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事的分歧,繞著彎說所謂爭辯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抬杠,而兩人在抬杠時為了占到上風不惜爭得臉紅脖子粗,有時候大家甚至不顧斯文,歇斯底裏地大吼大叫,可是你有沒有想過,這樣的爭辯到底有沒有意義?爭辯不僅解決不了問題,還有可能把事情搞得更糟糕。
19世紀美國著名總統林肯曾說過:“凡是成功之人,必不偏執於個人成見,更無法承受其後果。與其為爭路被狗咬,毋寧讓路於狗。因為即使將狗殺死,也不能治好被狗咬的傷口。”
確實,作為同事,由於生長的環境不同就會導致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經曆、觀念和想法,所以,麵對同一個問題大家的見解不一致也是理所當然的,誰都不能說誰的觀點不對,或者說誰的觀點是對的。大家更沒有必要為了一個問題而爭論不休。或許有時候我們的某個同事真的錯了,可是礙於麵子,他很可能會不想承認,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沒有必要非要大家撕破臉皮,非要讓他承認錯誤,隻要他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承不承認也沒有多大意義。
可是,女人天生愛較真兒,就喜歡在爭辯或是在爭吵時占到上風,壓倒別人,為此她們不惜提高嗓門,吼得歇斯底裏,爭得麵紅耳赤,直至兩眼發直還沒完沒了。
然而事實上,同事之間每天都要相處,難免會出現一些磕磕碰碰,這些都是正常事。隻要不是涉及原則問題和人格問題,同事之間沒有必要非要鬧得烏煙瘴氣,要知道同事之間的爭吵不僅有損雙方的形象,而且還會讓自己受傷,或是傷害到對方的自尊心,因此爭辯隻會加深雙方的仇恨。
有時候麵對同事間的爭辯,我們不妨微微一笑,或者心平氣和地表達出自己的觀點,或者冷眼相看沉默不語,或者幹脆旁若無人的不去理會,或著瀟灑大度地離開,或者機智幽默地岔開話題,這些都不失是一種好的選擇。
但是如果真是遇到蠻不講理、死皮賴臉又糾纏不清的人,我們更沒必要與其爭辯,因為和這種人講理,你隻會落得勞神又費時,還可能影響聲譽,降低你在其他同事心中的地位。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完全可以不動感情地去對待。我們可以把他們的糾纏不休當作是一個瘋子的表演,或者是一出鬧劇。等他吵夠了,我們還不要忘記關切地問候他們:累了吧?回去歇息吧。然後從容瀟灑地離去。
其實針對同事的爭辯有時候不去理會,才是最好的處理方法。美國著名成功學大師卡耐基曾指出:普天之下,隻有一個辦法可以從爭論中獲得好處——那就是避開它。
四川大地震時,劉小華她們公司也參與了捐款活動,捐完款回來之後,同事們關於企業應不應該捐款的問題討論了起來。
劉小華提出捐贈是企業應該擔負的社會責任。而她的另外一個同事李芳菲卻認為,捐款不捐款是道德上的問題,企業願捐就可以得到讚許,不願捐,別人也沒什麼好責備的。
可是劉小華很不讚同她的觀點,她非要堅持隻要是企業就應該捐一部分款出來,而且她又在大學時做過兩屆辯論手,於是她就拿出了參加辯論賽的激情和思維來和李芳菲爭辯。她不停地從李芳菲的話中尋找突破點,然後轉換詞彙、擴大論點、延伸話題,總之她就是要千方百計地駁倒李芳菲,讓她不得不承認自己的觀點是錯的。
麵對劉小華滔滔不絕、沒完沒了的辯論,李芳菲急了,兩個人的爭辯到了最後開始有點火藥味了。大家看形勢不對急忙出來勸解,最終兩個人爭得臉紅脖子粗,不歡而散。
後來,兩個人在單位再次遇見都不知道該怎麼麵對對方,隻好各自低著頭裝作沒看見,硬著頭皮從對方麵前走過。可是,後來的企業捐款情況也並沒有因為她們的爭辯而改變絲毫,想捐款的企業還是捐了,不想捐的還是沒捐。這時,兩個人才認識到她們的爭辯沒有任何意義,既沒有改變現實,還讓她們各自失去了一位同事的友誼。
所以,女人在現實生活中遇到和同事觀點不一致的情況時,一定不要不顧後果地和他們爭辯,要知道爭辯是沒有任何意義的。20世紀初美國財政部長威廉·麥克阿杜曾告誡人們:“你不可能用爭辯擊敗無知的人。”因此,女人當你實在很難說服一個同事接受你的觀點時,你沒必要和他爭辯,因為弄不懂你的意思是他的失誤,和他爭辯不休就是你的失誤,與其讓自己在爭辯中變得瘋狂,不如避而不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