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名人故居去與留(1 / 1)

名人故居去與留

碎片

1931年至1937年,梁思成、林徽因夫婦在北京市東城區北總布胡同24號院租住(當時的門牌是3號),他們的小兒子梁從誡也在這裏出生。這一時期是兩人對中國建築史及文物保護做出重要貢獻的時期。梁家的客廳成為京城有名的文化沙龍——“太太的客廳”。

2009年,因涉及商業項目,24號院門樓及西廂房被先後拆除。2009年7月11日,此事經報道後,在社會上引起極大關注。2008年1月11日,在北京市東城區人代會(臨時)二次會議上,該區文委主任李承剛表示,“梁林故居”已被列為普查文物,在居民騰退完畢後,這個院子將得到最大程度的恢複修繕。

北京市文物局局長孔繁峙表示,此前其並不知曉“梁林故居”被拆一事,也是近日才從文保人士處獲知的,已責成東城區文委調查。目前考慮的方案是複建梁林故居,但最終方案還未出爐,整個複建工程需等3層小樓上的住戶全部搬走才行。

文保人士曾一致表示,在得知這一消息時非常震驚,梁林故居已被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要依法保護的。自2009年媒體報道後,原有拆遷方案已由職能部門予以更改,不理解為何仍然被拆掉。

城市化進程加快,人口急速膨脹,是“拆”還是“保”?名人故居對一座城市意味著什麼?究竟如何“保”才有現實可行性?透過名人故居的當代命運,我們又看到文化遺存保護的哪些局限性和哪些迫切性?

一係列現實問題擺在當代人的麵前。

“救救遺產”!“搶救名人故居”!“莫讓遺產在我們的手中斷代”!近年來,這類聲音越來越大。

曆史觀念問題,實踐法規問題,等等,如何解決?

是隻用“名”,還是看重“人”

名人故居進退兩難

一邊拆毀故居,一邊爭奪故裏

不是包袱,也不是搖錢樹

究竟“難”在何處

就名人故居保護的一些熱點和棘手問題,“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年度十大傑出人物”兼女作家華新民女士對所提問題發表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Q 關於名人故居保護,爭議很多,比較集中的一個問題是人口越來越多,土地越來越少,死人應該給活人騰地。對此您怎麼看?名人故居保護,是不是一定意味著死人占了活人的地?這跟我們的保護理念有衝突嗎?

保護名人故居不等於要把它們都騰空了做紀念館供人參觀,隻有其中的少數適合這樣做。比如在巴黎,大部分名人故居都隻是在牆外掛個牌子,表示某某在某年曾經在這裏居住過。巴黎到處都有這種牌子,這是令巴黎人非常自豪的。同時,這也不影響活人對該建築的日常使用、居住或者辦公等等。

再說,有了日常的使用才可能產生維護該建築的資金,實物才有保存下來的可能,都做成紀念館,哪兒有那麼多人去參觀啊!沒有資金來源又如何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