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進口成套設備通關及檢驗檢疫工作流程(1 / 3)

進口成套設備通關及檢驗檢疫工作流程

經貿論壇

作者:楊懿涵

摘要:隨著國內經濟的高速發展,對於國外進口成套設備的需求量日益加大,進口成套設備的數量逐年增多。在這種形勢下,國內用戶將麵臨大量的海關通關及進出口檢驗檢疫工作。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協調並優化管理進口成套設備的通關和檢驗檢疫的工作環節,有必要明晰進口成套設備的通關和檢驗檢疫工作流程。本文對進口成套設備通關和檢驗檢疫工作流程作了較為詳細的闡述。

關鍵詞:通關;檢驗檢疫

中圖分類號:F42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7-00-02

一、前言

為了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利益,加強海關監督管理,促進對外經濟貿易和科技文化交往,加強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規範進出口商品檢驗行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進出口貿易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對外經濟貿易關係的順利發展,我國已經頒布了海關法、商檢(檢驗檢疫)法及其修正案和實施條例等各項法律法規。其中對於進口成套設備到達國內口岸時,如何進行相應的通關和檢驗檢疫工作,如何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進行了明確的要求和詳細的規定。

但是,針對進口成套設備通關和檢驗檢疫工作的具體流程,非行業內人員可能會感到比較陌生,即使是行業內人員,在其從業初期的具體工作中,也經常會被各種各樣紛繁複雜的法律法規和不同口岸的實際工作方式方法所困擾。故此,本文從實際操作的角度較為詳細地闡述了進口成套設備的通關和檢驗檢疫的工作流程,對於統一協調管理該環節的工作有著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進口成套設備通關和檢驗檢疫工作流程

國內用戶(以下簡稱買方)如具備相關資質可選擇自行操作通關及檢驗檢疫環節,但一般情況下,委托專業的代理公司能夠加快工作效率並降低費用,與國外供應商(以下簡稱賣方)的溝通也會較為順暢。故此,本文僅以委托專業代理公司為例進行闡述。

1.通關

(1)進口成套設備到達口岸前

買方應通過代理公司在進口成套設備發運後3個工作日內向賣方索要相關單據並對內容予以確認,單據包括:裝船通知、海運/空運提單(如有)、形式發票、裝箱單等。同時,對形式發票的相關內容進行中文注釋,對合同封麵、價格及簽字頁進行中文翻譯。由代理公司將上述文件整理彙總準備提交入境口岸海關。

同時,由買方根據設備相關信息和特點與代理公司共同確認向海關申報的商品稅則號及其監管條件,並根據稅則號項下的監管條件確認是否需要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免於辦理CCC證明(中國強製性產品認證)、舊機電產品進口證明等許可證。這些許可證應由代理公司在設備到達口岸前分別向相關監管部門提出申請並辦理完畢。

進口成套設備的稅則號歸類與商品名稱、分批次進口時每批次的發貨範圍以及每一批次的進口貨值都有著密切的聯係。商品海關稅則目錄歸類規則規定:“列名比較具體的稅目,優先於列名一般的稅目”。例如,螺栓及螺帽等應歸入鋼鐵製品,但是,如果這些螺栓螺帽與其它商品一起組成一套商品或設備,且所占金額也小於一定比例,就應按照成套設備而無需再按照鋼鐵製品申報。所以,用戶應根據進口商品的技術特點和組成,在海關實際申報過程中具體掌握。

(2)進口成套設備到達口岸後

代理公司必須在設備到達口岸後的規定時間內向入境口岸海關辦理具體報關手續,並將以上提及的相關文件和許可證(如需要)作為報關文件提交海關。根據設備到貨情況的不同,可分為免稅報關、商檢證報關、交保證金/保函報關和繳稅報關等不同的報關方式。代理公司負責取得進口貨物報關單和關稅、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並交給買方,進口貨物報關單上的經營單位為代理公司,收貨單位為買方。關稅、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打雙抬頭,分別為代理公司和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