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健全完善社會矛盾化解機製及時有效化解社會矛盾(1 / 3)

劉興全

作者簡介:劉興全,蘭州市西固區預防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內容提要】 在社會矛盾日趨複雜的今天,要建立多元化社會矛盾調解機製:一是完善黨政部門領導機製,二是健全社會協調機製,三是加強法律訴訟機製,四是強化調解機製。

【關鍵詞】 社會矛盾化解 辦法機製

當前,我國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既是一個“黃金發展期”,也是一個“矛盾凸顯期”,社會利益關係更加複雜,新問題、新情況層出不窮,湧現出較多的社會矛盾,絕大多數是涉及利益關係的人民內部矛盾。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是當前政法部門三項重點工作之一,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之一。因此,應針對當前社會矛盾多發、易發的態勢,建立以黨委、政府為主導、多部門聯動、形式多元化的社會矛盾預防和化解機製。

一、健全完善黨政領導機製,牢牢把握化解社會矛盾的主動權

一是建立領導機構。化解社會矛盾糾紛,關鍵在領導。黨政部門領導機製是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的關鍵。各級黨委、政府要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把預防和調處社會矛盾糾紛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建立以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部門牽頭協調、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社會各方整體聯動的集控製、調解、處置於一體的工作格局。並通過落實“聯席會議製度”,加強迅速解決突出的社會矛盾糾紛的領導,有力地推動領導責任製、部門責任製以及辦案人員責任製的落實。

二是搭建工作網絡平台。加強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是各級黨政領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是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建立和諧社會的內在需要。建立區矛盾糾紛調解大廳、鄉鎮街道矛盾糾紛調解中心、村社區矛盾糾紛調解室,根據形勢、任務的變化和工作需要,不斷改進和更新工作的內容方式、方法,形成整合各種調解資源、聯動各方的中樞機構和工作平台,接待群眾來電、來信、來訪,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分流、調處工作等,力求及時有效地調處社會矛盾糾紛,使矛盾糾紛化解製度化、規範化、高效化,保持社會的安定有序。

三是堅持領導接訪工作製度。要堅持領導幹部定期接訪、部門聯合接訪、黨員幹部下訪、重大疑難問題“會診”製度,把定點接訪、重點約訪、帶案下訪等方式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人民群眾的合理訴求在基層就能得到解決。各級領導要經常深入矛盾糾紛多發和易發地段進行調查摸底,及時掌握社會矛盾糾紛的信息、動態。對重點單位、地段和重點對象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有效化解矛盾。同時,各個地區、單位都要建立相關的信息反饋和預警機製,力爭做到對各類社會矛盾糾紛早排查、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四是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對基層幹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觀念教育,特別是通過開展政法幹警“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加強教育,使廣大基層幹部特別是政法幹警牢固樹立公仆意識、服務意識和大局觀念,增進同人民群眾的感情,不斷轉變工作作風,切實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係。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製度,加強對基層幹部的管理,嚴格約束他們的行政行為和辦事行為,盡量杜絕因基層幹部作風引發的矛盾。

二、健全部門聯動機製,發揮各職能部門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完善“大調解”工作機製。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維穩、信訪部門綜合協調,部門、單位各司其職,社會各界廣泛參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大調解”工作體係。各行業、各係統、各領域、各基層單位都要建立調解組織,做到調解組織全覆蓋、調解工作無盲區,從政策機製上把調解優先原則貫穿於執法辦案各環節中,使社會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經常化、製度化。要健全民意訴求表達機製。認真貫徹《信訪條例》,確保信訪渠道暢通、便捷,引導群眾就近到指定的來訪接待場所反映問題。

二是建立合力化解機製。許多矛盾成因比較複雜,涉及麵廣,一旦發生,僅靠個別部門的力量往往難以解決。特別是已上升為群體性事件的社會矛盾,必須由事發地的縣一級黨委政府負責統一指揮處置,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上級主管部門協助並參與處置。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應親臨現場,靠前指揮。各有關部門、單位按照統一指揮調度,既要各司其職,分工負責,又要加強配合,形成合力。要注意信息公開、正確引導輿論,做好輿論宣傳工作,穩定群眾情緒,充分尊重和保障公眾知情權,對謠言、傳言進行充分解釋與澄清,讓群眾了解事實真相,疏導一些消極的、情緒化的因素,努力把群眾的情緒引入理智、平和、建設性的軌道。要講究策略、科學處置。堅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順不可激”的原則,采取宣傳教育、疏導勸阻、口頭警告、分解驅散、當場傳喚、強製帶離等措施,迅速控製現場局勢。注重對核心骨幹人員的控製,團結教育多數,孤立打擊少數。要慎用警力、善用警力。防止因使用警力和強製措施不當而激化矛盾,又防止因警力和強製措施當用不用而貽誤時機,致使事態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