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98章 商(2 / 2)

“朕聽你這意思,是想要提高商人的地位?你是想對商人動手了?”李二陛下問道。

玄世璟原本是想提一下海上絲綢之路的建設問題,但是李二陛下卻是看重了玄世璟所說的話之中關於商人的問題,關於商人,倒也不是沒得改,不過說起商人來,在新宮還沒建造成的時候,玄世璟就想起過商人的問題,隻是那個時候,還不是提這事兒的時機,幾天既然話趕話提到這邊了,說說商人的問題也沒什麼。

說起商人,就要提及商人的稅收,再與大唐百姓的稅收做個比較,兩者比較,才有高下。

“為行商者,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使與居者均,無燒利。”玄世璟說道:“都知道商人獲利,比尋常百姓種地要多,但是官家國府,卻一直盯著平民百姓的稅,商人有錢,但是官家‘視而不見’之下,還死命的壓著商人,既然提到了商稅,再說說大唐的農稅,大唐自定鼎以來,便是施行租庸調之製。

武德二年二月製,每丁納租二石,絹二丈,綿三兩,此外不得橫有調斂。武德七年四月,又頒新的賦役令,規定:每丁納租粟二石;調則隨鄉土所產,每年交納綾,或絹、絁二丈、綿三兩,不產絲綿的地方,則納布二丈五尺,麻三斤;丁役二十日,若不役則收其庸,每日折絹三尺。如果政府額外加役,十五天免調,三十天租調皆免,正役和加役總數最多不能超過五十天。賦役令還規定:遇有水旱蟲霜為災,十分損四以上免租,十分損六以上免調。十分損七以上,課役俱免。”

簡單來說,國家需要你幹活的時候,給朝廷幹活,那就少交點兒,不給朝廷幹活,平常時候,該怎麼來就怎麼來。

粟兩石,為租;輸絹兩丈、綿三兩,或布兩丈四尺、麻三斤,為調;服役二十日,稱正役,不役者每日納絹三尺或布3.6尺,為庸,這就是租庸調。

“如此放在一起對比,的確看出很大問題,但是商人的事情,由來已久,一直都是那個樣子。”李二陛下說道。

“所以要改,陛下繼位之後,大唐多少弊端,都一一改過,為何到了現在,提及變通,便要猶豫呢?”玄世璟問道。

“商人的事情,牽扯甚廣,整個朝堂上下都知道,做官的,說是不許經商,可是誰名下沒個商隊,誰名下沒些產業?動了商人,就是動了他們的利益,後果可想而知。”李二陛下說道。

這不是新舊世家為了利益對抗的問題,若是那般,還就真好解決了,若是要動商,那是動了他們所有人的利益,為了皇室而動他們的肉,朝臣們會答應嗎?

不會!

世上沒有完全的好事,想要獲得利益,又想要沒有風險,怎麼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