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財的進攻,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發動的。貪財身上是標準而普通暴發戶的穿戴裝束,頭上抹得油亮,脖子上掛著粗碩的金項鏈,肚子輪圓,似乎要把肚皮撐爆。跟暴發戶唯一不同的地方,是暴發戶通常是人類,而貪財是一隻公雞。
是的,一隻公雞,一隻有雞冠、雞脖子、雞肚子以及公雞有的東西應該都有的公雞。如果要區分貪財跟真實世界裏常見那些公雞,最直觀的方法應該就是看他跟鴕鳥差不多的尺寸。
正是這隻看起來跟鴕鳥差不多大的公雞,極為費力地蒲扇著大翅膀像我們疾馳而來。
如果有人問為什麼貪財在發動攻擊的時候不繼續隱匿身形,我無法解釋,畢竟我不是公雞。但如果有人問我麵對那樣的攻擊進行的那樣的攻擊有什麼感想,我應該會很老實地說:公雞能長這麼大比較少見,但是這隻公雞看起來好像挺好吃的,應該夠我們吃一餐,為什麼我不殺了拿來做乞丐雞呢?
“咯咯!”仿佛是為響應我的號召似的,貪財猛然驚叫,大翅膀用力撲扇了3下,渾身雞毛竟然頂風鬆動聳起。
眾所周知,有毛發的動物在進行惡鬥的時候都會把局部毛發乃至全身毛發豎起來。那些熱衷於鬥雞事業、並為之孜孜不倦的人應該清楚,公雞、尤其是沒有被閹割同時沒有成為公雞首領的公雞是最喜歡鬥的,見雞鬥雞、見貓鬥貓、見狗鬥狗、見人鬥人,每鬥一次就把脖子上的雞毛豎起來一次。所以有人懷疑:那些專業鬥雞的雞脖子上麵掉毛是因為豎起來的次數太多了。
生性熱愛和平的我,之所以會對公雞惡鬥的事情有所了解,主要是因為小時候鄰居家的後院裏放養了一群雞,其中就有一隻公雞特別特別喜歡鬥,很多人隻要看它一眼就要被它追著來啄,極為嚇人。我曾很殘忍地希望:要是那隻公雞死掉就好了。後來那隻公雞真的不明原因地死掉了,然後又有其它同樣喜歡鬥的公雞出現,於是我對那群雞感到深惡痛絕。
專家說得對,誰也想不到某些經曆對以後有什麼用。
我萬萬想不到,小時候遭遇過的被公雞攻擊經曆會在多年之後再經曆一遍。我也萬萬想不到,多年來因為對那群雞的厭惡而萌生出來的很多對付雞的方法竟然有機會用上。
變身之後的真命乞丐其實就是一隻會用肉絲進行攻擊的肉團,肉絲攻擊速度快、力量強,但是對我還無法構成威脅。與此同時,由於真命乞丐的肉團大、肉絲長而多,移動不方便,對於無意靠近攻擊、刻意保持距離應對的我可謂無法奈何。
此時心思既定,我暗暗交涉讓麒麟帶我竄出戰團,直襲貪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