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護喪失勞動能力的人,但是企業不會雇用喪失工作能力的人。

能力,就是指順利完成某一活動所必需的心理條件。但是,我們不能認為凡是與活動有關的,並在活動中表現出來的所有心理特征都是能力。隻有那些完成活動所必需的直接影響活動效率的,並能使活動能順利進行的心理特征,才是能力。

企業是一個團隊,根據自身的性質、任務和特點來給每個員工分配任務。在眾多的分工基礎上,各部門各崗位的效益能力構成了企業的整體能力。如果員工能力不足,那麼企業的競爭力也不夠,因此,要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就必須從改善員工的能力入手。

1.員工能力不足的表現

人們完成活動中表現出來的能力有所不同,能力不足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工作能力不足。企業的每個職位都需要特定的能力,既然一個員工不具備這種能力,就要讓出這個崗位。這種工作能力的不足又可分為先天能力不足和後天能力不足。前者就是在工作中能力不夠,不足以勝任這個崗位;後者是在崗位上可以勝任一段時間但無法長期適應,例如學習能力不足、應變能力不足、不思進取、墨守成規等。

(2)社交能力不足。企業是一種重要的社會組織形式。身為企業主體的人必須具備良好的社交能力,不能單單以是否具備一定的業務能力作為衡量人的能力的唯一標準。良好的社交能力,包括適應能力、相處能力、溝通能力等也是一個員工所必需的素質。

(3)個人素質不足。如果一個職員在與團隊意見不統一時,動不動就發脾氣踢凳子;不服從領導時,鼓動他人跳槽,帶頭鬧事;或者思想道德不佳,品行較差,這類員工也許工作才能、社交能力較強,但他們的存在可能成為團隊的害群之馬。因此,企業應當謹慎使用這類員工,在團隊整體能力和個人能力間作一個均衡。在無法協調時,可將其排除在團隊外。

2.如何淘汰能力不足的員工

企業要以能力不足來淘汰一部分員工,或者可以說是更換一部分員工,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1)真實評價員工的能力。要想公正公平地淘汰某一個員工,那麼必須要公平公正地評價一個員工的能力。如同毛澤東所說:“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隻有識人才能真正用人,隻有識人才能去偽存真,不重用庸才,不漏過人才。切勿偏聽偏信,不唯學曆論、唯工作經曆論、唯資曆論。切勿以某人的觀點和好惡作為一個人能力評價的準繩。

(2)正視員工的能力不足。沒有人天生就具有一個崗位需要的所有能力的,因此企業應當綜合看待員工的能力。在其無法達到要求時,或給予培訓,或給予時間,切莫以業績為唯一標準,切莫求全責備,一棒子將人打死。

(3)防止能力錯位。俗話說:“樹挪死,人挪活。”一個員工在一個崗位上表現出來的能力未必就是他全部能力的體現。隻有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才能真正確定他的現有能力和潛在能力。就如同諸葛亮不適宜衝鋒陷陣,張飛不適宜運籌帷幄一樣。因此企業要應用員工的才能,就必須使之對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