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金融改革視角下:小貸公司可持續發展的路徑選擇(1 / 3)

金融改革視角下:小貸公司可持續發展的路徑選擇

財政金融

作者:李長虹 李鑫

摘要:試點發展小貸公司,是緩解“草根群體”貸款難,推進金融體製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化信貸服務體係的有益嚐試。在經曆快速發展階段後,一些發展中的症結逐漸顯現出來。本文以陝西為例,分析現有政策框架下小貸公司的發展困境,通過梳理國家近期出台的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意見和實施細則,結合各地推進小貸公司改革的突破性工作,為推進小貸公司可持續發展探索路徑。

關鍵詞:金融改革 小貸公司 可持續發展

一、改革的宏觀背景分析

(一)政策背景

2012年3月28日,《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經國務院批準通過,溫州成為全國首個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鼓勵符合條件的小貸公司可改製為村鎮銀行。5月26日,銀監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出台。進一步明確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鼓勵和支持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符合條件的小貸公司可改製為村鎮銀行。同時出台了相應的優惠政策和措施。政策支持小貸公司改製為村鎮銀行,在堅持主發起人、最大股東必須是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時,適當降低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持股比例,同時在進入持續發展階段後,允許調整各自的持股比例,對於動員社會資金推動金融改革,促進機構股權結構多元化,激發金融市場活力具有重要意義。

2013年7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和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允許發展成熟、經營穩健的村鎮銀行在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內,調整主發起行與其他股東持股比例。嚐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政策的出台,對民間資本推動地方金融改革提出了新的思路,在原有資本準入的基礎上,逐步放開機構準入,民間資本即可參與金融機構的增資擴股,成為股東,也可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

(二)實踐背景

在利好政策的共同作用下,改革實踐進程也是亮點頻出。2013年6月10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信息顯示,來自江蘇省吳江市鱸鄉農村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於當日遞交首次公開招股書,擬在納斯達克以反向並購(買殼)形式上市,融資1800萬美元,這是國內首家尋求美國上市的小貸公司。

2013年上半年,我國A股市場共有38家上市公司發起、增資或參股了小貸公司、融資租賃、擔保、投資等不同業態的金融類公司,涉及新增、擬新增投入逾33億元。在38家中,共有34家發起、增資或參股了小貸公司,占比近90%,其中絕大多數擔當起了小貸公司發起人或主要發起人的角色,可見上市公司對小貸公司的興趣也是逐漸增強。上市公司參與的小貸公司將主要選擇上市公司的上下遊為主要目標客戶,由於在以往經營中對這些供應商償債能力比較了解,因此經營風險將大大降低。

2013年7月19日,瑞安華峰小貸公司在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成功發行全國第一單“定向債”,備案金額2億元,第一期5000萬元,年化資金成本率8.5%,期限3年。該次發行采取一次報備、分期募集,在有效期內,可多次發行的模式。定向債的成功發行,為小貸公司直接融資開啟了一扇新的大門。

2013年8月,深圳市政府下發通知,明確小貸公司將適用金融企業的稅收政策。按照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在稅前按1%的比例,計提不良貸款準備金,並可將逾期90天的利息收入衝減當期利息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雖說這一政策還有待國家稅務總局核準,一旦獲批,將降低其經營成本,更為重要的是小貸公司期待已久的金融機構“身份證”或將取得突破。這些政策實踐為小貸公司尋求新的發展路徑提供了更多可能。

二、陝西小貸公司的發展機遇

陝西作為全國首批小貸公司試點的五個省份之一,2008年10月,出台了《關於擴大陝西省小貸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和《陝西省小貸公司試點管理辦法》,拉開了小額貸款試點的序幕。試點工作開展以來,進展順利,成效顯著,為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為了加快陝西地方金融發展,完善縣域金融服務體係,更好的滿足“三農”和小微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2013年出台了《陝西省小貸公司發展規劃綱要(2013-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規劃綱要”在充分肯定小貸公司在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發展、引導民間資本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指出了當前陝西小貸公司總體規模發展滯後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