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四案頭清供(1 / 3)

輯四案頭清供

常翻看的《骨董瑣記》

是幾年以前了,一位住武漢大學的老友來信,借嚴幾道的《英文漢詁》。大概以為我會感到奇怪吧,引西方某大家的話為理由,說:“如果你想得點新意,就去看舊書;如果你想聽聽老生常談,就去看新書。”這說法自然難免片麵,因為舊書也有不供給新意的,新書也有不老生常談的。但既然承認是片麵,就無妨實利主義,取可信的一麵,或打個折扣,說“有些”舊書確是能供給新意,就最好是常翻開看看。這是泛論。至於我個人,最好常翻看還有另外的理由,是我健忘,因而舊書就變成準新書,隔個較長時期翻看,就會有久聞大名,今始得識荊之感。而說起這樣的舊書,為數也頗不少。以時間先後為序,天字第一號是《莊子》(《論語》樸厚,少波瀾),每次翻看,都必有《西廂記》“驚豔”意味的獲得。《莊子》以下,每翻看必得新意的書,以國產的四部九流為限,也總不少於百八十種吧。取莊生鷦鷯棲林,不過一枝之義,還得加上這裏地盤有限,自然隻能說一種。這就是常在案頭的《骨董瑣記》。

最初看這部書,恍惚記得是在上大學時期,那就是半個世紀以前了。由這部書開始知道鄧之誠先生,覺得人博雅,有見識,有情趣,其時他在燕京大學任教。鄧先生著作不少,如《中華二千年史》《桑園讀書記》《清詩紀事初編》,我都看過,而最感興趣的則是《骨董瑣記》。大概作者也是這樣看吧,所以瑣記八卷於一九二六年出版之後,他又寫了《骨董續記》四卷,《骨董三記》六卷。感謝三聯書店,於一九五五年印了三部的彙集本,名《骨董瑣記全編》。又感謝天與良緣,我隻費人民幣一元(定價2.70元)就買到新華印刷廠的處理樣本。全編扉頁後有《出版者說明》,講書的內容及價值是:“本書從前人別集及筆記中搜羅若幹材料,對於考釋古物、紀述史事,有一定用處……”這說得不能算錯,隻是由我看,未免失之方麵太窄,分量太輕。就算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我總覺得,於考史之外,它還有以雨露滋潤生活的大用。此話怎講?以下說說我的私見。

這部著作是讀舊雜書的筆記,其中有抄,有自己的觀感。抄,信筆之所之加點油醋,看似容易,其實不然。須勤讀多讀是一難。還有其二是大海撈針,要能撈有用的。其三是要看準價值的所在,有助後學。而說起助,有大小,至少是我覺得,這部書的助是大的。可以舉出兩項理由。其一可以比作蜂蜜,是采千萬朵花釀出來的,讀者可以費幾個小錢買到珠寶。其二可以拉來趙翼《廿二史劄記》做個比較,那也是抄舊書加觀感,讀者的所得則有別:它談的人和事物多偏於大,所謂有關國計民生,讀後的所得呢,不過是“知曉”;讀瑣記就不同,其中不少人和事物是微末的,常常無關於國計民生,可是讀後的所得卻是“思念”。為了不架空談,舉個小小的例。又為了維持公道,舉一蘇一杭,一男一女。一蘇之男是作《浮生六記》的沈複,看瑣記卷二“沈三白”條,知道沈複與其妻陳(芸)住揚州,曾靠賣畫為生,鄧先生曾以銀元二元買到他的畫。一杭之女是陳坤維,看瑣記卷三“陳坤維詩”條,知道有個落魄世家婦女陳坤維,生活窮困,不得不賣書換米,舍不得,題一首七律與書告別,詩曰:“典到琴書事可知,又從架上檢元詩。先人手澤飄零盡,世族生涯落魄悲。此去雞林求易得,他年鄴架借應癡。明知此後無由見,珍重寒閨伴我時。”(案時間署“丁巳又九月”,鄧先生說康熙十六年丁巳無閏月,疑為萬曆四十五年,誤。應為乾隆二年。)看到這樣的人和事,我們能不發思古之幽情嗎?

