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4章 三司終判案(2)(1 / 1)

若是能讓他登上高位,便是仇氏對自己的結發老妻動手,恐怕他也不會傷心片刻。

“祖父說孫女落井下石,這個罪名孫女可不敢擔。”

溫宥娘翹著嘴角道:“父殺母,其子女可離父宗,以敬母孝。這是大隆律例所言。乃是高皇帝著人所定。孫女身為大隆子民,不敢有違律例。”

所以就是溫家老爺想要阻攔,隻要張府願意將他們姐弟帶回張府,他也無可奈何。

“過繼於三房如何?”溫家老爺道。

當初溫宥娘與溫餘卿姐弟得痘疹之事時,張家也有提過將姐弟倆過繼之事。

然溫家老爺那時便看出溫餘卿的機靈與溫宥娘的沉穩,並不想將他們過繼去三房,讓張府接過府長期撫養。免得與溫府感情不深,隻願親近張府。

加之於禮法而言,大隆所出《國禮法》中更是言明,長房嫡子不可過繼,唯可兼祧。

如今溫家大爺謀殺原配張氏罪名成立,溫宥娘姐弟脫離父宗並無不可,可這並不代表他們姐弟要回張府。

《國禮法》雖與《大隆律例》並重,然兩者相衝,大多遵循《大隆律例》,或者折中。

溫餘卿之前不能過繼與三房,是因國禮法,如今卻因生父殺母,卻是能脫離大房過繼到三房去的,亦算是折中之法。於禮法人情相容,亦不違背大隆律例。

溫宥娘姐弟便是過繼到了三房,仍還是溫府之人。

事到如今,溫家老爺也知道溫家大爺要翻案是不可能,便是為了給南寧太子一個麵子,與當年謝氏舊案一個切割,當今亦會犧牲自己的兒子與仇氏。

為此,溫家第三代便顯得尤其重要。

溫家大爺殺妻,三代不得科舉,仇氏謀害產婦且是舉人娘子,其血脈五代內不得科舉。

溫家整個大房,能順利科舉的竟隻有溫餘卿與記在張氏名下的溫長倬兩人。

若兩人是扶不起的阿鬥,溫家老爺也並非不肯讓溫餘卿離開,可偏偏溫餘卿如今看來卻是第三代中最出息的人。

想他溫府祖上幾代經營,方才有了他的崛起。眼瞅著興旺在即,卻是毀在自己兒子手中,不知何時方能再次振興。

饒是溫家老爺素來不信命運之事也不得不歎時運不濟兮。

溫宥娘搖頭,直言道:“祖父覺得自今日後,餘卿還能當溫府如自家?待溫府諸人為親人?會甘願整興溫家?”

溫餘卿如今尚且年少,心性未定,突聞自己母親為父親所害,父親平時待他亦如陌生之人,他將如何想這一件事?

不管如何看待此事,對溫家大爺的恨意是絕對有的,而對仇氏的恨意也足以讓他將恨意延續在仇氏的子女身上。

至於整興溫府?

此時的溫餘卿最恨的恐怕便是自己身上流著溫家的血,名字之上頂著溫家的名。

“你祖母總是待你們姐弟不同的,你們便舍得讓她傷心?”沉默良久,溫家老爺不得不拉出了老夫人來打感情牌。

溫宥娘聞言隻問:“原來祖父尚知祖母會傷心?當年太夫人謀害我母親之時,仇氏處處謀害我們姐弟之時,太夫人處處搓磨祖母之時,祖父可有想過祖母也是會傷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