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問題問完了,請回答?”
看著問完問題後老實坐下的記者,董晨也不好確定他是不是受了什麼指使,也怪自己,瞎指。
不過他笑了笑道,“這位米國的記者,我想你搞錯了一個問題,而且你好像不知道還有一個《月球協定》吧?”
董晨豎起食指道,“第一,《月球協定》中提到,月球及其自然資源是人類共同財產,也就是你的的屬於全人類,任何國家、團體和個人不得據為己有,但允許各國開發利用。”
“也就是,誰先開發,誰先得利,我們公司的計劃完全沒毛病。”
“第二,我們並沒有對月球宣布主權,我公司隻對我們自己建設的月球基地和資源礦坑負責,這一點也沒問題。”
“第三,請找“全人類”同誌出來跟我對話,我願意坐下來和A談談。”
“第四,你們米國是第一個登上月球的沒錯,但是現在能不能安心的發展你們的科技重新返回月球再?別老是管那些管不著的事情,K?新戰艦造好了?”
“第五,法律,是要靠執行力的,而不是靠的。”
完之後董晨看了他一眼,然後又轉頭看向他旁邊道,“第一個問題回答完畢,你問第二個。”
由於董晨懟了第一位記者,接下來的記者就老實了很多。
作為新聞媒體界的人,弧光集團的粉絲懟的某些國家控製自己這邊的輿論,他們可是知道的比其他人清楚多了。
那是相當的了不起的。
好在沒一會整個新聞發布會就結束了,但是新聞發布會帶來的問題卻沒結束,甚至在世界範圍內的討論比之前的首次互動還要熱烈。
原因就在於人類對與地外行星的各種主權、歸屬權、開發權等等一係列權益上。
各個國家是通過聯合國製定了一些關於這方麵的法律法規,並且很多的國家也都簽了,但是這些法規卻沒有徹底的落實下來,並且裏邊漏洞百出。
甚至還鬧過眾多的笑話。
在《外太空條約》剛出來限製國家對外太空宣布主權的時候,很多私人都紛紛對外太空宣布了主權,還有人成功的賺到了錢。
但是他們最後都不了了之了,甚至被抓了起來,因為他們“打”不過國家機構。
這幾部法律的可行性一直在被律師界討論,雖然簽署了,但是卻沒有一個定論。
還是那個問題,執行力的問題。
人類現在登一次月球都費勁,更別提在上邊進行生活、生產活動了。
而且明明什麼都做不了,卻偏偏想著憑一部法律就把整個宇宙給框起來,也不問問外星人答應不答應。
所以,雖然這些法律法規都推了出來,但是那些有實力的國家該幹什麼還是幹什麼,因為這些法規根本就是屁用沒有。
一些隻管著地球的國際法的約束力都不強,就更別這都管到外星球上的法律了,能有約束力就有鬼了。
弧光集團沒有直接宣布對月球的主權,那是因為弧光集團的大本營和根基就在地球上呢,也是覺得沒有必要為了一個的月球就和地球各國鬧僵,以弧光集團的技術,將來探索宇宙照樣能得到最大好處。
沒有必要為了開頭的蠅頭利把自己的大後方搞的一團糟。
所以董晨就沒打算把路都堵死,而且還給他們留了很多路,隻要他們能上來,董晨就沒打算對他們阻攔。
當然,隻要他們不貪得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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