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畢竟你現在已經是弑天者的公敵了,他要對付你我也沒辦法。
第三十六,如果你信得過我,我也可以教你使用特異能力,就看你怎麼樣。
明明我問的是應該怎麼使用特異能力,殺神長篇大論地說著說著卻說了很多關於弑天者的事情。這讓我徹徹底底地相信他的語文真的沒有學好。不過也好,雖然殺神沒有直接解決我的疑問,還是給我指出了一條明路:如果你想用它,你就可以用它。
我點了點頭,說:“這個問題好像挺複雜的,現在先不考慮吧。我們應該怎麼找到龐輝呢?”
殺神似乎已經經過了科學而嚴謹的思考,即刻就說:“不是很簡單嗎?既然你將誑獸扔進去他會收到,你跳進去他也會見到你的。”
從邏輯上來看,這句話是有漏洞的。
首先,我不是誑獸,龐輝不一定會知道我掉入丁江;
其次,龐輝取食誑獸並不一定是見到之後再慢慢吃的,如果掉入丁江的誑獸會立刻被魚兒吃掉,魚兒拉出來的屎才是龐輝真正的食物,那我要變成魚屎去跟龐輝見麵嗎?
最後,如果龐輝確確實實發現了我、也見到了我,但以為我隻是因為天氣熱出來遊泳、任由我遊到大海的盡頭,而我卻始終聯係不上龐輝,那我怎麼辦?
這3個漏洞,在我的腦海裏一閃而過。我沒有把它們說出來,是因為我擔心說出來會打擊了殺神的積極性。
據傳,李嘉誠曾經說過:員工將問題告訴了我,那個問題就會成為我的問題,員工就沒有問題,一個負責任的員工應該在提出問題的時候同時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我和殺神都不是李嘉誠,我和殺神都不是李嘉誠的員工,我隻能默默承認,剛才我向殺神提出的那個問題的時候我確實不知道應該怎麼解決。
既然殺神已經提出了一個有些冒險、有些愚蠢、看似值得一試的辦法,我覺得:不能隨便否決。
考慮到這裏,我已基本決定要跳。
為讓自己可以盡量放心,我轉而又問:“那如果我跳下去遇到什麼危險,比如食人魚啊、魚雷啊、水雷啊之類的,你應該可以保護我的安全吧?”
眾所周知,丁江沒有我所說的些危險。我之所以那麼說,就是想讓殺神說一些讓我可以放心的話。而殺神,果然沒有辜負“殺神”這個足以駭世驚俗的名字,隨意地看了看丁江和我,慷慨地說:
“有什麼好保護的,你就算死了也隻是扣減我的榮譽值,你多死幾次都沒關係。”
那麼霸氣的話,在我聽來就像男人跟女人說:敗家娘們你隨便浪,老子多的是錢。作為一個性取向正常的男人,男人該有的尊嚴讓我對此深感屈辱。然而,殺神說得沒錯。根據之前狼隊的經驗,如果我死了,確實隻是扣減殺神的榮譽值而已。
正當我猶豫怎麼回應殺神對我的慷慨時,殺神補充道:“隻要不是被弑天者用特異能力直接殺死,我都不會出手的,你放心去吧。”
我默默覺得:這次下水,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