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是一個人對人、事、物、觀念等的評價。態度按照來源基礎可以分為3類。
(1)以情感為基礎的態度。根據感覺和價值觀形成的態度,如對墮胎、死刑、婚前性行為的態度。
(2)以認知為基礎的態度。主要根據相關事實而形成的態度,如一輛汽車的客觀價值:一升汽油能跑幾公裏路?它是否有安全氣囊?外形是否美觀?價格如何?
(3)以行為為基礎的態度。這種態度是根據人們對某一對象所表現出來的行為觀察而形成的。在某些情景下,人們要等到看見自己的行為之後才知道自己感覺如何。
態度一旦形成,會以兩種形式存在:外顯態度和內隱態度。外顯態度是指可以意識到的並易於認知和區別的;內隱態度是指自然而然的、不受控製的而且往往是無意識的評價。有怎樣的態度就有怎樣的人生,有怎樣的態度就有怎樣的成就。所以企業選人時應該注重候選人的態度。
企業在選擇候選人的時候,重點應當考察候選人以下4種態度。
(1)樂觀積極。樂觀積極的秘密之一就是能“看到超越日常工作的東西”。一個積極樂觀的人不僅自己能在工作中主動進取,還能帶動整個團隊的幹勁,形成積極樂觀的工作環境。
聯想集團董事會主席柳傳誌選人時特別注重候選人的上進心。他認為,“年輕人能不能被培養,上進心強不強非常重要。企業要真正做好,總得有一批這樣的人,真的是為國家、為民族富強、把職業變成事業的人。純粹求職的人,在聯想沒有大的發展。”
(2)熱愛工作。要想在工作中取得好的業績,就必須熱愛自己的工作。把工作當做自己的事業,有非做不可的使命感。俗話說,一屋不掃又何以掃天下?如果一個人連眼下的事情都做不好,是不可能做好轟轟烈烈的大事的。相反,如果一個人認為他目前的工作很重要,他對下一項工作也可能抱著“我以工作成就為榮”的態度。一個人的工作態度跟他的工作效率有很密切的關係。
(3)自尊、自信。自尊、自信是成就大事業的必要條件。一個人如果不知道尊重自己的工作,不能在工作上盡其努力,而將他的工作視為苦役與痛苦,那麼他是絕不會在工作上竭盡所能的,也不會把工作當做一個鍛煉能力的機會、一個訓練建造品格的大學。隻有那些懂得自尊、自信的人,工作才能激發他們內在的最優良的品格,讓他們在奮鬥、努力中去發揮出他們所有的才能。世界上沒有卑微的工作,隻有卑微的工作態度。所以企業選人就要選擇懂得自尊自信的人。
(4)誌存高遠。如果一個人隻把目光停留在工作本身,那麼即使他正在從事自己最喜歡的工作,也依然無法持久地保持對工作的熱情。一個人如果誌存高遠,就能使最卑微的工作變得趣味橫生,使最普通的工作變得意義非凡。那麼,他就不僅能夠出色地完成自己的工作,而且還能夠借助於極大的熱情、耐心和毅力,將自己的個性融入到工作中,令自己的工作變得獨具特色,與眾不同。
從前有一位旅人經過一個小城鎮,看到一群人正在砌一堵牆,於是他就問三個砌磚的工人:“你們在做什麼呢?”
第一個工人沒好氣地嘀咕:“你沒看見嗎,我正在砌牆啊。”
第二個工人有氣無力地說:“嗨,我正在做一項每小時9美元的工作呢。”
第三個工人哼著小調,高興地說:“你問我啊,朋友,我不妨坦白告訴你,我正在建造這世界上最偉大的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