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2章 各自的抉擇(5)(1 / 1)

仇氏看見那多年前丟失的一半耳墜心下更是沁涼,卻是不肯認命,回話道:“這耳墜卻與我一副耳墜相似。不過那副耳墜此時尚在溫府中,放得好好的。這一隻也不知是誰的。”

見仇氏否認,那青年冷聲道:“溫家大夫人也不用否認,這賬本上卻是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在十多年前,你又去付記重新打過一隻,且與先前丟失的那隻一模一樣。因不用再製圖紙,因此匠人便在原來那一份圖紙上再此標注了出來!”

馮鈞拿過賬本,見其中一頁折起,便打開來看,果見上麵有一圖紙,上標明了工匠名字、數量、售賣時間、售賣掌櫃名字、價值幾何、為何人所買、用何種方式付賬。

在數量那一欄,果然能見一旁有小字標注。

見此,馮鈞便道:“既是如此,付記可有人來?”

青年回道:“並未前來。便是此賬本,亦是某尋他路而得。”

這話跟說是他找人偷的差不多了,然古代不是現代,還講究一個取證渠道正義。

因仇氏有誥命在身,仇府、溫府亦是大戶人家,為防他人汙蔑,還須請得付記之人為證。

若付記不承認此物是付記賬冊,也得拿出證據來,方能證明此物無效。

隻是此時京中各門即將落下,三司會審也得再待明日。

馮鈞便道:“今日先審至此時,明日辰時再升堂斷案!著人告知北城付記,明日一早,過堂質證!”

因京中城門關上後不得隨意走動,留在京中尚無歸處的人就隻能住店。

鳳、顯兩族今日來有約莫三百餘人,若個個住店,便是住最便宜的通鋪,也是不小的一筆。

加之三司會審之處離最近的南城客棧亦不遠,眼瞅著如今城門將落,再不離開便隻有在衙門裏躺地上了。

因此兩家族長一商量,便決定今日作罷,先尋客棧留宿,明日一早再來。

唯一不放心的,便隻有那幾分證據。

因此青年對著一邊坐著從頭至尾隻說了一句話的南寧太子道:“今日日晚,晚生想勞煩世子一件事,不知允否?”

“證據保存之事?”那寧太子挑眉道。

青年拱手道:“世子爺聰慧。”

南寧太子對此並無他見,不過也知道證物這等重據,他若要拿回番館極為不可能,就道:“不若將證物合做一起,讓我的人留下幾位,一起看守?諸公以為如何?”

夜燒證據這種事,能流傳幾千年,並不是沒有道理。

此事於古代查案中,最為容易發生。

若能有一方來分擔其風險,馮鈞等人無不同意。

“既然如此,便幾家之人都留下三四人值夜,共守物證亦可。”禦史大夫楚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