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3章 三司終判案(1)(1 / 1)

也難怪紅姨娘狀告溫家大爺不過隻被打了二十杖棍,竟是因早就脫離了溫府,與溫府毫無關係。

因此便隻能算是庶民狀告官爺,隻二十杖棍,也正是少了那三十杖棍,因此還留有殘命,得以將溫家大爺與仇氏告倒。

三司在各方證據質證之後,便下了判書。

溫家大爺謀害原配張氏成立,削其功名,杖四十,流放千裏。其子嗣三代不得科舉。

仇氏謀害產婦為實,辯無可辯,上呈禮部,削其誥命;又因謀害產婦,其罪惡及,罪加二等,杖四十;產婦乃舉人娘子,雖無誥命,亦有聲名,著仇氏流放千裏。血脈五代不得科舉。

令著溫府仇府賠償鳳、顯兩族白銀四百兩,以示安撫。

跪在堂下的紅姨娘聽到此判決,頓時雙眼含淚,大喊道:“天理昭昭!小姐,奴婢給您報仇啦!”

眾人隻聽得又是一聲‘嘭——’

紅姨娘竟也撞在大柱之下,抽搐幾下後便沒了氣息。

柱下之人雖滿麵血汙,嘴角卻帶著一絲滿足的笑。

“果真忠義。”南寧太子一聲讚歎。

刑部尚書馮鈞眉頭緊皺,隻得大手一揮,“紅梅雖已不是張氏婢女,然卻有此忠義之心,其情可嘉。著令官府出銀二十,尋地而葬。”

大隆《為奴令》中第三十七條,忠仆者,行止高義矣……諸地官府可酌情五兩、十兩、十五兩、二十兩以葬其身,安撫其家;家唯有老幼者,可代為孝、撫養,直至(年幼者)成年。

紅姨娘並無家人,亦無子嗣,因此那二十兩銀子便全部用於埋葬,選一上好棺木,又擇一佳地,綽綽有餘。

三司判決先進宮讓皇帝禦覽,簽字用印後著專人貼於城中公告。隨後亦有官府中人,上門執行公務,收回仇氏誥命之服,及溫家大爺功名憑證。

溫家老爺一行回府之時,恰逢溫宥娘自張府回府。

此兩日三司會審,張氏竟是無一人前去觀望,著實讓溫家老爺鬆了一口氣。

然隨後溫宥娘的話,卻是讓溫家老爺怒火直起。

“我溫府可有對不住你姐弟的地方?”溫家老爺問道。

溫宥娘垂著眼回道:“祖父是問當年餘卿為何體弱之事,還是問孫女兩歲餘那一年為何會滾入府中荷塘之中?或者是七年前我們姐弟為何得了痘疹?又亦如前段日子餘卿差點被人毒害而凶手至今逍遙法外?”

溫家老爺被問得啞口無言,最後狡辯道:“就算是如此,誰家沒有點子醃臢之事?你便要為此,就要離溫家而去,在溫府危難之時落井下石?”

“祖父,仇氏多次謀害我們姐弟,在你眼中也不過一句醃臢之事。若是我們姐弟死了呢?恐怕連一句醃臢之事都沒有吧?”溫宥娘嘲諷道。卻是想起了薛九說起的上輩子之事。

上輩子的原身跟溫餘卿兩人的死,於仇氏、於溫府有什麼影響?

瞧著薛九憎恨溫長慧才重生回來便要弄死她的程度,死活也要拉溫府下水,恐怕上輩子就算是張氏的兒女死了個精光,於溫家老爺而言也並無一點感觸。

對仇氏也並無指責,甚至最後還捧著仇氏所出的溫長慧與薛九相爭以謀權勢。

在他的眼裏,親人也好,外人也好,於他而言大約就是能利用與不能利用之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