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佳最近話說的越來越溜了,經常自言自語,還學會了賣萌,喜歡可愛的事物,會跟著電視學跳舞。
姥姥常說:等你當了媽媽,才能明白我的感受。現在,我也是媽媽了,依然無法理解她的許多想法。不同的是,我還成了單親媽媽,經曆了感情的從有到無,經曆了愛恨情仇,曾經我不願相信的家長裏短雞毛蒜皮真實的發生在了我身上。可我不願意,也不希望你能懂我和理解我,因為如果你真的理解了我,說明你也走上了我的路,經曆過了我的痛苦。”
林希合上日記本,回憶閃爍到了離婚前後。
日記已經變成了月記,這本子的初衷本是想記錄女兒佳佳的成長趣事,沒想到寫了不到三篇,就成了離婚紀實。
去辦離婚的那天上午,很意外的,突然下起了傾盆大雨。林希開著車在雨中馳騁,腦中蹦出了一句歌詞“是不是,天也不懂情?”
坐在離婚登記處的門口,隔壁就是結婚登記處。林希想起了當年兩人去領證時的場景,是一種難以言表的開心和幸福,就像現在那些坐在隔壁的人們一樣。而且,當時兩人還去錯了民政局,以為就近可以辦理,誰知到了才被告知要去戶口所在區民政局辦事兒。
林希向隔壁望去,發現今天來登記的人不多,大概也不是什麼好日子吧。除了年輕人以外,還有好幾對中年人,和一對年紀更大的老夫婦。
林希走到窗邊,雖然走到今天不是一時意氣,但心中仍有些堵得慌。包裏是還沒有徹底談攏的離婚協議書。這時,她依然還殘存著一絲幻想:也許他來了,會說我們先出去談談吧。
“在哪兒辦?”身後響起了一個熟悉的聲音。
這麼直截了當的一問,林希馬上恢複了常態。兩人走到取號機那裏,林希取了個號,002。
離婚登記處裏傳出了一個高昂的女聲:“這是離婚協議!你看好了!”明顯是女方在嫌棄男方的無能和不靠譜。
很快,他們辦完了。林希和趙飛陽走了進去,掏出各自的證件交給辦事人員,一個二十多歲的小姑娘。
小姑娘看了看離婚協議書,問道:“這是誰給你們寫的?”
“我找律師看過了。”林希回答。
趙飛陽拿過離婚協議,又看了一遍。然後對林希說,你要的20萬我現在給不了。
——那你什麼時候給?
——兩年以後的今天。
“你們沒談好再出去談談,談好了再回來。一旦離婚協議生效了,就不能再改了。你們孩子多大了?”
快三歲了。一提起女兒,林希的鼻子又酸了。
“孩子這麼小,為什麼離婚?你要的撫養費他能給?他要是給不了怎麼辦?”
林夕在離婚協議裏,撫養費是遞增式的,所以辦事人員會有疑問。但這一點趙飛陽是同意的,因為他現在連一百塊錢都賺不來,他給不了太多。林希也清楚的知道,趙飛陽現在是不會給的,他真的窮。不離婚的時候,都是林希在養家,何況離婚之後呢。
“給不了也沒辦法,但我不能不寫吧。”林希很無奈,語氣出奇的平靜。
“你可以按照他工資的百分比來要。”工作人員建議,這點林希也了解過。
“他沒工資。”林夕再一次無奈的回答。
“對,我沒工資。”趙飛陽接過話茬。
林希看到小姑娘愣了一下。大概是反應過來了,小姑娘隨後也換成了無奈的語氣:你去找個工作不好嗎?一個大男人。孩子以後花錢的地方有多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