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開房門,外麵依舊是熟悉的景色。
簷角的晨曦,盛放的芍藥,暢幽的小徑,冰冷冷的人。
我心中一緊,勉強扯開嘴笑道:“師兄。”
“別這麼叫我。”沐瑟神色冰冷,他的佩劍紫光在溫和的夏光中泛著殺氣。
我垂下眼眸:“抱歉。”
心下的酸澀再也壓抑不住,我匆匆繞過他的身子就要離開。
“你該叫我阿瑟。”他說。
我攥緊了指邊的長裙一角,未做聲色,心下卻是一喜。未做停留,然而我知道唇角的笑意是怎麼也掩不住了。
收拾了一下心情,我神色淡然的立於寒門之巔。
“門主今日仍舊有事?”我心下疑惑,到底是怎麼樣一單大生意竟讓門主親自出馬,從昨夜擱到現在?隱隱覺得似乎與我有關。
“莫桑姑娘莫急,門主已將最後一單生意轉交於我交付。”小廝微微一笑,從袖中取出信封——我一眼便識得,那是每次任務必接的密函,其中會提及刺殺對象及其簡介。
我伸手欲接。
“墨桑姑娘,你可想好了?”小廝將信函往後一縮,複問道。
“寒昌,”我劈手奪過信箋,“你很囉嗦。”
回到居所作了一番整理。
我的行裝並不怎麼多。幾件衣服,幾掛玉佩,一把劍,一隻酒杯。
說來那隻酒杯,還是沐瑟贈予的。
他知我素來愛青花,那小巧的酒杯上印了小小的青藍色花紋,不繁複,倒是極為雅致。
一切都已打點好。
生也罷,死也罷,一切都在今晚。
抽出信箋打開,卻發現我的任務果然是艱巨到可怕——
刺殺林群書。
林群書是誰?不看後頭的簡介我都清楚。
江湖排名不下前三的老資格前輩,一柄將霜巨闕走天下,奉為無數英雄豪傑之楷模。
將霜,便是連霜雪都能一並統率了。一如其劍之名。
論武功,我自然是及不上他的。
江湖對陣講究的是道義一詞,雙方約定好時間地點,屆時兩方各站一邊,點上一炷香。香火燃盡之時,就是比武開始之時。
但我是殺手,必要的手段——比如下毒——是可取的。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會雇殺手去殺殺手。
我換上普通女子的衣裳去林府門前“路過”了一下。
發現林府守衛並不森嚴——至少表麵上看來是的。
唯一有些難度的是林府周邊五尺高的圍牆,一般的殺手想要翻過這垛牆怕是有些費力——當然我不在所謂的“一般殺手”這個範圍內。
我得出一個結論,入林府不難,但是出林府,很難。
正在我思索用何藥如何用藥之時,敲門聲打破了我的思緒。
能接近我的屋子並且不被我發現的,多數是師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