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一直都沒有搞清楚當初李風鸞為什麼就突然一夜之前決定與嗚翰樂決裂,並且如此的決絕,一點回頭的餘地都沒有。
走在他們中間的元朗說,“或許這件事還真的需要找到杜飛才能知道了。”
李雲回頭瞧著他,來了興趣,“元朗叔叔,我跟你一起去,杜飛一定在找暗夜,我們找到暗夜了就找到他了。”
“不可,小姐說我們現在還不能出去,所以不是出去的時候,並且……”頓了頓,他看了看眼前的幾個女人,低聲說,“或者你們可以等小姐回來直接問她。”
大家同時泄了氣,李雲歎息說,“元朗叔叔你又不是不知道,她不想說的事情就算我們拿著刀子逼迫她也不會說的啊。”
“阿嚏!”
剛要翻身爬牆的李風鸞一個噴嚏,好奇的看著麵前的嗚呼克拉,微微蹙眉,笑著說,“一定有人在罵我。”
嗚呼克拉先從牆頭上跳下去,站在地上仰頭瞧著他,想要伸出手去將她借助,卻被李風鸞給擋住了。
她擺擺手說,“我能行。”
李風鸞跳下後,拍了拍手上的灰塵,笑著看著麵前的他,說道,“一定有人在罵我,肯定是家裏的那群小姑娘,嘖嘖,總是埋怨我出來不帶她們,哎……”
嗚呼克拉嗬嗬一笑,“恩,所以你才要好好的盡快找到別的住處才可以,我倒是覺得和這個鎮子不錯。”
此鎮子位於北方雪山不遠處的山下,距離雪山直接翻過牆頭過去的話走上去天就到了漠北的境地,雖然有些寒冷,但這裏也的確是一個居住外加藏身的好地方。
不說三環環山吧,這裏幾乎是一個被人遺忘的鎮子,周圍滿是恍悟的荒草,已經長到了人那麼高,對麵就是雪山,所以這裏的天氣冬季的時候足足有七個月,夏天的時節就隻有兩個月,為此這裏不能種植農作物,隻能依靠打獵為生,所有的糧食都是他們從外地購買,用這裏特產的水果和山上出產的金礦兌換。這裏又是一個兩不管的地方。
前邊,漠北王烏雲卓汗覺得這裏是中原境內,並且隻有一個鎮子,也不想爭論多少。對於中原,又覺得這裏是極度嚴寒,除非從前就生活在這裏的人,再加之經過這裏的一些想要超近路的商客偶爾會經過,這裏嫣然就是一個荒涼的地帶。
可這裏卻又因為山上的金礦隻歸於他們自己使用,尤其的繁盛和富饒,人人都披紅黛綠,穿金戴銀,就連平常外出遊玩的孩子身上也帶著金黃山山的黃金,地上玩的石子上麵也帶著一塊金疙瘩。
一臉走來,李風鸞和嗚呼克拉兩人就好像進來的乞丐,盡管也穿著錦衣華服,可看樣式和身上的點綴以為身上沒有配飾,與這裏的人簡直相差太遠。
兩個人在鎮子上走了一圈,最後看中了鎮子西邊的那個院子,比較大,並且比較便宜,尤其是這裏看起來非常的隱蔽,周圍全都是富饒的院落,她們要是搬過來,偶爾外出一下,穿著跟他們一樣也不會被發現出來。
可問題是,這裏的院子不賣,人家也不卻那點錢,更不知道銀票是什麼東西,自然沒有興趣她拿出來的那一摞子銀票。
兩人詢問再三才知道,這裏人需要的是糧食,柴米油鹽樣樣都很稀缺,他們寧願用一把金疙瘩換一袋糧食,可見金銀在這裏可以用糞土來形容。
李風鸞和嗚呼克拉互相看了對方一下,笑了,這個問題還不好解決了。用物品換物品,隻要她拿出足夠多的糧食,對方就可以將房子給自己了,並且她好像發現了一個發家致富的新道路,恩……這裏好像沒有餐館啊!
沿途全都是擺在地上的小商販,看樣子也不是鎮子上的人,並且拿出來的東西也不新鮮了,也機會沒有剩下,所以……李風鸞和嗚呼克拉從鎮子上出來的路上就在商議,要是開一個酒館是不是可以一夜暴富了。
這天晚上,李風鸞就從遠處的糧譜買了三十袋的糧食,兩個人還買了馬車,輪著班趕車,前往鎮子上。
兩天後,馬車到了,她有進去看了看院子,尤其滿意的連連點頭,跟著嗚呼克拉穿著一身黑黢黢的衣服,從馬車裏麵抬樂出去五袋糧食放在了地上,那糧食落在地上的聲音就好像將一箱子金子潑灑在了地上,驚的那個賣房子的主人雙眼都瞪的跟陀螺一般的大,當場熱淚盈眶連連感謝的將宅子的地契以及一些比較珍貴的家具全都讓給了她。
李風鸞微微笑著,尤其的滿意,將餘下的糧食運進去後開始了用糧食疏通這個鎮子的口舌,以防有人進來詢問她們這個外來戶亂說話,這稀缺的糧食就成了封她們嘴的最好的一件東西,試問誰會推開白白送來的飯呢?
一連忙了三天,兩個人終於將整個鎮子的人都疏通好了,以後見了麵大家還都當做不認識,就當做她們是這裏的本地人了。
交代完畢,李風鸞將信鴿放了出去,兩個時辰後,飛鴿落在了李家人現在住的小院子裏麵,跟著走出去來的李雲高興的上前,對著院子大聲的尖叫,欣喜的臉上難掩她的高興。
“姐姐找到住處了,叫我們三天內就陸續搬過去,哈哈哈,李霜,我們以後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