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以後,她在博物館裏上班,租了一間小小的公寓獨居,離他的公寓要三十分鍾車程。她很喜歡那份工作,從來不請假,勤奮、盡責、對人溫柔,上司和同事都喜歡她。
她總是那麼善解人意,是他最好的聽眾。他們誌趣相投,兩個人都喜歡看書、喜歡音樂、喜歡建築。他從沒見她發過脾氣,他們從來不吵架。她有時會在他的公寓裏過夜。他不止一次要她搬過來跟他一塊兒住,她一直不肯答應。
“要是我搬過來,你是不是不會再送我回家了?”她問他。
“那當然了,我們都已經住在一塊兒了。”他說。
“但是,”她抿著嘴說,“我喜歡讓你送我回家。不管多麼晚了,你還是會送我回去,跟我說再見,我喜歡這種感覺。”
“但是,終有一天,我不會再送你回家。”
“為什麼?”
“我們結婚了,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他笑著說,心裏卻是認真的,有一天,他會娶她。
“在那天之前,我還是想保留這種感覺,讓我覺得自己在戀愛。我喜歡看著你離開的背影。”她溫柔地說。
他沒想到,有一天,他真的再沒有送她回家了。三年甜蜜的日子之後,她失蹤了。他再沒有一個人可以送回家去。
她不見了,他的生活也亂成了一團。他常常請假,到處去找她。起初,上司和同事都同情他,但是,三個月過去了,六個月也過去了,他們的同情心也耗盡了。他缺席太多,工作表現也比不上當初。他由一個最有前途的見習生變成了別人眼中一蹶不振的可憐蟲。然後有一天,因為請假遭到拒絕,他憤然遞上辭職信。
那天,上司接過他的辭職信,對他說:“總共有兩個人失蹤了,一個是她,一個是我以前認識的你。”
他的上司是他大學時的老師,本來是很器重他的。那一刻,他說不出有多慚愧。這位仁慈的上司從抽屜裏拿出一張名片給他,說:“這家公司是我朋友開的,規模小,比較隨意,你考慮一下吧,我會跟他說說。”
為了生活,魏鴻飛答應到那兒上班。那家公司連他在內隻有三個人,老板五年前喪妻,是個憂鬱的鰥夫,成天喝酒。他在那裏隻是做一些室內設計的工作,根本談不上建築,但是,他已經不在乎了。
西妮失蹤的那天,他們約好在大會堂音樂廳一起聽管弦樂。那天黃昏,他接到她的一通電話。她在電話那一頭說:“鴻飛,我衣服沒帶夠。我有一件桃紅色的羊毛衣放在你家裏,你帶來給我好嗎?你知道是哪一件嗎?”
“我找找看。”他說。
這是他最後一次聽到她的聲音。
他的辦公室離公寓比較近,下班後,他先回到家裏,在衣櫃裏找到西妮說的那件桃紅色羊毛衣。他拿著她的羊毛衣,在音樂廳外麵挑高長廊下等著。
最後,那兒隻剩下他一個人。他隻好拿著門票先進去。然而,直到演出的尾聲,他旁邊的座位依然空著。
他悄悄從音樂廳走出來,整個人像虛脫了似的。音樂廳外麵,走廊的老舊大理石地板濕濕的,是人們鞋底下的雪融成了水。他不知道西妮是不是也走過這些地板,可要是她來過,不可能又走了。
她的電話一直沒人接。他跑去圖書館,她不在那兒。他趕去她的公寓,用鑰匙開了門。她的東西都還在屋裏,她沒回來過。
他認定西妮是在去往大會堂的路上遭遇不測。他曾經想過去找靈媒通靈。然而,他卻又害怕,要是能夠跟西妮的鬼魂說話,那不是證明她已經死了嗎?他不想失去最後的希望。
後來,他跟那位女警阿櫻吃過幾次飯。有一次,他們談起她那個失蹤的父親。
“我沒想過他會遭遇不測。”阿櫻說。
“為什麼?”他問。
“那是感覺。我反而有另一種想法,我想,我爸爸其實是外星人,他在地球的任務完成了,所以回他的星球去了。”
“他有什麼任務?”
“就是把我生下來呀。他失蹤的那天,是我十八歲的生日,我在家裏等著他的草莓蛋糕呢。你的西妮說不定也是外星人。”
“那她為什麼要來?”
阿櫻手指抵著臉,眼睛笑了,說:“她來,是要給你一段愛情。”
“那她就不該走。”他苦笑。
“那是要讓你了解愛情。”阿櫻煞有介事地說。
“胡說。”
“她失蹤的那天,有沒有任何異象?”
“異象?”
“比方說,天上有奇怪的閃光,可能是來接她回去的飛碟在天空掠過。”
“要是她是外星人,為什麼偏偏要選上我?你是說,我跟一個喬裝成人類的外星人生活了三年,而我並不知道?”他沒好氣地說。
“你說你們是在火車上認識的,她連一個親人也沒有,這不是很奇怪嗎?她也許是突然降落在那一列火車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