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淺析
投資理財
作者:王豔輝
摘要:財政部於2012年11月正式發布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規範(試行)》(以下簡稱“內控規範”),於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全麵實施,本文對照“內控規範”要求,就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出現的問題和對策進行了初步的探討。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內部控製 淺析
內部控製既是行政事業單位的一項重要管理活動,又是一項重要的製度安排,實施好內控規範對提升單位財務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活動風險防範能力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目前,各行政事業單位普遍存在內控意識淡薄、內控製度欠缺和風險控製缺位等問題。如何有效解決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中存在的問題,是當前行政事業單位麵對的一個迫切而重要的課題。
一、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中存在的問題
(一)內控意識淡薄
行政事業單位的負責人大多不太了解單位的內部控製製度,錯誤地將部門預算控製等同於內部控製,認為內部控製是會計人員的事,業務上有財政和審計部門把關,和自己沒有多少關係,單純地把財務部門當成“錢袋子”,導致出現財經問題,存在領導不負責,財務人員付不了責的現象。
(二)內控機製缺失
有的單位對某些事情僅憑經驗、慣例辦理,隨意性大,沒有相應的內部控製機製,有些單位雖然製定了內部控製製度,但尚未覆蓋業務活動的各部門、各階段、各環節,不夠科學、不夠完善。有的單位會計、出納、資產管理等不相容崗位沒有有效分離,導致職責不清,越權行事,給濫用職權、貪贓舞弊等現象造成可乘之機。
(三)重點領域隱患多
當前,行政事業單位在內部控製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還比較薄弱,隱患較多,突出表現為:一是經費預算粗放,預算項目不詳細,預算執行隨意性大,無超算、超預算情況時有發生;二是收支管理粗疏,專項經費不按規定內容使用,存有巧立名目、擠占挪用的情況;三是財產管理粗漏,重建設、輕管理,重貨幣輕實物,漏計、漏登資產,導致資產配置不均、重複購置、使用效率低下,甚至出現資產流失。
(四)內控人員素質弱
一方麵,行政事業單位領導沒有帶頭學習財經法規和內控規範,沒有定期聽取本單位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情況彙報,不能很好地支持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能嚴格按規章製度辦事。另一方麵,很多會計人員沒有經過係統化的財會學習,對知識更新重視不夠,知識體係不全,新知識儲備不足,對違反財經法規行為缺乏辨別和抗拒能力。
(五)內控監督約束不夠
目前,各行政事業單位未廣泛開展以內部控製為主體的審計,內部審計機構形同虛設,更多單位沒有審計機構,而設立內審機構的審計人員均是由本單位領導任命,因隸屬關係和經濟利益均受到單位領導製約,造成內部監督權威性和獨立性不夠。外部審計方麵,審核機構受人員編製所限,審計範圍多限於離任經濟責任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審計,難以形成規範有序的外部監督體係。
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的對策建議
要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重點要增強意識、完善製度、明確職責、理順流程、控製節點,加強監督,輔之以流程化措施,形成多維、立體的管控體係,從而幫助單位全麵了解風險、降低風險、直至化解風險,逐步提升行政事業單位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