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自言自語所說的話,因為辦公室很黑、很安靜,把我自己嚇了一跳。
稍稍定了定神,我想起等一下就要麵對那個會化成大貓咪的醉漢,就想著找個板凳防身。
我記得,在公司三樓的會議室有很多塑料凳子,就是那種紅色的、可以堆疊起來、用的時候很省位置那種塑料凳子。我大步大步地跑了上去,腳底板踩在瓷磚地麵上很冰很冰。
忽然地,我發現了什麼東西,定住了腳步。原來如此!原來就是閃電把我價值79元的皮鞋鞋底劈掉的!
我不是一個無聊的人,但是對於這種損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是必須譴責的。如果有時間的話,我真的很想把那些閃電拉出來批鬥一番。
好吧,我沒時間,算它們走運。
我急忙跑到會議室,擰了擰會議室的門,沒開。我隨手又伸進褲袋裏,找了找,沒找到會議室的鑰匙。
“噢,我好像本來就沒有會議室的鑰匙吧?”
輕聲說著,我貓低身、湊近會議室的玻璃、想看看裏麵的塑料凳子還在不在,可惜裏麵太黑了,我看不到。
公司規定:貪汙公款、浪費糧食、破壞公務都要罰50元。
為了那50塊,我不願意破門而入。當然了,我也沒有那麼大的力氣。於是我安慰自己,說:“反正拿了張凳子,我也隻能是安安分分地坐在那裏被大貓咪吃掉,我幹嘛還要費力去拿凳子呢?”
我毫不費力地用這個具有神一般邏輯的理由把自己說服了,然後墊著腳丫,走向了一條我再熟悉不過的走廊。
要知道,所為一個死過12次的人,連自己被閃電劈過之後是什麼樣子都不知道,是應該引以為恥的。
於是我決定努力一下,去廁所照照鏡子,見見我自己的最後一麵,別再讓自己死不瞑目。
沒錯,我就要看看,我現在變成了什麼鬼樣。
事先說明,我們公司有兩個廁所和兩條樓梯。跟全世界大多數的廁所一樣,我們公司的廁所都躲在樓梯間的角落。但那兩個廁所總是有一個掛著“維修中”的牌子。
我可以告訴大家,所為的“維修中”,隻是清潔阿姨為了省功夫而耍的小手段。而我不會告訴大家,我曾經偷偷進去使用過,然後被清潔阿姨用掃把指著罵了兩天。
說明完畢之後,大家應該可以理解我為什麼走下樓梯不是直接拐進廁所,而是走向了這條走廊。走廊那邊角落的廁所,正是我要冒險闖入的地方。
我單手扶著牆角,慢慢地用後背貼著牆,開始深呼吸。
隻要轉過那個牆角,就可以直接看到一麵鏡子了。我的心情,緊張到不行。
我真的,很怕黑。
萬一見到一個黑漆漆的家夥,我要不要尖叫好呢?
“一!”我在心裏默數著。
“二!”我決定數到三就跳出去,看看會不會嚇我自己一跳。
“嗬嗬~~~”
正當我準備跳出去的時候,我清楚地聽到,有個恐怖的笑聲從廁所裏傳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