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路大勇、張曦商量好了決定第一個先從墓園女屍調查開來。目前,墓園女屍姓甚名誰,到底是哪裏人,時間拖得這麼久了,居然一點線索也沒有,這似乎一點也不合乎常理。他們兩人也沒有回辦公室,而是直接去醫院停屍房。
打開屍櫃,從死者的麵部以及身材、穿著服飾等等仔細辨認,和照片上的第一個失蹤少女極為相似。根據資料介紹,第一個失蹤的少女年齡二十五歲,姓名:陳麗瑗,本縣喝嘛瑤族鄉大興村人,三個月以前就已經失蹤,來派出所報案的人是她的奶奶。
“哦,我想起來--”張曦若有所思。
“你有什麼新的發現?”
“墓園女屍墓碑上刻寫的名字就是‘陳麗瑗’,我記起來了。”張曦回憶道:“還記得,縣裏民政局派人安葬女屍的時候,親口告訴我女屍的名字就叫‘陳麗瑗’,--是了,沒有錯,墓園管理登記表上也有這條記錄。”
“哦,壞了--”張曦一拍腦袋,似乎又想起了什麼事情,焦急地對陸大勇說,“我得去一趟縣民政局,有事情電話聯係。”
“有什麼急事?需要我陪你去嗎?”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回來在告訴你。”
說完,頭也不回就走了。
路大勇拿出陳麗瑗的照片,仔細和女屍比對一番,也確定兩者就是同一個人。看了一遍之後,他小心翼翼將女屍仍舊推進屍櫃裏,雙手合十做祈禱狀,心裏默默禱告:你若有冤情,該顯靈的就顯靈,保佑我們早日破案……這一招他是從張曦哪裏學來的,以前他從來不會這樣做。不過,有好幾次張曦警告過他:要善待死者,這是對他(她)們的尊重,也是對鬼神的敬畏。爾後,他又在卷宗檔案陳麗瑗處標上“√”,以此作為案件的突破口。
諸事妥當,路大勇回辦公室。
“路組長,張大叔今天沒有來上班?”李楠迎上來,不經意問了一句。
路大勇看了一眼李楠,壞笑道:“老實說,據可靠情報,你和張曦--你們倆昨晚上一夜都沒有離開?”
“什麼呀,我們、我們倆什麼也沒有幹,你別瞎說,組長。”李楠著急地為自己辯解。
“你看看你看看,著急了吧。其實我什麼也沒有說,總可以了吧。告訴你,你張大叔去民政局了。”
“討厭!”
“嘿嘿!”路大勇嬉笑一會,轉而一本正經地吩咐道:“有事情找你,你先看一遍這個材料,然後交給木子亮錄入電腦庫。”
說著,從公文包裏拿出那份卷宗檔案遞給李楠,叮囑她這是局裏交待的事情。
張曦來到民政局事務科,要求調閱陳麗瑗的相關資料。可是,民政局的回答令他百思不得其解。民政局的人說了,他們從來就沒有派過什麼人去墓園安葬陳麗瑗。再說了,本縣的磧桑墓園那是什麼級別,就這這麼一個女娃娃憑什麼也沒有資格安葬在那裏呀,這是好幾百年的規矩了,你張曦在墓園也幹了好幾十年了,難道著一點還不清楚?
張曦隻有唯唯諾諾:是啊、是啊,--是我疏忽大意。
不過,民政局事務科的人提醒張曦,安葬女屍的那批人既然持有劉副縣長的手寫批示,那想必劉副縣長了解很多情況,你何不找他打探一下,或許對你破案有很大的幫助。
張曦想了想,覺得此話有道理,隨即他去了磧桑墓園拿了批示,接著又去了縣政府劉副縣長辦公署,把來意說明,期望得到對方的支持。
劉副縣長翻過來翻過去,仔細看了看“有關於他的批示”,爾後用一種不容置疑的口吻對張曦說:
“你們上當了。”
“怎麼講?”,劉副縣長話音剛落,張曦心頭不免拔涼拔涼的。
“你過來看看--”
劉副縣長拿出幾樣上麵有他簽名的文件,在和所謂的“批示”一個一個字對照,不難發現筆跡的確有些相似,但仔細鑒定卻有些許空擋。很顯然是有人冒充了他的“批示”。
“但是--”劉副縣長接著又懷疑地說道,冒充領導騙錢騙色,怎麼會有人冒充他的“批示”去埋死人呢?這裏麵肯定有文章,而且不是一般的陰謀,他將自己的筆跡交到張曦手裏,同事叮囑張曦一定要好好查一查,--直到查他一個水落石出,也好還他一個清白。
張曦回答說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第二天,張曦把這件事情向路大勇做了詳細的彙報。
到了這個地步事情已經很明了,陳麗瑗是被人殺死,而後又被人有預謀地埋入磧桑墓園。但是,奇怪的是,既然有人要了她的命,胡亂埋入任何一個地方都是可以的,為什麼偏偏要進磧桑墓園呢?難道這些凶手是傻逼,這樣做難道不是留下尾巴給了警察一個破案的機會?路大勇、張曦及一幹眾人在一次案情分析會上,提出的這許多疑問始終沒有得到很好的解釋。
案件變得撲朔迷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