喜歡問難的人會說,發思古之幽情又有什麼必要?這可以用反問作答,舉步遊觀,安坐看小說、戲劇,又有什麼必要?正麵答,這是由“天命之謂性”來,其表現是“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或者說得玄一些,是己身的一切,處處都是有限,卻渴望無限。辦法是想盡辦法、用盡力量求擴充,求豐富。由基礎往上層說,搞對象生孩子,穿耳掛環、圍領加帶,出國旅遊,幻想往生淨土,直到看《紅樓夢》,陪著林黛玉落淚,追根問柢,不過都是這一套。與坐車船旅遊相比,看《紅樓夢》之類是“神遊”。神遊者,身未動,而也到某種境中經曆一番是也。這某種境幾乎都是美好的,在現實中想望而難得的,所以雖非現實而有大價值。瑣記所記古人古事物,是昔日有過的境,其中也不乏可歌可泣的,所以也就有大價值,從而與其他性質的著作相比,也就更值得一讀。

由泛論回到己身,我是常人,因而也就有想望,有寂寞,甚至煩惱。找積極出路,難,還常常苦於沒有魄力。但跛者不忘履,怎麼辦?常常是翻開這部瑣記,為片時的神遊。陳子昂詩有“前不見古人”之句,比如看到陳坤維賣書事,想到昔日,就像是前見古人了,這古人是真的,其獲得也許超過看《紅樓夢》吧?這樣說,這部瑣記的價值,就不隻是“有一定(案習慣理解為不多)用處”了。

漢學與輕信——讀《胡適選集》一位年輕的熟人送來幾種書,其中一種是一九九一年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胡適選集》,胡明編選。我翻了翻。所選文,隻有極少數沒見過,如最後一篇《所謂“曹雪芹小像”的謎》就是。生熟不同,翻看時待遇也就不能一樣:有的隻看看題目;有的大致翻翻;少數從頭到尾,並捉摸捉摸。仍是老習慣,看了難免有些想法,憋在心裏不舒服,或不應該,所以決定寫出來。

由巨而細,先說總的。這本選集是《中國現代社會科學家選集叢書》的一種,那就先說說這套叢書。據說計劃編選五十種,即收所謂家五十位。這就頗值得讚揚幾句。可讚揚的理由有淺的,是敢往大處想,而大的,通常反而未必能賺錢。理由還有深的,是,至少我看,談治平,求治平,都應該以提高人民的教養為根本,如何提高?一種穩紮穩打的辦法是供給像這套叢書所包容的精神食糧。食糧(限於配稱為食糧的)價值有高有低,比如與很多主要為賺錢的所謂辭典相比,這套叢書的價值是高的。

高還來於選人。選五十,夠不夠,合適不合適,也會有問題,這裏不談,隻說五十中包括胡適,也就值得讚揚幾句。何以值得讚揚?不是因為我同他有師生之誼,選了他我心裏舒服;而是因為在樣板戲中他是綠臉人物,綠臉人物居然也成為座上客,這表示一種精神風貌的變換,具體說是由不容異己變為也容異己,因為難,所以值得慶幸。美中不足,是“編者前言”和“胡適學術思想概述”裏還保留一些舊風貌的尾巴。我的私見,供給這類精神食糧,好吃不好吃,吃了有益無益,最好留給吃的人自己去品嚐,去評論;越俎代庖,有如給孩子東西吃,說“這是香蕉”,“這是臭豆腐”,緊跟著說“這是香的”,“這是臭的”,多餘是小事,強人從己就成為大事。

沒有什麼人強,說香蕉香,臭豆腐臭,或反過來,說香蕉不香,臭豆腐不臭,當然都可以,也應該。那麼,這本選集我看了,上麵說有些想法,究竟是香呢,還是臭呢?題目太大,不好作,也不想作。隻好損之又損,專說讀了最後談曹雪芹小像一篇之後,一時想到的一些情況以及因之而生的一些感慨,具體說是,關於曹雪芹的身世及其生活情況,既然迷紅,當然就願意多知道,但求多,用的方法應該是漢學的,不應該是輕信的。兩種方法正好相反:漢學是有充足的證據,沒有或極少相反的可能,才信;輕信是植根於希望,由希望而推想,甚至幻想,有某種情況,於是尋找,或偶爾碰上什麼材料,就不再管更多的相反的可能,就信。不幸是近些年來,追尋曹雪芹遺跡的,可以舉已故的吳恩裕為代表,用的方法大多是反漢學的,始於希望,終於輕信。最典型的是西郊的故居,吳曉鈴先生告訴我,牆上那些詩句,絕大多數抄自《西湖二集》,庸俗,鄙陋,可是輕信者竟看作曹雪芹的手跡了。還有,民間住屋,乾隆早期的至今未變,即以北京郊外而論,能找到百分之一嗎?何以這幾間能夠碩果僅存?可是聽說,輕信者人多勢眾,還是把它辟為紀念館,供人參觀了。

