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益電廠2×600MW燃煤機組項目會計核算探析
財會研究
作者:鄭素銳
摘要:大型發電機組項目的建設是一項周期長、投資大、具有內外聯係性質的綜合性工作。筆者基於2008年企業會計準則的講解中舉例火電廠的賬務處理和佛山恒益2×600MW發電機組項目的實際情況,探析了佛山恒益2×600MW燃煤機組項目會計核算,希望為火電廠項目會計核算提供參考。
關鍵詞:2×600MW超臨界燃煤機組 會計核算
一、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
恒益電廠“上大壓小”2×600MW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工程項目,是佛山公控公司和廣州電力投資公司這兩家地方電力企業共同投資的。在收購包括恒益電廠舊廠全部股權和佛山公用公司關停了下屬幾家小電廠的容量的基礎上,以新建的2×600MW大型發電機組替代關停小型發電機組的項目。新建機組選址位於恒益電廠2×50MW舊機組東麵。2009年6月獲得國家發改委批準。初步設計概算情況是:發電工程靜態投資51億元。其中:建築工程費12億元,設備購置費24億元,安裝工程費7億元,其他費用8億萬元。項目共分為10個係統。項目自有資金25%,貸款資金來自銀團貸款。
項目建設的模式按照EPC模式來組織的,但其形成過程與正式的EPC的建設模式的程序有所區別。主要原因是設計與三大主機的合同已經在主體工程總承包招標前確定的設計和供貨單位,在主體工程總承包確定中標單位後,將設計和三大主機的采購合同平移給主體工程總包單位。
二、核算存在的問題
本項目所建設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與《企業會計準則講解》(下稱講解)中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的規定是一致,從內容上都包括建築工程支出、安裝工程支出、以及需要分攤計入各固定資產價值的待攤支出。但是,由於本項目的建設模式是參照EPC來組織的,如果按照講解中所列的在建工程明細科目設置和進行賬務處理了。存在下麵三個方麵的問題:
(一)費用支出按最終形成固定資產來分明細進行歸集存在困難
講解中所提出的費用支出按最終形成固定資產來分明細進行歸集並最終結轉形成固定資產原值這種處理方式。由於本項目施工總承包采用概算總承包的方式,因此,項目清單中所列項目與實際建設的項目部分不一致。另外,針對本項目這種概算總承包的方式建設的情況,在工程決算對費用支出進行第二次分配不僅可以節約工作量,也比較符合配比配比原則。
(二)按項目進度確認投資額存在困難
講解中所提出按工程的實際進度確認項目投資額這種處理方式,項目實際情況是很難做得到的。原因是本項目是施工總承包合同中約定按關鍵節點來支付進度款,由於前麵提到概算總承包工程量清單的內容不完全符合工程建設的實際,按關鍵節點付款時的項目的進度來計算項目的投資額,就存在些工程進度有量無價的情況,因此,確定工程的形象進度是有一定難度的。
(三)對待攤支出不能簡單地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