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試論職工生育保險工作中的問題與對策(1 / 2)

試論職工生育保險工作中的問題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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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彩紅

摘要:生育保險製度的完善與否將直接關係到當前社會的安定和諧與未來全民小康社會的發展,作為上層建築對國家的經濟發展也具有相應的反作用,這些都要求了必須盡早建立完善的生育保險製度,利用合理科學的管理模式避免製度管理上的漏洞。本文將對該製度現存問題進行分析。

關鍵詞:職工 生育保險 對策

生育保險是社會保險的險種之一,是按照國家相關的政策,因為生育問題暫時不能參加勞動,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製度。目前,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主要是針對女職工產假的津貼,主要目的是為了滿足期間的基本需要;二是生育醫療待遇,用於保障女職工懷孕、分娩期間以及職工實施節育手術時的基本醫療保健需要。生育保險與廣大女職工的利益密切相關,對提高職工工作積極性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隨著我國經濟體製改革的進一步深入,職工生育保險政策在實施中存在不少新問題與新情況,麵臨著很大的困難。因此,認真分析具體的存在問題,構建有效的解決方法與措施,這對於生育保險工作的正常開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生育保險政策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生育保險認識不到位

目前不少人認為企業沒有相應的義務為自身的生育承擔產假以外的責任,將生育完全歸為個人的事件,沒有考慮獲得生育的保險,缺乏對個人權利的保護意識,並且錯誤性的以獲取的利益多少來衡量生育保險的社會和經濟價值,認為無法獲得超過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等類似的保險金的後期收益,所以不予繳費。當前生育保險處於社會保險五大險種的末端位置,分別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相較於其他四大險種來說,生育險種隻有生育的職工能夠受惠,對全體員工來說受惠麵太窄,所以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較少,這也是此險種不斷萎縮發展的一大原因。

(二)生育保險的保障水平偏低

當前的生育保險待遇水平較低,無法達到人們的日益增長的要求和標準,對生育員工的生育支出標準過低,缺乏實際的調查資料進行詳盡的參考,保險的諸多款項與現實不接軌,無法保障生育職工的醫療養護條件和生活營養水平。隻有從根本上改變這些生育保險保障水平的問題,才能讓更多的企業和職工重視生育保險,這個保險才能有效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生育醫療費用給付控製難

當前我國的醫療體製混亂,在生育保險上生產醫療費用的問題是最受注意也是最難以解決的問題。由於醫療體製現存的問題屬於一個長期性的問題,這就導致對生育醫療的費用無法用統一水平進行衡量和控製,這嚴重限製了生育保險的發展規劃。根據目前生育醫療費用的支付方式,由於生育保險不受重視,采取一次性支付的群體較廣,這也給相關的醫療機構帶來一定程度上更多的利益收入。

二、改進生育保險製度的對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