言歸正傳,專說那幅曹雪芹小像。記得我最初見到是四十年代末,友人曹君送我的一張照片。其時我也由希望出發,信以為真。因為不疑,所以幾次見到葉恭綽先生,並沒有問及這件事。其後,到八十年代,一次聽周汝昌先生說,像是啟功先生也說過,這幅畫像還有問題。究竟有什麼問題,不知道,也未想深究。這次拿到這本選集,看目錄,最後一篇竟是談那幅曹雪芹小像的,如舊病獲新藥,趕緊打開看。一看才恍然大悟,原來那竹林前斜倚石而坐的人是一位得意的翰林公,並不是失意的曹雪芹。這樣說,我是看了一篇短文就倒向胡適,是否也是輕信?我說不是,因為胡適這樣論斷,所據及推理是漢學的。為了既明確又省力,抄關鍵的部分看看:

這幅畫上畫的人,別號“雪芹”,又稱“雪琴”。但別無證件可以證明他姓曹。……我在三十年前看了這些題詠,就對此畫的主人李祖韓君說:“畫中的人號雪芹,但不是曹雪芹。他大概是一位翰林前輩,可能還是‘上書房’的皇子師傅,所以這畫有皇八子的題詠,並且有‘上書房’先後做過皇子師傅的名翰林如陳句山(兆侖),錢籜石(載),錢曉徵(大昕)諸人的題詠。題詠的人多數是浙江江蘇的名人,很可能此公也是江浙人。總而言之,這位掇高科,享清福的翰林公,決不是那位‘風塵碌碌,一事無成’,晚年過那‘蓬牖茅椽,繩床瓦灶’生活的《紅樓夢》作者。”

那些題詠的口氣都是稱讚一位翰林前輩的話。皇八子的題詠更是絕對不像題一個窮愁潦倒的文人的小照的話。

吳恩裕沒有看見那幅畫的許多題詠,就相信這些名人題詠的真是曹雪芹的小像,……可憐這些富於信心的人們!他們何不想想:收藏這幅畫像的李祖韓君為什麼始終不肯抄寄那許多乾隆朝名人的題詠呢?

對比便知,對於一種舊事物的認識,這是漢學與輕信戰。誰勝誰負呢?理是漢學勝,事就未必然,如這幅畫像仍舊鑽入各種有關紅學的本本就是好例。所謂曹雪芹故居仍舊有人去看,發思古之幽情,也許應該算作更好的例。

限於信一幅畫像,幾間平房,是小事。但小事的根基,或說性質,會牽涉微言大義,即混淆是非。而這微言大義又必致擴張,及於諸多利害攸關、必須明辨是非的大事。如何明辨?一言難盡,扣緊本題說,出版一些提倡漢學精神的書,縱使一木之孤,難支大廈,終歸是必要的,有深遠意義的。

紅學獻疑

一再沉吟之後,我寫了這樣一個標題。何以要沉吟?因為這“疑”不是對“紅”的枝枝節節,而是對於“學”,這將意味著,在掌聲雷動的形勢之下,我也許要說些殺風景的話。說殺風景的話,我還有個另外的顧忌,打個比方說,對於我一向傾慕的人,我偶爾犯傻氣,說容貌並不十全十美,甚至羅裙的式樣也不是百分之百的好,人將疑我是站在對立麵,而其實,我自信還是站在捧場的隊伍中,甚至一貫在前列的。那麼,怎麼還要說是“疑”呢?我的著眼點是:對於任何事物,包括學或學風,依“理”,都應該可以信,可以疑,近若幹年的紅學似乎不是這樣,而是大關節已成定論,隻可以信而不可以疑,對於這樣的定於一尊,我有時不免有點疑心,甚至疑慮。

