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房租減免看宋代官民互動(2 / 3)

既然房屋租賃是宋代一個新興的巨大市場,房租成為包括官員在內的廣大城鎮居民以及社會、朝廷的一件大事。那麼,房租的增漲與減免便成為宋代官民互動的日常行為。就民間當事者而言,業主絞盡腦汁想加租,租戶千方百計想減少、拖欠房租;就官方而言,為穩定社會經常下令免除部分房租、製止加租。

減免房租是重要的統治手段,宋政府製定一係列製度來減免房租

宋政府高揚仁政旗幟,標榜惠民政策,製定一係列製度來減免房租。

其一,節日減免。每逢重大節日,朝廷便蠲免房租,以示恩澤,使百姓感激歡欣,營造喜慶氛圍。宋真宗時,詔令租住官舍的貧民,遇冬至、元旦、寒食三大節日,免除三天的房租。“此節日放免之始也”,此後形成製度,曆年實行。又如立冬之後,如遇瑞雪,朝廷照例會“放公私賃錢五七十”,以示優恤。這些都是與民同樂的舉動。

其二,災害減免。每當有災害發生,減免房租便是朝廷救災的常規方式之一。“國朝祖宗以來,惠恤孤貧,仁政非一。每遇大雨雪,則放公私房錢”。如皇祐六年(1054)初春有寒流襲來,且降大雪,凍死百姓很多。宋仁宗詔令各州縣長官,無論官房、私房一律免除三天房租。紹聖四年(1097)十二月多風雪天氣,開封等地民眾生活艱苦,宋哲宗“深軫睿慈,蠲放房金,以至再三”,即連續三次免除若幹房屋租金。嘉祐五年(1060)京城發生瘟疫,朝廷免除官私房錢十日。遇到水災、火災等與房屋有直接關係的災害,更是根據具體情況優恤。

其三,天變減免。宋高宗時,杭州一帶有年冬天下大雪,而且雷聲陣陣,實屬異常天象。“識者憂之,是陽不勝陰之明驗也”。皇帝深感恐懼,回應天譴的主要措施即“俯恤民隱,放房錢以寬細民”,免除房租以減輕居民的負擔。

其四,皇室重大事務減免。宋寧宗登基時發布赦書,其中有一項內容,就是“應官司房廊、白地賃錢並放至紹熙四年終”。即免除了此前紹熙四年(1193)官房的部分房租。嘉定末,宋寧宗去世後,其牌位放入供奉祖先牌位的太廟,這是重大典禮,朝廷詔臨安府城內外官私房賃錢予以不同程度的減免,此後周年的小祥祭禮、兩周年的大祥祭禮均照此一同減免。其他如皇室人員患病需要社會祥和、民眾祈禱,也會有此舉措。

其五,軍情危機減免。如靖康元年(1126)冬,金兵大舉入侵,部隊逼近黃河,朝廷“慮細民不易,故放免公私房錢”。以此來穩定京城居民的人心,以利保家衛國。

其六,地方官減免。縣官減免房租,一度成為恤民的主要方式:“令所以恤民者,惟蠲放僦金耳”。除了上述朝廷詔令外,知縣為了討好百姓,造出種種借口如到任、生日、升遷等,便減免房租若幹日,“至有一歲放及太半者”,即減免了大半年的房租。

這些製度和慣例,使得減免房租的理由冠冕堂皇,可見至少在統治集團心目中,減免房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已是重要的統治手段之一。

宋政府屢屢頒布詔令禁止房租瘋長

用行政手段減免若幹天數房租是好事,但並不能遏製房租的增長。宋政府還必須開辟另一條戰線,壓製業主瘋狂加租。

宋仁宗時,官營店宅務出租房屋業務出現嚴重虧損,朝廷專門派官員整頓,重點打擊豪強侵占官地、修蓋屋舍出租謀取暴利,並相機增加房租。但考慮到其中有貧民“供納不易,宜特與免添長”,並不增加貧民的房租,還保證“自今更不添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