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穩坐釣魚台的訣竅——提高股東收益率並合理分紅(1 / 2)

在公司的治理結構中,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董事會對全體股東負責。總經理要想穩坐釣魚台,有兩點至關重要:一是努力提高公司贏利水平,二是采取合適的股利分配政策。本節中我們闡述股利分配的相關知識。

◎ 股利分配政策與內部籌資

支付給股東的盈餘與留在企業的保留盈餘,存在此消彼長的關係。所以,股利分配既決定給股東分配多少紅利,也決定有多少淨利留在企業。減少股利分配,會增加保留盈餘,減少外部籌資需求。因此,股利決策也是內部籌資決策。

在進行股利分配的實務中,公司經常采用的股利政策如下:

剩餘股利政策

第一,股利分配方案的確定。

以上談到,股利分配與公司的資本結構相關,而資本結構又是由投資所需資金構成的,因此實際上股利政策要受到投資機會及其資金成本的雙重影響。剩餘股利政策就是在公司有著良好的投資機會時,根據一定的目標資本結構(最佳資本結構),測算出投資所需的權益資本,先從盈餘當中留用,然後將剩餘的盈餘作為股利予以分配。

采用剩餘股利政策時,應遵循四個步驟:

■ 設定目標資本結構,即確定權益資本與債務資本的比率,在此資本結構下,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將達到最低水平;

■ 確定目標資本結構下投資所需的股東權益數額;

■ 最大限度地使用保留盈餘來滿足投資方案所需的權益資本數額;

■ 投資方案所需權益資本已經滿足後若有剩餘盈餘,再將其作為股利發放給股東。

【例】假定某公司某年提取了公積金、公益金後的稅後淨利潤為600萬元,第二年的投資計劃所需資金800萬元,公司的目標資本結構為權益資本占60%、債務資本占40%,那麼,按照目標資本結構的要求,公司投資方案所需的權益資本數額為:

800×60%=480(萬元)

公司當年全部可用於分配股利的盈餘為600萬元,可以滿足上述投資方案所需的權益資本數額並有剩餘,剩餘部分再作為股利發放。當年發放的股利額即為:

600-480=120(萬元)

假定該公司當年流通在外的隻有普通股100萬股,那麼每股股利即為:

120÷100=1 2(元)

第二,采用本政策的理由。

奉行剩餘股利政策,意味著公司隻將剩餘的盈餘用於發放股利。這樣做的根本理由是為了保持理想的資本結構,使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低。如上例,如果公司不按剩餘股利政策發放股利,將可向股東分配的600萬元全部留用於投資(這樣當年將不發放股利),或全部作為股利發放給股東(這樣當年每股股利將達到 6元),然後再去籌借債務,這兩種做法都會破壞目標資本結構,導致加權平均資本成本的提高,不利於提高公司的價值(股票價格)。

固定或持續增長的股利政策

第一,分配方案的確定。

這一股利政策是將每年發放的股利固定在某一固定的水平上並在較長的時期內不變,隻有當公司認為未來盈餘會顯著地、不可逆轉地增長時,才提高年度的股利發放額。不過,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大多數公司的盈餘會隨之提高,且大多數投資者也希望公司能提供足以抵消通貨膨脹不利影響的股利,因此在長期通貨膨脹的年代裏也應提高股利發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