思路走遠了,還是多年以前,我讀英國小穆勒的自傳。他說他小時候,有一天同他父親在郊外散步,談起新刊的某一篇論文,他父親問他意見如何。他想先聽聽他父親的意見,他父親說:“不要信我的,我的意見可能是錯的。”他說他是在這樣的氣氛中長大,所以後來如何如何。書看過扔開,不再翻,可是這種教學法卻一直在我心裏縈回。這似乎沒有給我帶來什麼好處,因為形勢需要“信”而它引導我走向“疑”。舉實例說,五十年代,我的師輩某先生,紅學大師,過去沒有想到《紅樓夢》還有某種積極意義,因而受了批判,我就曾想,既然心裏這樣信,嘴裏照樣說,總比口是心非好吧?幸而我不治紅學,可以從壁上觀。但有疑而沒有敢說,半口是心非,有時想到也難免不是滋味。這之後,真就車同軌、書同文了。我孤陋寡聞,也缺乏時間和精力,沒有多翻報刊和典籍,就碰巧看到的一些說,異口同聲,都是積極,積極,積極,好,好,好。惟一的例外是我的相識蔡君寫的一篇,題目是《賈寶玉是叛逆嗎?》,發表於山西太原的《晉陽學刊》,其時已經是八十年代初了。

說積極,說好,不能算錯,因為可以言之成理。即使隻是靈機一動,沒有言之成理,也不能算錯,因為一,如上麵所說,心口如一總比口是心非好;而且人人對心外事物有覺知以及產生印象的天性,想不任性也做不到。二,這樣的輕率印象,也未必就靠不住。看法的對錯是非,要用看法之外的尺度來衡量。應該用什麼尺度?這方麵的問題太複雜。舉個突出的例,先秦諸子生在容許亂說亂道的時期,對於修齊治平,各家都有一套理論和辦法,而且都言之成理,可是這理,有的互不相容,如儒與法,依照邏輯規律,兩個相反的命題不能都對,可見言之成理並不等於完全合理。而靈機一動,如項羽對秦始皇的印象,“可取而代”,卻碰對了。確切的對錯和是非,取得大不易。不易中還有程度之差,簡化了說,“事”方麵的證驗對錯,如門前的柳樹是否為五株,容易;“理”方麵的證驗是非,如桃花源的生活是否天衣無縫,很難。很難而想求得,人類的思辨經驗告訴我們,要接受兩種或者不很適意的情況。一是安於得個相對,不求絕對,因為用演繹法推理,追根,總會碰到一些大前提是不能證明的。二是容許不同的意見在比賽場上見麵,然後取其比賽後不被淘汰的,舍其比賽後被淘汰的,以期逐漸向對和是靠近。這後一種情況要以兩種設想為根據:一種是,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麵;另一種是,雖然不同各如其麵,但有理性並信從理性卻是一致的。這樣,人群對於某一事理的認識,情況就會是這樣:開始是公說公的理,婆說婆的理。日久天長,有的理脆弱,甚至連信從的人也放棄了,這是逐漸由多走向一。但永遠不會成為一,因為總會有少數公和婆想不通,堅持己見。這也好,因為一是,可以大德不逾閑,小德無妨出入;二是對錯是非與信從者多少沒有必然的聯係,應該留有餘地,以避免萬一入迷途而永遠不知返。三十多年來,我們的紅學像是走的不是這樣的路。沒有經過比賽場上的角逐就定於一。這一,當然指大的方麵:初步的是好,頂峰的是因為如何如何所以是好。這大的方麵比喻是個有圍牆的散步的場地,散步者有左行右行以及略快略慢的自由,卻不許走到牆外。自然,有不少人是願意在牆內走的,這樣也未必於健康無益。問題是也會有喜歡到牆外走走的,那就隻好坐在什麼地方,不舉步。為了避免誤解,這裏要說具體一些,已判定好,隨著喊好的未必就口是心非,所喊也未必就不對。我擔心的隻是,自某日起眾口一聲,這會是人各有見的實況嗎?如果竟不是,而是有的,不假思索而隨著說,有的,心裏思索而口裏不說,這還有可能逐漸向對和是靠近嗎?更值得擔心的是,不思而說和思而不說會成為風氣。風氣的力量太大,因而也就太可怕。延續近千年的男人作八股、女人纏小腳就是這樣,有不少聰明通達的人竟也視為當然。有鑒於此,我常常有個奢望,是:惟其都視為當然,反要問一問,為什麼怎樣怎樣就是當然。話扯遠了,還是回來說紅學。我不否認,更不敢輕視近年來的紅學成就,我隻是懷疑,難道就真沒有車同軌、書同文之外的想法嗎?情況恐怕不是這樣,因為事實總是人各有見。別人如何可以不管,我自己我是清楚的,是對於有些定論一直有不同的想法,過去是怕不合時宜而沒有說。現在想獻疑,不是確信這想法有什麼可取(因為隻是門外漢的一時觀感),而是希望有所想就如實說,能夠對改變車同軌、書同文的風氣起一點點作用。

