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炯一直都覺得,武俠小說這種東西,簡直應該和言情小說並列成為危害青少年的兩大毒草——前者教人打砸搶殺害不負法律責任,後者教人為了愛情幹啥都行,一樣不靠譜到極點。武俠小說中最不靠譜的東西莫過於“武功”跟“懸崖”,後者間接誘惑人自殺前者……前者那不就是扯X麼,哪有什麼可以讓人一飛衝天的輕功?哪有什麼在人身上戳一下就能讓人動彈不得的穴道?
包炯這種想法,在現代毫無疑問是無比正確的,但是在古代呢?
“……”
“承讓。”一身紅衣的男子微笑著在他麵前抱拳。
“展大人勝!”張龍的大嗓門響起,“小包大人,還要再打麼?”
包炯默默扭頭,不語——他覺得他們兩個如果想靠“比武”這種事情比出勝負來,那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包炯雖然跑步跳高成績都不錯,但是要跟展昭那種妖怪一般的輕功比起來簡直是嬰兒水平,再加上那作弊一般“點穴”……
包炯發誓下次要穿防彈衣來比。
當然,也不是說包炯就贏不了——如果眼前那位不拿他那把劍,不用輕功,也不點穴隻單純肉搏的話,包炯十個回合之內就能把展昭按在地上——當力量上的差距極為懸殊的時候,技巧也就不那麼重要了。
但是如果上麵展昭用了哪一條,包炯就贏不了,最多也就是個平手。
綜合來看,比武的話,包炯輸定。
不過包炯非常阿Q的自我安慰了一下——比武是比武,兩個人真生死搏鬥的話,一發子彈管他南俠北俠禦貓禦犬,統統見馬克思——哦,他還沒出生——去。
“果然神力驚人。”下了比武場,展昭對包炯微笑道。
“比不上你。”包炯雖然非常不爽這位,但是他還不至於為此顛倒黑白,輸了就是輸了,他承認的也算灑脫。看了眼那邊被他們拖來當裁判的張龍,略一猶豫,包炯開口道:“既然輸了,雖然事先沒約定什麼彩頭,但總得出點什麼——展大人才回來京城,我做東擺桌酒,全當接風。”
“這……”展昭不由一愣。
“張大人也一塊兒去吧?”包炯也不等他回應,笑眯眯轉向了那邊張龍,“全當是答謝你為我浪費了這麼多時間。”
“若是小包大人做東,那我怎麼說也得去一次!”張龍笑道。
包炯轉回去笑眯眯看著展昭,意思很明顯——再不去就是不給麵子了哦?
“好吧。”展昭微笑著點了點頭,“恭敬不如從命。”
包炯會那麼熱心的請人,還是他不喜歡的人吃飯麼?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在考慮原因之前,我們需要先知道,早在二零零三年,公安部就頒布了“五條禁令”,其中有非常明確的一條——工作時間飲酒者,予以紀律處分,辭退,或者開除。
也因此,對包炯來說,請人還是他的同行喝酒,絕對不是一個多麼友好的表現,反而相當於一種挑釁——不喝是不給兄弟麵子,喝?那就是違背了警察的規矩,鬧不好可是要脫警服的。
當然,在千年之前的大宋朝,二零零三的五條禁令沒啥意義,包炯之所以如此“熱心”的請人喝酒,原因還有一條——最近巡街的時候,他恰好聽到附近某個茶館裏麵有個獨特的說書先生,最拿手的段子是“南俠展昭傳”,據說其內容詳細到了連展昭小時候的事情都半點不缺,而他挑選的那家酒館,恰好離著那家茶館極近。
而當包炯一臉無辜的邀請人進去“喝茶解酒”的時候,基本上沒誰能拒絕——雖然他們都知道,包炯在酒宴上壓根就滴酒沒沾。
這家名叫“君子言”的茶館極為安靜幽雅,茶館裏麵掛著些掛軸山水,包炯沒啥藝術鑒賞力,也覺得隨便一張都是價格不菲——這話算是廢話,哪怕是現在的一塊紙片拿到二零零九年估計都是價格不菲,更何況是一張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