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癌細胞:代價(2 / 3)

馬老大不相信,突然他也咳了兩聲,也咳出了血。

韋大仁哈哈大笑:“我在家研究了很久,我出血越多受傷越重,我散播出去的癌症就越嚴重。我死了,你們也得陪葬。”

馬偉業和魯小鹿以及其他人紛紛咯血。

韋大仁站起來,說:“趁著現在還有得救,你們趕緊去醫院做化療吧,晚了我也沒什麼辦法。”

魯小鹿尖叫著,率先離開房間。

馬偉業體驗過化療的痛苦,也匆匆奔往醫院。

韋大仁拖著滿身傷痕的身軀走去酒店,開懷大笑。他活了幾十年,受了幾十年壓迫,到最後活成了一個傳播癌症的瘟神。他這尊瘟神現在可以掌握人的生死!

但是,他的人生失去了目標。

他活成了行屍走肉。

幾個月後,馬家兄弟都出院了。馬海清死後,馬偉業接替了村主任的位置,他把拖欠韋大仁的拆遷款還了,但是為時已晚。韋大仁現在活得不像個人。不過韋大仁還是收下了這筆錢,送給他的姐夫。

另外,他拉著方正泰一起找馬偉業,索要方正泰的補償款,馬偉業也痛快地還了。韋大仁知道馬家人撈了很多錢,但是沒想到撈得如此之多,當初馬偉業說沒錢,明顯就是個借口。

他再次來到中心醫院當保安,這次沒人從中作梗。

他體內的癌細胞瘋狂擴散,但是他的身體外表看起來依舊強壯,但是靈魂千瘡百孔。

有一天,他值夜班,碰到一男一女兩個人來保安亭找他。韋大仁莫名其妙,根本不認識他們。

“你們找誰?”韋大仁問。

男人說:“找你啊,韋大仁,聽說你有隨意傳播癌症的能力,所以邀請你一起替天行道。”

韋大仁問:“替天行動?幹啥的?造反嗎?哈哈。”他覺得自己很幽默,笑了笑。

男人也笑:“現在這個社會,有很多罪惡滔天的人,應該死一萬遍,但是偏偏找不到足夠的證據送他去監獄,他們仗著有錢有勢無所欲為。我們呢,就負責用法律判不了罪的方法對對付他們。你擁有這種能力。我們知道,馬海清這個王八蛋是你弄死的,其實比馬海清混賬的人多得是,我們清除不過來,需要你的幫忙。”

韋大仁的心跳快了起來:“怎麼幫?”

男人說:“先介紹一下,我們是一個民間組織,叫做史記。比如咱們江城有個知名的企業家,做了不少好事,給災區人民捐款,等等,但是,他是一個戀童癖,專門猥褻未滿十四周歲的小孩子,無論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他都下得了手。小孩子被猥褻了,也不敢說,搞不清楚情況。就算告訴父母了,父母也鬥不過這個人麵獸心的東西。沒有證據,沒人管得了他,所以,需要你出手。”

韋大仁問:“我要做些什麼?”

男人說:“這個混蛋壞事幹多了,得了前列腺疾病。我們需要你激發他身上的癌細胞,讓他得前列腺癌,這樣才叫罪有應得。”

韋大仁忍不住笑道:“你們太瞧得起我了,我隻能我把身上的癌症傳播給別人,而不能讓別人得我身上沒有的病。”

男人解釋說:“你小瞧了自己。癌細胞在癌變之前,本身是人體內的正常細胞。所有人體細胞裏都有原癌基因,隻是沒被激活,一旦被激活了,正常細胞就變成癌細胞。肝細胞激活了,就是肝癌,肺細胞激活了就是肺癌,同樣的道理,前列腺細胞激活了就是前列腺癌。你不是把疾病傳染給別人,而是激活別人身上的原癌基因。”

韋大仁又問:“怎麼激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