以下像是該入正文了,怎麼寫?一種是高的要求,拿出正麵的主張來。主張要有根據,這就不免要翻騰由開卷第一回起的材料;光有材料還不成,還要有闡明材料之深遠意義的理論。我沒有這樣的學力和精力;即使勉為其難,連篇累牘,也不是雜收的期刊所能容納。還有不能走這條路的更重要的理由,是這樣一來,人將疑我為決心擺成什麼陣勢,要與什麼人較量了。我更沒有這樣的學力和精力,而且壓根兒就沒有這樣的想法。我隻是,還是扣緊題目說,對於《紅樓夢》,有些舊存的想法,與流行的說法有距離,又苦於不能聞善言則拜,於是在心裏就成為疑。疑,長期儲存,難免悶悶;想消除,一種辦法是是人非己,不甘心,一種方法是是己非人,拿不準。剩下的惟一妙法是獻出來請有學力和精力的人也想想,於異中求同;即使不能同,說出來也可換得心淨。而說起疑,大大小小不少,這裏想用以管窺豹的辦法,隻說一點點偶爾想到的一斑。而重點又不在這一點點疑是否值得一提,隻是想說明,在這類事物上,我們並沒有大一統,似乎也應該安於並不是大一統。

損之又損,我想隻圍繞著作者曹雪芹說說,因為他有偉大的業績,我一直欽佩得五體投地;就是對於他的為人和經曆,我也是很感興趣。可是很遺憾,對於他慨歎的“誰解其中味”,我試圖解,在有些人的眼裏也許是低估了。但言者無罪,也隻好說說。所謂低估,較重大的是對於“作意”。這還可以分作兩個方麵:一方麵是作者的“態度”,一方麵是書的“主旨”。同是寫,態度可以不同。有鄭重其事的,如司馬遷寫《史記》;有隨隨便便的,如蘇東坡寫《東坡誌林》。我看曹雪芹寫《紅樓夢》是屬於後一種,就是說,他寫小說是玩票,不是下海。下海,當作名山之業寫,或為了名利寫,是由外國傳來的,進口貨,二百多年前還沒有。那麼,這動力從哪裏來呢?是來於古今中外都有的創作欲。創作欲要有條件,一是學,二是才,還有個三,也很重要,是沒有烏紗帽而勉強有飯吃。這三條,曹雪芹都有,還外加希有的一條,是由榮華而走向沒落。說希有,譬如蒲鬆齡就沒有,所以創造的人物就很少是大觀園式的。有了以上四個條件(前兩個條件還應該加點修飾,是學很富,才特高),茶餘酒後,就會想閑也閑不住,而“秦淮殘夢憶繁華”,寫入九歌、八股、七發都不合適,那就最好是“敷演出一段故事來”。我推測,作者說“十年辛苦不尋常”,是作詩照例要誇張粉飾的手法,實際是興之所至,沒有嚴密的計劃。清朝人已經發現,有些情況前後合不攏。以曹雪芹的才和學,求合攏又有何難?他不做,推想是寫完一段,放在一旁(或抄給人看),找敦氏弟兄喝酒去了。如果是這樣,就不好嗎?這我不知道。我隻是覺得,這就更足以證明,他的才是太高了。(作品的許多情節,數不盡的述說和描寫,都是神來之筆,人所共知,從略。)

