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爾遜的經曆,是對所謂的“成功”給予一個注釋,那就是他所追尋的,是一個可以應用自身的才能、可以給予自己刺激和報償的工作。像傑爾遜這類人,就是全憑自己尋找機會,去尋求目標。用本書的術語來形容,此種人是屬於“掌握”自己命運的人。
至於那些自認為目前事業“不順遂”的人又如何呢?滿是抱怨!他們覺得自己是惡劣環境下的犧牲者,他們的願望和需求都未獲滿足,而他們也無法使心中的願望變成事實。他們的期望和需求,與他們實際所能完成的兩者間的鴻溝,變成了挫敗的來源,而這種挫敗感,又會轉變成一種幻滅和譏諷。
拒絕“謙虛”
事業失敗的故事證明,人有必要把抱負穩固地植根於現實當中。一名現年27歲,與父母住在倫敦南區的女職員蜜雪兒,她原本極盼望能夠成為演員,結果卻一直沒有進入此行。她的房間塞滿討論戲劇的書;牆上貼滿好萊塢偉大傳奇人物的海報;對於閱讀有關明星生活的文章,其熱衷程度自是不在話下。她說:“我痛恨辦公室工作,但我沒有別的選擇。我是失敗了,但我已泥足深陷,我徹頭徹尾都感到遭遇挫折!”
蜜雪兒的父母和朋友,隻把她的野心看成是瘋狂、根本不可能達成的幻想。於是,她的文書工作,就變成她傾注生活上各種不滿的容器。她猜想,也許她樂於做個失敗者,並且在一無所成中找尋錯誤的滿足。蜜雪兒自認她的事業“一敗塗地”(這是她的話,不是別人的話),她一直沒有:
找出自己真正希望、真正需要的是什麼。
發掘自己真正的長處。
係統地發展她的長處。
努力克服弱點。
運用計策尋找機會。
全心全力追求成功。
協調希望與現實。
完全依賴自己的能力。
有資料顯示,凡是把自己的事業列為成績平平或不成功的人,都是早就把成功的理由,置於他們的控製力之外的人。結論十分明顯:這些人覺得他們是環境的犧牲者。這種“犧牲者”的心態,是導致不滿足事業的最常見因素。
人們給自己下定義的方式(我們稱之為“自我觀”),對於從個人角度去解釋“成”與“敗”非常重要。而人給自己下定義當然是很主觀的,各種態度差別極大;有的人根本上覺得自己積極自信,而有的人卻完全無法看重自己。“自我觀”對事業行為的各個層麵有深刻的影響,它甚至影響身體的健康情形和社交關係。多數人好像都不清楚他們自我觀的特性,而自認為他們的價值觀和看法是全然客觀的。
保護傘下出不了勝者
有人觀察了許多人的職業經曆之後,得到一個結論:一個人如果有強烈的意念,想避免為自己的命運負完全責任,那麼他的自我觀,就會對他的事業產生反作用。其中原因可能是,我們有許多人都渴望被保證,於是在不知不覺中期待家庭、占星術、宗教、政府、社區領導人或常見的幻想,來指引我們過一生。如果撇開投注於上述這些項目的信心和依賴,我們便找不到別的證據以說明人在成長的同時,有依賴別人照顧他們的理由了。我們必須不斷成長,並且掌握自我,這是贏取勝利的唯一道路。反之,我們在物質上和精神上勢必遭受失敗。
可以說,沒有一個人是平白獲得事業成功的,盡管富有的家庭,可以提供穩定和機會,它們卻不能給人滿足。有一位英國商船帝國的繼承人,卻選擇研究非洲齧齒動物來滿足自我!從中可以看出,成功的事業,是個人以希望、追求、多方發展的能力、長期計劃和個人的勤勉等因素為基礎,斷然作出個人決定的成果。
我們可以從這裏獲得什麼結論?似乎隻有一個:想擁有自己的事業,就得付出代價。這話的意思是你必須願意——而且也能夠——自己負起責任。“責任”是一個關鍵性的觀念,《簡明牛津辭典》將“負責”(responsib1e)定義為:“有責任的、能做合理行為、可靠、值得信賴、有良好信用及聲譽的。”
為什麼這麼多受訪者,覺得無法為自己的生活負起完全的責任呢?他們環顧四周,結果找到盧梭的至理名言:“人生而自由,但他卻處處受縛。”顯然,負責的能力不是自動產生的,這種能力必須從學習中求得。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果我們觀察一個人自知的程度,就可以解釋許多事。幼年時,我們開始以慣用方式解釋環境,這些解釋模式深鏤在我們心田當中,好像河水流經一片不毛之地以後的固定河道。我們的思想和行為,漸漸依循陳舊的老路,而逐漸破壞我們充分覺察此時此刻一切變化的能力。沒有自知的人,是不可能真正負起責任的。
對自己負責應包括詢問自己的基本價值。多數已出版的有關事業指導的書刊,都是探討如何達到自我滿足和自我擴充,然而,這種指引,教人怎麼“獲得”多於教人怎麼“給予”;但有趣的是,絕大部分成功的職業人,都強調對別人貢獻的重要。一家公司的董事湯姆先生,對這一點說得非常清楚:“我一向把純然的自我追尋,看做是空洞的動機。成功固然是重要的,但為什麼追求成功呢?人們常常努力去做我們認為值得做的事,但是一個人的成功,不是隻靠自我追尋就足夠了,除了對所接受的覺得感激之外,還必須付出同等的回饋,這才是可貴的。”湯姆先生又說:“我把我的事業當做是一個服務人群的途徑,在我權力和地位日益升高之際,這一點對我也愈加重要。世上總需要一些人努力作一番積極的表現,但是也有很多人卻什麼也不給予。”職業人一定不可不去發現自己透過工作能對他人作何種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