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這裏所理解的“革命”顯然與梁啟超有異,“革其王命”、“王者易姓”的中國本義在“革命黨”孫中山這裏獲得了重新的認同。

盡管包括梁啟超、康有為、章太炎等知識分子都一度對“革其王命”的中國傳統與包含了暴力激進的revolution頗為戒備,但近代中國的憂患現實與改革挫折卻促使人們更多地容忍、理解乃至最終認同和激賞著改朝換代的“革命”概念,傳統中國的“革其王命”與西方文明的激進式前進實際上構成了某種複雜的配合。章太炎曾經在《時務報》上撰文提倡“以革政挽革命”,但他終於還是成為了“順天以革命者”。梁啟超主辦的《清議報》與《新民叢報》上,也不乏蔣智由這樣的“革命”語彙:“世人皆日殺,法國一盧騷。民約昌新義,君威掃舊驕。力填平等路,血灌自由苗。文字收功日,全球革命潮!”可以說,正是對“革命潮”的感奮,激進“革命”的概念最終進入了留日中國學界的主流,成為鄒容所謂的20世紀中國社會變遷的“天演之公例”。顯然,這樣從政權顛覆的意義出發對“革命”的暴力性的理解到後來便成為了20世紀中國思想的主流,也直接進入了左翼中國作家的視野,成為他們反抗現實政權、設計文學運動的重要動力,較之於一般的所謂自由主義作家,他們更具有政治上的暴力革命的理想,不過,在這裏,同樣存在一個政治上的暴力革命理想與文學上的革命更新的差異問題,我們能否因為他們政治態度上對暴力的認可而斷定他們文學活動的暴力性,進而得出現代激進主義的新文學割裂了傳統文化與文學這樣的結論?顯然,左翼中國文學無論在從“文學革命”到“革命文學”的過程中出現了怎樣的曆史轉折,都不能改變中國現代文學經驗持續進行的事實。

類似的問題我們也可以在五四新文學運動中發現。90年代以後,對“五四”激進主義的質疑也包括了對其“文學革命”之“革命”理想的質疑,我們將五四文學的某些簡陋歸結為他們“割裂”文化傳統的“革命”的魯莽,更將以後中國現代文學的局限視作“革命”思維的持續性影響。這樣的指責其實都是混淆了政治形態的暴力革命與文化形態的革命話語的根本區別,在文化與文學的層麵上,無論五四先驅有過怎樣激進的批判性言辭,都無法改變他們在創作經驗上延續文學傳統的事實,顛覆性的革命足以造成“政權”斷裂的現實,而一時間文化批判的激烈卻並不足以真正形成文學創作的曆史終止,中國現代文學創作實績的某些不盡如人意之處可能更應該從作家的個人才能與其他複雜的社會文化因素中尋找解釋。

壓抑“革命”的“革命文化”

新中國建立之後的文學曾經在“革命”的道路上經曆了前所未有的曲折,然而,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即便是在政治的層麵上,這裏的“革命”的含義都已經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它已經從對現存政權的反抗顛覆轉而為對政權的認同與鞏固,在這個意義上,新中國成立後30年間的“革命”含義既不同於梁啟超的改良,也不真正等同於孫中山與共產黨人在建國前的“革命”指向。如果依然稱為“革命”,當屬於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革命”,其本質上應該是對新的國家主義原則與秩序的認同。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很難將新中國文學的問題簡單納入左翼革命文化的邏輯中加以統一分析,更沒有理由將“五四”文學革命與“文化大革命”等量齊觀。在這裏,與其說是“革命文化”造成了新中國三十年文學的某種損害,不如說是政治體製的重塑力量與限製力量規範並壓製了文學的正常生長,特殊的“革命”體製壓抑了包括文學發展自身的“革命”性。

當然,就是在這個時候,文化與政治不同領域的差異依然存在。新中國文學並沒有因為政治的壓力完全中斷了與自身傳統的聯係,文化與文學的自我生長的能量依然存在,剝離政治概念的外衣,我們還是能夠從十七年文學的具體寫作中感受到中國現代文學30年經驗積累的延續作用。今天,“十七年文學”正在成為當代文學重讀的一個熱點話題:熱便熱在人們試圖從中讀出為當時政治體製所不能解釋的藝術本身的魅力,這也充分說明了20世紀中國文學與“革命”的複雜關係。

中國新文學究竟承受了“革命”文化的何種遺產?這些遺產究竟帶給我們的文學什麼樣的影響?應該說這都是一些尚未充分展開的課題,而進入課題的第一步便是將“革命”的政治內涵與文化內涵相剝離,也將不同時期的“革命”內涵嚴格區別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