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偵探在想什麼,”朱誌偉卷起他那富有憂鬱感的嘴唇,“他在想:‘老天啊!這就是舞男。他不是一個男人,而是填著鋸末的人偶玩具。’有人買他,也有人賣,有時候還會有很多不愉快。然後還有那些男人,他們會說:‘你還指望什麼?這個家夥,就是亂七八糟的人。靠著笨女人生存,連高爾夫球都不會玩。’有時候生活並不如意,但總還得過下去。你覺得呢?我們舞男是不是很可笑?”
知秋臉紅了。
“我並沒有這樣想。”他說。
“你正是這麼想,偵探,這很自然。”
“朱誌偉不會玩高爾夫球,”謝婷婷友善地插了一句,“但他打網球和遊泳都有一手。”
“別說我了。”朱誌偉說,“真的,我不能理解割喉這件事。這完全不合情理。為什麼林克要跑那麼遠呢?他從來都不愛走路,一走路就覺得很累。如果他真決定要自殺,他會在家裏動手的。”
“而且他會用安眠藥自殺的,”謝婷婷的金發晃動著,“我這麼說是因為,他有一次情緒不好的時候把藥片拿給我看。‘這就是我離開這個罪惡人世的辦法。’他這麼說,然後又念了很多詩。我告訴他別犯傻——當然了,半個小時過後他就放棄了這個想法。他就是這樣的一個人。用剃須刀割喉——不可能!”
“這真是太有意思了。”知秋說,“順便問一句,”他想起了和夏想的那段談話,繼續說,“他的皮膚有沒有任何毛病?我是說,他經常戴手套什麼的嗎?”
“哦,不。”朱誌偉說,“舞男是不準有皮膚疾病的,那絕對不可能。林克的手長得很美,他可相當喜歡自己的雙手。”
“他說過他的皮膚很敏感,所以他不刮胡子。”謝婷婷插話說。
“哈,是的!我可以跟你講講這個,”朱誌偉想起了一個故事,“一年前他剛到這裏找工作的時候,經理跟我說:‘看看他跳舞。’因為,偵探你要知道,另外一個舞者剛剛離開,走得非常突然,連通知都沒通知一聲。我看了他跳舞,然後跟經理說:‘跳得很好。’經理說:‘很好,我會試用你一段時間,但你不能繼續留胡須了。女人們不喜歡胡須。誰聽說過一個大胡子舞男?’林克說:‘如果我刮胡子的話,滿臉都會長包的。’”
“是青春痘。”知秋說。
“對,對不起,就是青春痘。你要知道,一個長滿青春痘的舞男,這也是從來沒聽說過的。‘好吧,’經理說,‘你就留著胡子在這待一段時間吧,等到我們找到合適的人再說。但如果你想要留下來,就得把胡子去掉。’林克就這樣進來了,陪人跳舞,女人們都心花怒放。那胡須是那麼與眾不同,那麼浪漫,那麼不尋常。她們甚至從很遠的地方專門乘飛機來和大胡子跳舞。經理說:‘胡子很好,是我錯了。你要留在這裏,胡子也留著。我的老天!這些女人下一步會想要什麼?也許是長胡子?朱誌偉,’他跟我說,‘你把胡子留得長長的,也許你會更受歡迎。’但我,不可能!老天給我的胡子根本就長不到那麼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