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從前時辰慢(1 / 3)

(一)

蘇家華見到耿文遠,是在一場舞會上。

上世紀三十年代,她孤身一人來到廣州,在父母舊友家中借住。到埠不過數日,她就被新認識的女伴拖去本地的舞會飯局。

年輕人閑不住,對熱鬧場合總是嗅覺靈敏。何況蘇家華是這樣溫和樸素,而又不事妝扮,正是個最佳的陪襯。人生地不熟的家華也感受到女伴們的輕視,因而很有幾分忍辱負重的意味,心情猶如溺水者渴望浮木。

因此,耿文遠過來搭訕的時候,她竟是早有準備。

早在他走近之前,她餘光就瞥到他站在角落注視她。幹淨的短發,修身的西服,看上去也不過二十出頭的年紀。外表沒有特別出眾之處,卻勝在順眼。

大概每個宴會裏,都能隨手拎出二三十個這樣的小年輕吧。

家華那些豔光四射的女伴們,都踩著高跟鞋在人群裏說說笑笑,哪裏注意得到這燈火闌珊處?耿文遠大概也是被活潑的同伴所拋棄,一個人在角落目光逡巡,剛巧一抬眼就注意到了她。

她滿以為他會象征地誇她兩句作為開場白,哪知他一開口就叫出了她的名字:“蘇家華……是麼?”

她倒是嚇了一跳,連忙仔細打量起他來:“我們認識?”

文遠撓了撓頭,臉頰發紅:“我是耿文遠——耿文娟的哥哥,你記得麼?”

耿文娟是從前家華在上海讀女校時的鄰座,每天放學都要一起挽著手回家的。那時文娟確實有個哥哥時不時來接送她,印象中是個推著單車的少年,長得白白胖胖的,一臉憨實。後來家華舉家遷往南京,舊友便疏於聯係了。

家華略一遲疑,終於把眼前這個挺拔清俊的男子,與記憶裏的白胖少年聯係起來。

“你瘦了好多!”家華不禁低下頭笑了。

耿文遠雖然比從前好看許多,但為人終究是膽怯的。與家華說話時,他總是下意識地以拇指一圈圈摩擦著食指,看得出他是緊張的。

文遠此番隨家人由上海來廣州拜訪親友,假期結束便要返家。而家華卻是將要出國念書,在廣州不過逗留一個月左右,終究也是要走的。

二人互通了住址,臨別時,家華忍不住歎息:“也不知我們還會不會再見。”文遠聞言,鬥膽望向了她的眼睛:“一個禮拜之內,我去找你,好不好?”

正告別時,人群湧上來,他便一下子消失不見。

接下來的這個禮拜,蘇家華每日清晨睜眼,便看到天花板上的吊扇,還有吊扇旁那剝落了一個角的牆紙。窗外傳來喳喳的鳥叫,百葉窗拉起來,便是一片暖陽透過木棉樹的枝杈照進屋裏。

日子清閑得無聊,連那些愛熱鬧的女伴們都不曾來邀約了。

她想起舞會與耿文遠,時常以為是自己發了一場夢。

(二)

坐在餐廳裏等耿英傑時,方曉君竟有種重返少女時代的錯覺。

自從高中畢業後,他們已經六七年沒有見過麵了。她早聽說耿英傑考到了北方的大學,後來又去美國念碩士,正不知這幾年混得如何。收到邀約時,曉君才知道耿英傑竟來了香港,下榻的酒店就在她公司附近。

盡管方曉君大學後也正經談了幾段戀愛,但始終沒有誰像耿英傑那樣深刻。

記得最開始的時候,他坐在教室最後一排,上課時老是托人遞紙條給她。紙條經過一排排同學的手傳到她手裏,她藏在抽屜裏打開,還以為他寫了什麼了不起的話,結果紙條上隻畫了個豬頭,旁邊打個箭頭,寫著她的名字。

曉君覺得他真是低級趣味,卻又忍不住嘴角上彎。她不敢回頭看他,隻是把自己的名字劃掉,換成他的名字,又把紙條傳回去。

這樣的事,如今想起來也覺得幼稚無聊,怎麼當時卻那樣歡喜?

那大概是方曉君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吧。

她陰差陽錯地考來香港讀大學,起先幾年隻覺得格格不入,總以為等工作了就好了。哪知進入職場後遇到的男人,竟比大學裏遇到的男人還要無趣,無需開口便已傳來一身銅臭,個個氣質委瑣——偏偏都自我感覺良好。

曉君孤身來港之初,還帶著幾分綺麗的遐想,如今早已是蕩然無存了。

空虛無聊時,她想起最多的,竟不是她大學時那老實巴交的初戀男友,而是高中時始終沒捅破那層紙的耿英傑。

那時的他生得英俊挺拔,籃球又打得好,喜歡他的小女生一抓一大把。他對誰都是一副謙和疏遠的態度,唯獨見到曉君時會促狹地眨眼微笑。課間出去買零食,他總會給她捎上一份,一進教室就扔到她桌上。

曉君總是在旁人的注視裏,不動聲色地把他扔來的零食收進抽屜。心底藏著的虛榮與歡喜,早已綻放如山中紅萼,卻不欲人知。

“再等等,再等等。高考之後我們就自由了。”

曉君每天端著一副不冷不熱的架子,心裏卻總在默念這句話。她一時希望日子過得快些,自己可以早點走到他身邊;一時又希望日子過得慢些,自己便可以盡情享受當下這隱忍的快樂。

怪隻怪那時候通訊不發達……

方曉君想到這裏,側過臉凝視自己投在落地玻璃窗上的倒影——分別時,那個連眉筆都不會用的小女孩,如今竟換上了這樣嫻熟精致的妝容。

隻是,這樣來見他,會不會太隆重了些呢?

