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倆在胡宗敏的居住處附近埋伏了整整十五個晚上,終於等到了下手的機會:那天胡宗敏的老婆回福建老家了,胡宗敏本人在外飲酒作樂。我叫盧姓老弟負責望風,自己先用毒餌藥死了胡宗敏家院子裏的狗,然後用先準備好的小風焊切割開了防盜門和大門上的鎖。在二樓的一個大型鐵皮櫃中,我終於見到這批文物。 不管三七二十一,我迅速用小風焊切開了鐵皮櫃。在動手拿這批文物前,我猶豫了一陣,一是青銅器雖值錢,但分量太重,二是考慮著要不要給他留下一部分,以示我並非太貪。最後,我拿了一套青銅編鍾(五隻),二十件小型玉器。
我扛著麻袋正要離開他家,不料在門口撞見了喝得醉醺醺的胡宗敏,他見門上的鎖被切開,我肩上又扛著一麻袋東西,立即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他不敢報警,大罵一聲後,隨即抓起靠門櫃上的一把尖刀,狠命地向我刺來。我邊擋邊退,眼看著自己有生命危險,便從麻袋中拿出一個青銅編鍾作武器,與他對打起來,慌亂之中,他的太陽穴撞到了我揮舞著的編鍾角上,頓時癱軟在地。我哪管得著他傷得如何,趕緊奪門而逃。當天夜裏,我將小風焊扔到河裏,扛著麻袋乘火車到了金寧市。
後來我才知道,胡宗敏那天夜裏就死掉了。工人們因為恨他,六七天沒見到他的人影也不聞不問,後來他老婆回到太原的居住處見到他的屍體,才向當地派出所報了案。至於那位負責望風的盧姓老弟,因為當時一見到胡宗敏就嚇得撒腿就跑,根本就沒有來得及通知我,才釀成了這場大禍。好在他因怕受到涉連,兩天後就返回老家了,在回家途中遇車禍身亡,這倒消除了我的後患。
我之所以選擇逃到金寧市,是因為一年前我認識了金寧市的一位名叫譚彬的文物販子,留有他的電話。我剛到金寧市後,既不敢租房子,也不敢住賓館,而是每晚倦宿於橋洞之中。三天後,我約到了譚彬,讓他看了我的貨。他這人做生意倒也算地道。他告訴我,這套編鍾和玉器是周代唐國皇帝叔虞之子的陪葬品。叔虞的太子燮繼位後,因唐國臨晉水,改國號為晉。春秋時,晉國是五霸之一。從理論上說,我這批東西價值不下於五千萬元,但這種貨難以出手,再說他也沒有這麼大的資金。最多隻能給我五百萬元。在當時的情況下,不要說五百萬元,就是五十萬元我也急於出手了,所以,很快便成交。
我有了這筆款子,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在美容醫院進行了整容手術。第二件事是買了個假身份證,改名為鄭鳳祥,地址仍是老家的,因我知道老家的村子不久就要拆遷了,這樣的地址可以魚目混珠。第三件事,我打電話給我老婆,說明了事實真相。要我老婆報案說我澆了汽油自焚而亡了(我給她寄去了假的遺言)。然後,我老婆與我進行了假離婚。我向老婆發誓,這輩子我一定讓你們母女倆過上好日子,決不讓你們為我擔驚受怕,我兌現了自己的承諾。
就在我踟躕滿誌時,突然又遇到了一件麻煩事。我在金寧市白霞區科技園施工過程中,挖到了三罐銀元(每罐兩百枚)和兩尊鎏金佛像,這時我已知道出土文物值錢,給了親手挖到這批東西的兩個人每人一萬元獎勵,就據為己有了。可是,我還未來得及與譚彬進行交易,就被白霞派出所拘留了。
審訊我的人是時任白霞派出所所長白宇華,由一名叫湯鎖紅的民警作記錄。白宇華先把我的年齡、姓名、做什麼工作等情況問了一遍,然後對我說,有人舉報你挖到了出土文物而據為己有,如不老實交待,就得坐班房。我心中暗想,此事隻有那兩個人知道,而他們得了獎金是不可能舉報我的,白宇華可能是向我使詐。再說,一旦交待出來後,反而可能要坐牢,我還不如頑抗到底。所以,審了一天一夜,沒有審出什麼名堂來。
接下來的兩天,白宇華不讓我睡覺,用車輪戰折磨我,還叫人毒打我,用煙頭燙我,不給我吃飯喝水,我實在經受不住,隻得如實作了交待,並領著白宇華和湯鎖紅到我居住的地方拿走了所有出土文物。翌日,白宇華又單獨審訊我,還是由湯鎖紅作記錄。他首先向我指出,你的所謂出土文物,隻有一罐銀元是真的,其他都是贗品。我說不可能,地下還能挖出贗品嗎?他狠狠地抽了我兩個耳光,吼道:老子要你怎麼說,你就怎麼說。我當時弄不懂這是為什麼,後來才知道,他隻上交了一罐子銀元,其他東西都被他私吞了。他還問我在別的地方是否挖到過出土文物。我死扛到底,說絕對沒有。白宇華見審不出名堂來,就對湯鎖紅說,你先回避一下,我單獨與他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