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問:“滿家溝,滿家嶺,是不是這裏的人都姓滿?”
“嗯。都姓滿。但是滿家溝的人跟我們不是同宗的。”
“你叫滿什麼?我連你名字都不知道呢。”
“我叫滿文方。”
她一聽就咯咯笑起來:“滿文芳?你怎麼起個女孩子的名字?”
他好像有點不高興:“這怎麼是女孩子的名字呢?我是方向的方,又不是芬芳的芳。”
“但是你不寫出來,誰知道你是哪個芳?”
“我是個男的,你想也應該想到不是芬芳的芳嘛,還用寫出來?”
她覺得他是真的生氣了,不敢再說這個話題,心裏有點不高興,這個人才怪呢,他當初說我的名字奇怪的時候,怎麼一點兒也不忌諱?現在我不過是拿他的名字開了一下玩笑,他就這麼不高興,這也太“州官”了吧?
走了大約半個鍾頭,他站住了,從一個旅行袋裏掏出一件西服往身上穿,解釋說:“剛才坐車不方便,我沒穿西服,現在快到我家了,要把西服換上。”
她不解:“到你家還需要換衣服?”
“嶺上的人土嘛,以為城裏人都是穿西服的,不穿西服他們瞧不起。”
“但是我沒帶西服。”
“沒關係,你是女的,又是正宗城裏人,你穿什麼他們都瞧得起你。我就不行了,不穿西服他們以為我被醫院開除了。”
她覺得很好笑,但也積極地幫他打扮,穿了西服,還打上領帶,但腳下的鞋沒換,還是旅遊鞋。她問:“要不要換雙皮鞋,跟西服搭配?”
“不用,穿皮鞋不好爬山,這裏的人不懂搭配。”
他身上大包小包背著,把西服領都扯歪了,她笑得合不攏嘴。
一進滿家嶺的地盤,他們就成了明星,土產狗仔隊從各個角落冒出來,似乎個個都認識他,驚喜地喊:“嶺上的方伢子回來了!”
他一點兒也不怯場,也不躲避,就在狗仔隊的注目禮中,背著大包小包,帶著她昂然前行,身後跟著長長的一隊人馬。
她好奇地問:“你每次回來都這樣嗎?”
“嗯,不過這次人最多,因為有你。”
“你女朋友沒跟你一起回來過?”
“有。”
“她來的時候人不多嗎?”
“沒這麼多。”
“為什麼?”
“因為她就是這附近的人。”
“難道這些人看得出來我不是這附近的人?”
“當然看得出來,你走路姿勢不一樣。”
“有什麼不一樣?”
“你是城裏人,平時不用爬山,走路膝蓋是硬的,腳在地上拖。”
“真的?”她注意觀察自己走路的姿勢,沒覺得自己膝蓋是硬的,也沒覺得自己腳在地上拖。她也注意觀察他走路的姿勢,沒發現什麼不同。
發現她在研究自己走路的姿勢,他解釋說:“我也在城裏待了好些年,走路姿勢變了很多。你看後麵那些人走路。”
她轉過身,去看身後那群人的走路姿勢,沒看出什麼不同,但她覺得山裏人的身材倒真是好,都是瘦瘦的,腿很長。
她還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跟在後麵的全是男的,沒有女的。
2
滿家嶺那個“嶺”字真是很騙人,哪裏是“嶺”啊?完全是一座正宗高山,如果想望到山頂,脖子得折成直角,帽子絕對會從頭上掉下來。
丁乙自今為止還沒爬過這麼高的山,有次旅遊倒是去爬過一座比較著名的山,但那是坐車坐得快到頂了才開始爬的,現在可是從山腳就開始爬呀,如果滿大夫家住在山頂上,她肯定是不可能活著到他家的了,隻能讓身後那幫遊手好閑的家夥把她的屍首抬到他家去交差。
她爬了一段,就有點喘不過氣來,不知道是地勢太高,空氣稀薄,還是她的心髒沒受過鍛煉,一累就供血不足。
她兩腿快爬斷了,人也快累暈了,隻好央求說:“我實在爬不動了,可不可以歇一會兒?”
他斬釘截鐵地說:“不能歇,一歇你就起不來了。”
他對後麵吆喝一聲,幾個男人應聲上來接過他的包。他拍拍兩手,對她說:“來,我背你。”
“你背得動嗎?”
“比你更重的東西我都背過。”
她很不好意思,但她確實爬不動了,兩條大腿像被人打斷了一樣,動一下就鑽心地痛。她厚著臉皮趴到他背上,他兜住她的兩個腿彎,向上聳了兩聳,把她聳到一個最穩當的位置,就繼續爬起山來。
就這麼背一段,爬一段,終於來到了他家。謝天謝地,他家隻在半山腰。如果是在山頂,估計他們兩個都得累死了。
他在門外把她放了下來,到幾個幫忙背包的人手裏去拿東西。她的腿被兜麻了,站在那裏不敢動,利用天黑前的一點亮光打量他家的房子,像是幢土牆屋,但牆上有一些圓圓的深色的印跡,有些地方又露出樹枝一樣的東西來,讓她搞不清房子究竟是用什麼材料建築的。
門前有個場壩,跟蹤而來的“狗仔隊”很自覺,就停在場壩裏,但沒有離去的意思,像在等候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