新形勢下強化鄉鎮財政管理探析
地方經濟
作者:周建華
摘要:鄉鎮財政是作為我國最基層的一級財政。鄉鎮財政的問題是關係到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和落實,關係到減輕農民負擔、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本文簡單論述了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的必要性,通過鄉鎮財政管理存在問題的論述,尋找出強化新形勢下鄉鎮財政管理工作的新途徑。
關鍵詞:基層管理;鄉鎮管理;強化措施
中圖分類號:F81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7-0-01
由於我國經濟和政治體製的改革與發展及其財政自身存在的特征,基層財政管理在當前形勢下還存在一些問題。所以新時期強化對鄉鎮財政管理的工作尤其顯得重要。
一、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的必要性
鄉鎮財政工作的任務在農業稅取消以後有了很大的調整,但在目前還存在一些矛盾,為適應財政規範管理的需要,必須做好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的準備。首先,要認清當地的財政狀況。要對當地的財政狀況有清楚的了解。隻有在了解的基礎上才能有針對性地進行研究和製訂相關的辦法,從而采取有效措施推進鄉鎮財政的財政轉變,保證基層財政健康地向前發展。其次,要發揮好鄉鎮財政的職能作用。鄉鎮財政工作是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鄉鎮財政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切實加強財政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財政管理的職能。
二、鄉鎮財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政管理製度不夠健全
我國大多數鄉鎮都沒有規範性的管理製度,也缺少相應的監督機製。有的鄉鎮在一些很重要的環節上缺乏相應製約機製。還有部分鄉鎮財政預算無法發揮到對資金的管理作用,管理不夠科學。
(二)財政人員管理不到位
當前我國財政管理工作還沒有一個固定的模式,表現形式各種各樣。此外財政管理人員素質低、人手不足,所以對他們的工作尚且達不到強化的標準。
(三)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欠缺
由於政府在這些惠農政策項目管理上沒有健全的體製可循,所以致使這些項目得不到規範化的管理。監督和規範都太過流於形式,於是財政專項資金很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三、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的對策
(一)健全鄉鎮財政管理製度
通過加強監督提高財政管理工作成效。對於財務收支出現的違法亂紀現象一定嚴懲不待,加強民主監督,從根本解決由於財政管理製度不夠完善而導致的監督上的缺位。鄉鎮政府要有相關部門的設立,單獨負責本鄉鎮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製度製訂。針對當前我國財政管理還存在諸多不完善的地方還需要財政管理部門能夠適時的查缺補漏,提出針對本鄉鎮財政的管理製度和相關的規範,讓鄉鎮財政管理工作不再是無章可循,而真正實現有法可依。
(二)加強鄉鎮財政管理人員教育
開展思想先進性的學習,使工作人員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努力踐行科學發展觀;使領導幹部講政治、講正氣、講廉潔,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原則,以人民利益為重,堅持好、發展好、鞏固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同時,還要把鄉鎮財務管理納入對鄉鎮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考核內容,經常考核檢查,促其落實。加強財務直管人員的道德素養,提升其職業操守,並加強相關的業務能力的鍛煉和培養,使鄉鎮財務的管理走上專業化、法製化和規範化的道路。
合理設置鄉鎮財政機構。鄉鎮財政所是鄉鎮政府所屬獨立行使財政職能的機構,接受鄉鎮政府和縣財政局雙重領導,日常管理以鄉鎮為主,業務上受縣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
(三)強化財政監督職能
強化財政監督職能,真正保證財政資金使用效率要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嚴格執行對專項資金的監督。鄉鎮財政是站在為農民服務的前線。所以上級財政在製訂相關監督製度時一定要賦予鄉鎮財政部門一定的監督職能,這樣才能強化對專項資金的監督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