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冬梅苦身世(1)(1 / 1)

溫宥娘這會兒又開始對自己的身高跟月事耿耿於懷,她身邊的大丫鬟冬梅卻是撈了簾子進門,一臉憋笑的對在旁邊給主子打扇的秋菊一擺手,等人退出去了才跟主子曲膝。

溫宥娘早瞧見她了,她不是個刻薄的主子,也不喜身邊人跪來跪去,也就招招手,讓冬梅到了自己身邊,笑道:“又聽到什麼戲本兒了,這般高興?”

冬梅不是府裏的家生子,也不是溫宥娘的娘帶過來的人,是溫宥娘七歲的時候在外麵帶回來的,比她大了十來歲,卻是所有人最忠心的一個。

無他,冬梅的身世也算得上淒慘。

那時冬梅還不叫冬梅,叫二丫,家窮,姐妹多。

她上麵還有一個姐姐,有兩分姿色,被爹娘送給了有秀才功名的小地主為妾,那秀才考了幾十年還是個秀才,脾氣暴躁,動輒傷人。、

冬梅的姐姐便是死在了秀才手裏,這離進府堪堪不過兩年。

秀才家死了個妾,也不算是什麼大事兒。

雖然國法有雲,有命償命,可也要分等級。

庶民打死庶民,沒理的填命,有理的發配三千裏,沒錢的死在三千裏以外,有錢的二十貫銅錢買罪,五貫給苦主,十五貫給衙門。

庶民打死貴族士子的,有理沒理都是死罪,除非苦主願意放過一碼,還是得流放三千裏。

而貴族士子打死了庶民?

打死了便打死了,十五貫買罪錢並不多,多賞些許銀錢給苦主還能博個厚道之名。

貴族多是勳貴,以武起家,殺的人多了,便不在乎人命,打死了便死了,當兵時撈得多了,也不在乎那幾十貫的。

士子書讀得多,除開世族之外家中錢財卻不多,又自詡是讀書人,與那些打打殺殺的勳貴大老粗不同,不輕易傷人。

可真要出了人命,如那家秀才般又如何?

先不說士子傷人不過十五貫買罪錢,開國皇帝愛民如子,也隻能在十五貫上加上十個板子的刑罰。

等到了下麵,十個板子也能用錢買了,一板子一貫錢,遇到有點關係的兩板子一貫,甚至於不需要買罪,十板子下去跟竹條抽的也差不了多少,第二天就能活潑亂跳。

冬梅的姐姐,雖然不是奴婢,可進門簽了為妾書,妾通買賣,連私奴都不如。

要知道可隨意打殺的是官奴,私奴連賣都賣不得。所以一般人家當妾的也在吃喝用度上強過了官奴。

而官奴可打殺不可買賣,打死了還得去官府報備,怎麼死的,過程怎麼樣,屍體也得交給衙門仵作驗屍看是不是那個奴,一套程序下來極為麻煩,反而讓主人家們不好下手,這一論起來,妾還不如官奴。

冬梅的姐姐死了,在寒冬臘月裏,最後在族長的協調下,拿了七貫銅錢,連官府都不用走,直接用宗規解決了。

所謂宗規,也叫族規。

古代交通不便利,比不得現代一家子人可以為了追求更美好的明天各奔東西。

從老祖宗輩起,基本上都住在一個地方,家大人多不好管了,為了子嗣延續,為了在條件惡劣的古代活下去,且抱團乃人類天性,一個家族必然是要有領頭羊的,由此誕生了族長。

有了族長自然就有了權力,有了權力自然就有了製約權力的存在,便是族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