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中的第三個孩子,上麵有兩個姐姐。父母祖上都是樸實溫和的農民,可是我卻生來有一顆不安分的心,會走路開始,禍沒少闖,有一次玩火差點燒了整個房子,為此挨了父親一頓爆揍。那一年,兩個姐姐沒能念完初中就輟學打工去了,為的就是全力把我培養成一名大學生,我還算爭氣,雖說麻煩不斷,但終究是考上了市重點高中,對此父母和兩個姐姐心裏多了一絲欣慰。
接下來的日子裏,我並沒有讓家人省心,我不顧他們的強烈反對,迷上了音樂,(說來也不能全怪我,誰叫他們經常在別人麵前吹噓我嗓子好)並且和學校幾個誌同道合的同學組建了一支樂隊,不可否認,我的動機是為了得到女生的青睞。很快我的目的得到了,可是成績卻直線下滑。
一個炎熱的午後,父親專門來學校找我談心。當我得知為了省下車費的父親是踩著那輛他當成寶貝的鳳凰牌自行車來市裏的時候,我無地自容。父親把我叫到學校旁邊的小吃店,點了兩碟小菜,入座後,我見父親從懷裏掏出一瓶酒,也就是一塊五毛一斤的散裝白酒,他先給自己倒上,然後破天荒的問我要不要喝點。我說"好"。見我答應了之後父親回頭對老板說:“拿瓶酒。”我明白父親的意思,他不想我喝他帶來的劣酒。我製止了老板,拿著父親的酒瓶給自己倒了一杯。我們爺倆喝著聊著,當然是父親說著,我負責聽和點頭。“咱讀書不為別的,為的是以後不受人欺負。”說完,父親顫微微的從口袋裏拿出一疊錢放在我的手上,最後說了一句,“這錢是你兩個姐姐的辛苦錢,省點花,我走了。”望著父親推著自行車遠去,我突然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我握著帶有父親體溫的人民幣哭了。
我並沒有放棄音樂,但是我的成績又回來了。因為我是天才?當然不是,隻是在別人睡覺和CS的時候我卻在努力學習。高三的時候,我成了學校的風雲人物,不是因為我成績出眾,也不是因為我是“樂隊”的主唱,而是我和市長的女兒劉曉薇走到了一起,她是本校校花,身邊有不少追求者,卻偏偏對我情有獨鍾,我承認和她在一起隻是想體現出優越感。現在回想起來,那並不是愛,因為那時候的我們根本不懂愛。
我記得那一年的中秋讓人感覺特別的記憶猶新,學校放假之前的一個晚上,一群“粉絲”把我圍在中間,當然也有劉曉薇,我抱著吉他唱著那首《同桌的你》。
現在我還記得同學們的眼神,那是一雙雙著了迷的眼神。一陣掌聲中,我還是發現了劉曉薇的異樣,雖然她是那麼的竭力掩飾,開始我就奇怪,她一直是紮著馬尾辮,今天卻梳著斜劉海,讓一頭烏黑亮麗的頭發自然的順在臉龐。當風吹過,我發現了她臉上的紅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