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之後,張宏瞅著空閑,便向楊總表達了看法、提出了建議:“楊總,如果你打算炒掉胡耀軍等人,再按公司規定扣發他們的工資,我擔心……他們不服,可能聚眾鬧事或者私下報複,反倒影響您的安全……那點錢也不多,還不如拿出來打發了他們,以絕後患。”
楊總驚訝地望了望對麵一桌之隔的張宏,臉色沉了沉、眉頭皺了皺,才道:“阿濤,公司的規章製度可不是泥塑木雕的擺設,可以隨便出爾反爾!何況,那些明文條款也不是我的個人意見,而是幾十個董事和經理的集體決策,早就通過了董事會決議,在公司成立之初就明確規定下來。如今八年多了,大家都在自覺遵守,公司也因此而運轉正常,怎能因為個人鬧事,就違反規定網開一麵呢?國有國法、廠有廠規,難道國家的法律法規會因少數人違法犯罪就寬宏大量地中止運行嗎?如果這樣違規操作,法治社會豈不倒退成了人治社會?如果就此因人而異,又怎能同心同德令行禁止?”
他微微頓了頓,又語重心長道:“阿濤,你表哥劉軍既是總經理,也是公司股東,你是他鼎力推薦又比武奪冠而競爭上崗的,我非常相信劉軍的為人,也十分欣賞你超強的能力,才會把你調在身邊,和阿蓮一樣成了我的左右幫手。你既為特級保鏢,就擔負著我的人生安全,豈能因為暴力事件的影響和威脅就膽怯心虛、畏縮退讓呢?對於你強大的武力,我都滿懷信心、勇氣百倍,怎麼你反倒還不自信呢?”
張宏被他堂而皇之的大道理說得有點暈暈乎乎,但埋頭想想還是覺得有些不對,於是字斟句酌道:“據我所知,胡耀軍在公司加班加點幹了兩個多月,卻沒拿到一點工資,倘若全部扣發,恐怕會逼得他鋌而走險……”
楊總深不可測的眼神驀地透出了幾分陰狠,不過轉瞬即逝,他又恢複了沉著冷靜的常態,“胡耀軍尚未幹滿三個月,按公司規定,試用期內包吃包住,但不給工資,作為公司免費培訓的補償;待得試用期滿,才能補發工資,作為員工培訓合格的獎勵;如果未滿三月就被開除或者解雇,公司將扣發全部工資,來補償預先墊付的培訓費。這些規章製度,他們進廠之時就被當麵告知,並簽署了勞動合同,難道他們還敢矢口否認、拒絕履行義務嗎?如果覺得條件苛刻,他們可以拒簽合同,但為啥還要蜂湧而來呢?”
見著張宏似乎理屈詞窮、無言以對,楊總嘴角流出了幾分得意,他故作瀟灑地笑了笑,繼續侃侃而談:“因為公司機械化程度非常高,但對普通工人的技術要求卻非常低,隻要認得幾個字,懂點加減算術,隨便指導幾天就能基本操作那些機器。對於來自偏僻山村的許多農民,沒有文化沒有技術,而大陸政府和內資企業都不可能提供足夠的崗位,所以,他們自然青睞我們這種工資較高要求較低的外資企業,不管怎樣,他們當工人總比當農民的收入要高啊!當然,他們既然做出了理智的選擇,成為了公司的員工,就得嚴格遵守組織紀律和規章製度,就得努力適應公司環境和企業文化,而不是公司倒過來遷就少數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