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宗紹的狠(三)(1 / 2)

“玩不玩,不玩,我就走了。”看著四人盯著自己麵部的目光,甚至就連腳下的混混也都不再發出呻吟,宗紹像是玩笑似的調笑著說。

“那我就走了,你們留下給那躺下的小子善善後吧。”五人都正陷入在一陣安靜中,不然他們若是能仔細品味下宗紹的這句話,一定又能感覺出他那仿佛自己是眾人老大般的口氣。

宗紹第二根煙已經抽完,見說了話沒有人理會自己,便用中指和大拇指彈出了那已經快要燃盡的煙頭,開始邁起大步向著出胡同的路走去。

宗紹隻管走著自己的路,都沒有再回頭看一眼。如果他回頭哪怕是隻看一眼,就能徹底發覺出自己對那五人的震撼,到底有多大。那五人,直到宗紹走出了胡同拐了路彎,都還仍在直直地保持著宗紹離開時的姿勢,個個站立著,除了那個躺著的還是在躺著。

宗紹走了,且不管現在的五人在忙些什麼,先對五人中的混混頭子了解一下。

混混頭子,名叫趙光,是二校這邊比較出名的一個混子頭頭。他個頭不高,也就一米六五。不過長得卻是比較魁梧,一身隆起的肌肉,讓人哪怕是隻瞟去一眼就能心中發寒。麵部終日保持著嚴肅,加上他那幾乎發禿的平頭,更是透著狠勁的同時,也充斥著一股子殺傷力。

他幹混子這行,打人劫人都隻是小活。旁的像什麼恐嚇他人錢財,偷盜別人財物,甚至入室搶劫他都曾染指過。這樣的人物,對於學生來說,也算是個惹不起的惡茬了。

對趙光的解說,也就到此為止,不多作解釋。

而為什麼要單提一下他呢?隻因他和宗紹的“緣分”,還未盡。

仍然不管現在的五人在忙些什麼,來看宗紹。

宗紹走在一條馬上就能到達大道的小道上,時間,已是晚上十點又二十分。

他現在絲毫沒有被剛才的事所煩擾,似乎那一板磚拍得,隻是再平常不過,沒什麼好值得他回味的一樣。

走著路的宗紹,正壓抑著內心孫倩影殘留的悲傷,極力地不去回憶過往。但他卻怎麼也控製不住,往事的一幕一幕,像是被人按了複讀鍵,一遍一遍,不斷地在他腦海裏殘忍的再現。直到最後他快要走出這條小道,才終於壓抑不住心中的傷痕鱗片,一邊再次點燃根煙,一邊找了一處高抬,坐下,開始了對過往的品味和緬懷。

他從回味著孫倩影,聯想到了許雯靖,又由許雯靖,想到了他的小學。他想到他小學四年級的時候,第一次打架劫人的情景,那也是他第一次幹違法害人的勾當。

那是一個空氣爽朗的夏天,那天,是個豔陽天。烈日高照,讓人感覺空氣清新的同時,又心中憋著一股沉悶。梅橋小學操場裏新栽的一顆顆白楊樹,樹葉翠綠,樹幹直挺,樹身枝繁葉茂,樹根也水分充足。四目張望,就連整個小學的操場都一副生機迸發,欣欣向榮的蓬勃景象。

就在這樣一幅景象的的操場中,一群小學生正圍坐在一起,宗紹,是其中一個。

“上課真沒意思,我都不想上了,我爸都說了,小學畢業就讓我退學,出去打工去。”正開口說話的,是一個外號叫“紮根”的學生,宗紹當時的一個玩的非常要好的同學。

“我也是最多上個初中就退學,就我這腦殼,宗紹天天拔著我頭發教我學習我都學不好,還上個屁。”這次是一個外號叫“小家”的男生在說話,他是宗紹身邊形影不離的跟屁蟲。

“我看啊,咱這一群人,也就宗紹上學能有出息,刁老師見著誰都誇他,他還沒上初中呢,許多初中老師就已經知道了他的大名。”外號叫“羊羔”的,宗紹的一玩伴也接過話茬說了一句。羊羔的話雖然乍一聽像是在拍宗紹的馬屁,但他說的卻是事實。

“行了行了,別說這些無聊的東西了。我看咱們還是想個辦法玩點什麼,我最討厭瞎扯空。”這次,是宗紹開的口。

“咱們瞎胡混也都有一段時間了,中學的混子裏咱又有人,我看咱們這次不如玩個刺激的!”聽到宗紹的抱怨,紮根首先說出了他的餿點子。

“什麼刺激的?說來聽聽,不會又是去初中跟著什麼龍頭龍尾的老大打架吧?那個太沒意思了,隻讓咱看,卻不讓咱動手。”羊羔的聲音一開始尤其興奮,說到後來卻又低落了下去。

“不是不是,你聽我說。”像是為了安撫羊羔的積極性,紮根連忙把話語接了回來,“知不知道現在的初中混混都不再流行打人,打人對他們而言都已經是小孩子過家家了。現在的他們,都整天在想著點子怎麼去弄錢。”

“弄錢?”一聽到錢,宗紹倒是來了精神,他可是最缺錢的。雖然小家他們幾個每天都給宗紹一些所謂的安撫費,但那幾塊錢哪夠已經玩瘋了的他花的。

“初中不是有著不少家離學校遠的學生嗎?他們中午不回家吃飯,身上剩的肯定都有錢,有些混子就在他們回家的路上埋伏著,等他們一路過,就開始跳出來對他們進行勒索。”說到這兒,紮根的眼睛也不由放出了貪婪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