(三)

那個禮拜就像一個世紀那麼長。

耿家家教嚴,耿文遠白天要跟著父母到處應酬,晚上又不能隨意出門,心中焦急不足為外人道也。

拖到了禮拜天,他終於按捺不住,一大清早就從家裏溜出來,乘了輛黃包車來到蘇文華樓下。清晨的陽光透過木棉樹的枝杈照下來,文遠站在樹底,竭力在諸多窗戶中找尋她的住所——仿佛有感應似的,她恰恰在這一刻拉開了百葉窗。

他在樓底下仰望著她的窗戶,眼睛被陽光刺得睜也睜不開。家華瞧見他那副發傻的模樣,便掩著嘴笑了。

她急匆匆地跑下樓,一顆心怦怦地跳。

“你怎麼來了?”

“說好一個禮拜之內來找你——”文遠望著她,“大丈夫言而有信!”

家華瞧見他額上的汗,又笑:“你吃過早餐沒有?”

文遠搖搖頭,又伸手拍了拍褲兜:“要不要一起吃早茶?我知道你這附近有一家茶樓是很好的。”

毫無顧慮地,家華便隨著文遠朝前走。沿途綻放的木棉燦爛似火。

清晨的茶樓裏淨是些阿叔阿伯在高談闊論,像他們這樣的青年男女倒不多見。家華剛一坐下,便發覺文遠的一雙眼正在灼灼地盯著她。

她有些不自在,故意出言擠兌他:“我記得文娟說,你那時候好像對我們班的小蘭很有心思,你還送了小芳一套書……”

“哪有!”文遠一下子臉都紅了,“都怪文娟,時常帶一大群女同學來家裏!我不表態也不是,太熱情也不是……”

家華見他急了,便笑了笑,不再說下去。文遠倒趁機告白:“那時候我就覺得,你和其他女孩子都不一樣。你比她們都有趣,所以我總喜歡……找你說話。”

這倒是真的。家華回想起當年那個白胖憨實的男孩子,不禁覺得很可愛。

鮮蝦雲吞麵端上來的時候,家華腦海中突然閃回片斷:“今天好像不是我第一次和你吃早餐吧?”

“你還記得!”文遠雙眼發亮,分明是竊喜,“那回,吃的也是餛飩麵。”

“但那是冬天啊。”家華半仰著下巴,陷入回憶,“上海的冬天可冷呢……”

若不是那麼冷,耿文遠也不會騎單車載妹妹上學,便不會在半途中遇上家華了。兩個女孩子碰到一起就嘁嘁喳喳說個不停,任性的文娟見到冒著熱氣的早餐攤兒,還非鬧著要坐下來吃點東西才肯走,害得文遠上學差點遲到。

“文娟現在怎麼樣了?”家華想起故友,心底不禁感歎緣分奇妙。

“去年嫁到香港去了。對方大她十歲,我們兩家父母是生意夥伴。”

寥寥幾句,便說盡一個女人半生的軌跡。

家華不禁恍惚起來——女人的前半生,實在是太短暫了。

可是當下,這熱騰騰的茶,這冒著熱氣的蒸籠,這喧嘩的大廳,這往來的行人,還有虔誠地期待著她每個細小回應的文遠……每一秒鍾,都分明是如此的真實,如此的逼近。

這個場景,她大概是要記一輩子的了。

(四)

曉君這才知道,原來耿英傑一直有個姑婆在香港。

那是耿英傑爺爺的妹妹,上世紀初剛滿二十歲時,便嫁給了一個香港紈絝子——初來乍到的日子,想必是難熬的。少女曆經歲月洗禮,如今早已頂著夫姓,成了珠光寶氣的一品夫人,住的是深水灣的別墅,荃灣沙田九龍都有物業屬她名下。據說老夫人早些年鍾意周遊世界,直至年歲漸老,才逐漸變得深居簡出。

耿英傑來香港談的這單生意,就是靠姑婆的麵子才促成的。

說起姑婆,耿英傑眉眼間都是自豪:“姑婆的公司如今已經和內地建立合作,憑她的財力,假以時日,便會在業內占據半壁江山。”

曉君卻不太關心這些:“老夫人精神還好麼?”

“住著金屋銀屋,用著最貴的私人醫生,能有什麼不好?”耿英傑攤手,“她的兒女每年都從大洋彼岸飛來探望她,孫輩們每次回來都熱熱鬧鬧地開party,頂級名車停滿整條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