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略論社會管理創新的法治保障(1 / 3)

孫飛雪

作者簡介:孫飛雪,蘭州市委黨校領導科學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內容提要】 社會管理的創新始終依賴於法治的保障,隻有以法治理念為指導,以法製體係、法治程序和規範為支撐,社會管理創新才能實現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

【關鍵詞】 社會管理 創新 法治保障

社會管理創新是為了適應當前社會發展形勢,對現有社會管理模式進行改進和突破,以解決製約經濟發展、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社會管理的創新始終依賴於法治的保障,隻有以法治理念為指導,以法製體係、法治程序和規範為支撐,社會管理創新才能實現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

一、社會管理的基本價值取向

我國在經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社會經濟領域出現了深刻的不可回避的諸多問題,其中因社會分配不公、自然資源占有失衡而導致的群體性事件的不斷發生,引發全社會的深刻反思,我國現有的社會管理模式到了必須改變的時刻。

(一)社會管理的主要方式

有了人類社會就有了社會管理,人類社會在不同的曆史階段存在不同的社會管理形式,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三種:

第一,傳統社會的社會管理模式。這種治理方式主要存在於農業社會,那是一種沒有社會流動的熟人社會,需要家庭和社區處理婚姻、喪葬、人與人之間衝突、教育、養老等社會問題。

第二,工業社會的社會管理模式。工業革命以來,傳統的生產方式發生了巨大改變,傳統的社會救助體係發生改變,政府逐漸取代家庭,成為社會管理的主體,通過政府對公共事務的一係列介入,開啟了政府參與社會事務管理的曆史進程,其中包括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製度。

第三,信息時代的社會治理。20世紀70年代,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造就經濟全球一體化,經濟全球一體化造就全球社會化,網絡與國際民間組織的出現使新型的社會治理模式逐步形成,各個主權國家將共同治理全球的社會經濟問題,信息技術的應用還改變了社會的組織方式,虛擬社會與實體社會之間互動成了當代人類社會發展的特點之一。

不同的曆史階段,社會治理的內容、方式、主體是不一樣的。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治理會越來越複雜。社會管理的體製機製要求會越來越高。而我國當前正處於社會轉型期,多元化價值觀念迫使現有社會治理模式相應調整。社會管理要在理念、方法、體製上進行探索創新,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社會管理創新就是要在現有社會曆史條件下,運用現有的資源和經驗,依據社會發展的基本態勢,尤其是依據社會管理的基本規律,運用新的社會管理理念、知識、技術、方法,建構新的社會管理機製和製度,改革傳統管理模式及管理方式、方法,以實現社會管理新目標。

(二)社會管理的內涵

傳統上,人們把社會管理僅僅視為與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政治管理職能、文化管理職能並列的一種行政職能。隨著實踐的發展,人們現已增進了對於社會管理的認知,逐漸明確社會管理既是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也是社會自治體、社會群體、社會組織的自我管理和服務範疇,也即政府職能和社會職能的複合體。

目前,對社會管理的比較認同的內涵界定為,社會管理是政府和社會組織為促進社會係統協調運轉,以法律、行政、道德等手段,對社會成員的行為進行規範,對社會係統的組成部分及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服務、監督和控製的過程。社會管理主體除了政府,還有社會組織,它既用正式製度的手段也用非正式製度的手段對社會事務進行管理,例如道德、倫理、習俗、宗教等,具有強製性和非強製性二者結合的特點。

當前我國既處於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又處於社會矛盾凸顯期,現有的社會管理存在的問題還不少。首先,在中國,政府在社會管理領域的一元核心地位比較突出,政府是成為社會生活的全麵組織者、公共產品的直接提供者以及社會穩定的強力維護者。政府對社會的全麵介入導致公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得不到完全發展,公民社會和社會自治發展緩慢。其次,在中國,社會管理是自上而下,依靠政府權威,通過製訂和實施政策,對公共事物進行線性管理。這種線性的社會管理模式難以應對多元社會的發展,隨著社會事務的迅速增多,處於中心地位的政府規模迅速膨脹,社會管理成本劇增,社會管理效率低下。第三,政府習慣於采取壟斷方式進行管理活動。政府壟斷的方式可以保證廣覆蓋、均等化、低水平的社會服務,但同時也消除了公共服務機構之間進行競爭的動力和壓力。

因此,對於當前的中國,當務之極就是對現有社會管理模式進行改進和突破,以解決製約經濟發展、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要在政府的積極引導下,實現社會管理主體由一元向多元的轉變。以適應多元的社會現實,為公眾提供高質量、差異化的社會公共服務;最大限度激發社會創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緩解政府壓力、轉變政府職能,使政府將精力和資源集中用於宏觀調控領域。政府、市場、企業、社會組織、公民在社會中各自發揮自己的作用,形成一種互相促進的合力。

(三)社會管理的價值取向

胡錦濤同誌指出,社會管理,說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和服務,這道出了社會管理的本質。當前我國處於一個新的曆史轉折時期,處在由溫飽型社會向發展型社會的轉化(人的全麵發展)階段。作為具有生物性和社會性雙重屬性的人,更多地體現為社會屬性,人的本質是社會關係的總和。當人解決了溫飽後,需求便上升到安全的需求、歸屬的需求、社會公平和尊重的需求、有愛的需求和自我價值實現的社會需求。

社會管理的目標和價值取向是為了公眾利益,為了社會共同利益,為了社會的公平、正義,強調社會的公共性。在此,政府、市場、社會組織是構成現代社會的三大基本要素,現代社會健康有序運行,要靠這三個方麵各自履行自己的職能,不可或缺,要明確作為社會管理的主體在實現社會管理目標是各自應當擔當的職責。

政府要確立有限政府理念、轉變政府職能。在製定政策,執行政策,化解矛盾糾紛及履行其他職能時,要堅持公共利益至上的基本原則。政府應轉變傳統社會管理理念,樹立政府與社會共治的新理念,應致力於培育強大的自我組織和自我管理的社會,促進社會的成長和發育,提高社會自治能力和水平。逐步轉變“大(強)國家—小(弱)社會”的基本社會結構,最終實現政府與社會的共同治理。

二、法治是實現社會管理創新的基本保障

在現代以權利為本位的法治社會中,依法進行社會管理創新,是廣大公務人員和理論工作者必須麵對和解決的新課題。社會管理創新的目的就是社會主義法價值在協調利益關係中對各種資源的最佳配置,法治是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的必要依據和重要手段。法治也是在社會管理中依法決策、依法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依法組織人民群眾全麵參與的可靠保障。法治社會應當是自由的社會、公民社會。這種自由社會的終極目標也就是馬克思所追求的“自由人的聯合體”。權力和法的社會化、多元化將消減國家法對社會的絕對統治,轉為國家法與社會自治規範的共治,最終使法與權力逐漸複歸於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