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惠娟
作者簡介:黨惠娟,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偵監處助理檢察員。
【內容提要】 隨著我國政治體製改革和經濟體製轉型,以及市場主導的發展模式之深化,政府控製的有限性逐漸顯現,相應地社會利益也呈現出此消彼長的多元發展態勢。與此同時,由於缺乏相應的配套控製機製,導致多元化利益亦呈現非理性、非法治發展之勢。此為法治化維穩機製構建的生境向度。為此,以利益多元化為背景,探求多元利益的綜合衡平和法律控製,此為法治化維穩機製構建的邏輯起點。以此為前提,在法治化的框架之下,充分發揮立法控製與司法控製對多元利益衡平的效用,通過法律主治的社會係統工程保障社會穩定發展,此為法治化維穩機製構建的製度框架。
【關鍵詞】 法治化維穩機製 利益衡平 立法控製 司法控製
穩定不僅是改善民生的基本條件,而且是保證社會全麵發展和國家政權連續性的重要因素。然而何為穩定?一般意義上,穩定是指社會各方麵有序發展的總體狀態。當然,社會結構不同,穩定的要求也不盡相同。在一元化社會結構中,穩定更強調國家政權的連續性。而在新的社會多元格局中,穩定則是指這一格局能有序維係的狀態和各種因素的平衡。鄧小平同誌曾指出:“中國的問題,壓倒一切的是需要穩定。沒有穩定的環境,什麼都搞不成,已經取得的成果也會失掉。”穩定事關國家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因此,穩定的維護是一項係統的綜合社會工程,需要綜合采取多元化的方法和策略。黨的十七大報告也高度強調了穩定的重要性,認為“社會穩定是人民群眾的共同心願,是改革發展的重要前提。”現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是我國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切實抓好維穩綜治工作,確保社會平安有序,必然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途徑,也是踐行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實踐。然而當前,我國社會發展進程中,由於社會經濟結構轉型以及與之相關的整體社會多元化發展格局的形成,使得影響社會穩定發展的因素不斷出現,並對我國社會各方麵發展產生不容忽視的影響。準確發現、分析這些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並尋求解決這些問題的有效方法,將是推進我國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任務。本文擬以利益多元化的社會背景為切入點,以利益衡平為核心,探討維穩長效機製的法治框架構建及完善。
一、利益多元:法治化維穩機製之生境
當前,隨著我國政治體製改革和經濟體製轉型,以及市場主導發展模式的縱深推進,政府對社會生活領域的行政控製逐漸弱化,以至影響社會穩定發展的因素趨向多元化態勢。與此同時,政府控製的弱化和市場的發育一定程度上催生了社會群體的自由主義傾向,市場祛道德、追求個性、追問政府責任等思潮大量湧現。社會公眾成為“新”自由主義情愫下社會發展多元化的重要力量。當然,社會多元化發展無可厚非,但在引導、控製機製尚不健全的社會裏,多元化無疑會滋生諸多社會問題。在我國,政府控製弱化的同時,市場和社會公眾這兩支社會多元化的重要力量卻因缺乏相應的配套引導、控製機製而在一定程度上表現出盲目的非理性、非法治發展態勢。
在多元化社會發展大背景中,社會行為引導和控製機製的缺失使主體多元化的社會中,利益主體的利益更趨“多元”,或準確地說,更趨複雜和無序。一方麵,社會多元主體之間的利益格局突破了政府主導型利益格局的舊有安排,並逐漸成為占社會主導地位的新利益格局。這一新的利益格局隻有輔之以健全的機製才能健康維係和日臻平衡。但目前這一格局所需的配套機製卻在很大程度上不完善,甚至缺位。政府、市場和社會公眾利益的分配和占有失衡,無序的“自由”似乎深刻影響著這一新利益格局的發展走向和未來命運,市場的無序給政府帶來巨大的壓力;政府行為的有限性與社會公眾的高期望差距不斷拉大;社會公眾心目中市場的道德性嚴重缺失。凡此種種,其成因多是源於利益協調機製的缺位。現階段,利益協調機製的不足及其引發的混亂無序已然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主要因素。不僅如此,另一方麵,社會新利益格局的失衡在一定程度上較易激發公民的不安定情緒,加之引導、控製機製的缺位,公眾的盲從和非理性“自由”漸露端倪,既有社會利益格局中的公眾社會心理也開始解構。於是,在社會多元利益格局失衡的斷層中,諸多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因缺乏必要的約束而開始滋生並逐漸蔓延。各種嚴重刑事犯罪層出不窮,環境汙染和破壞難以遏製,包括市場道德在內的整體道德防線幾近崩潰,等等。這些問題盡管多因我國社會新利益格局的規範機製失衡所致,但因其複雜性和影響的廣泛性而不容小覷。因此可以說,利益多元的社會格局是目前探討維穩問題,進而構建維穩長效機製的關鍵切入點和基本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