再說“主旨”。這是要害,重要分歧,批判與受批判,都由這裏來。主旨是作者要在作品裏表現的情意。這,我過去認為,現在還認為,是“懷舊”,不是“破舊”。這樣認為,來於印象。印象不能憑空來,要有實物,這是說,也可以找到根據。根據,零碎的很多,隻想說個總的,是:有意思的寫得很多,沒意思的寫得不多。還可以加個近於誅心的理由,是曹雪芹並沒有現代有些人想象的或希望的那樣積極。隻舉一種微末的情況為證,主仆關係,看他筆下的榮寧二府和大觀園的生活,對於上壓下,頤指氣使,下侍上,誠惶誠恐,他還是視為當然因而也就處之泰然的。這我諒解,因為我沒有忘記,那是純皇帝初年,平等觀念還沒有萌芽的時期。不要說他,就是思想比他深沉得多的黃宗羲,而且處於易代之際,作《原君》和《原臣》,也隻是說君應該怎樣,臣應該怎樣,而沒有想到可以革命,變為民主。過於積極的思想,是現代人用《聊齋誌異》“陸判”的手法,硬裝在曹雪芹的頭腦裏的。懷舊就不好嗎?這用不著答複,因為此心是人所共有,此事是人所共行,願而未必能表露,是受條件的限製。所以重要的不是當不當懷,而是懷了什麼。這就碰到另一個問題,同樣是要害甚至更要害,作品的思想成就究竟是什麼。

思想成就來於作意的主旨。但兩者可以合,也可以不合或不全合。據說西班牙的塞萬提斯寫《堂吉訶德》,就是成就非始料所及的。《紅樓夢》呢,可以說是不全合。所以這樣說,是推想,他也不會想到,以舊事為主幹,增改,粉飾,竟創造出這樣一個牽動人心的優美的藝術世界來。中國以《春秋》為表率,記述要寓褒貶。褒貶是好惡感情的外向化。執筆,有專寫好(hào)的,如陶淵明《桃花源記》是;有專寫惡(wù)的,如趙壹《刺世疾邪賦》是。由文學批評的眼光看,至少我覺得,是前者的成就更高,因為後者的作用主要是泄憤,而前者就深遠多了,是創造個藝術世界,使讀者在現實中渴望而不能得的,卻可以在這裏得到。得到就一定好嗎?也未必,因為據說,有些癡男怨女因迷上《紅樓夢》而瘋瘋癲癲了。但人類就是這麼怪,於柴米油鹽之外,還偏要追求幻想的什麼。從這個角度看,好的文學作品也是商品,顧主是癡心追求幻想的一些人。也是從這個角度看,多年以前,我同孫楷第先生談起《金瓶梅詞話》和《紅樓夢》的高下,他說所寫人物不同,各有千秋,我說:“反正我還是喜愛《紅樓夢》,因為讀時的心情是戀慕;讀《金瓶梅詞話》則相反,常常要皺眉。”我這樣看是仁者見仁。當然也可以智者見智,如說成就是“揭露”。人各有見,如確實有而說,當然也應該。但我是不這樣看。原因很多。如一,如上麵所說,沒意思的寫得不多,有意思的寫得很多,那就綺麗的內容成為附庸蔚為大國,筆法就太怪了。二,如果意在揭露,對於有些情節,貶的意思應該更明顯些,可是沒有。三,還有更甚的,是有些作為,戴上現代化的眼鏡看,理應批判的,可是當作好的宣揚了。四,還有,記舊事,寫舊人,總不能不把舊的情況連帶端出來,端出來就一定寓揭露之意嗎?我看是常常未必,原因是,即使小說作者都不能不戴眼鏡,施耐庵的眼鏡總是元朝晚年製的,曹雪芹的眼鏡總是乾隆初年製的。戴著乾隆初年製的眼鏡,能看到封建種種的腐朽嗎?總是很難的。五,還可以看看廣大群眾是怎樣看。不久前,北京弄了個大觀園的仿製品,據說票價不低而遊覽的人不少,想取得什麼呢?我看絕大多數是除開眼之外,還想體會一下卿卿我我,而不是“學習”那樣的場麵是怎樣可憎可恨。難道睜眼的人都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