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第3節不能正確地做事和做正確的事

創業硬傷:

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曾在《有效的主管》一書中簡明扼要地指出:“效率是‘以正確的方式做事’,而效能則是‘做正確的事’。效率和效能不應偏廢,但這並不意味著效率和效能具有同樣的重要性。我們當然希望同時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與效能無法兼得時,我們首先應著眼於效能,然後再設法提高效率。”

在現實生活中,有一個很著名的“80/20法則”,它對於我們的工作和生活有很大的影響,是我們快速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原則。“80/20法則”對工作的一個重要啟示便是,避免將時間花在瑣碎的多數問題上,因為就算你花了80%的時間,你也隻能取得20%的成效。你應該將時間花於重要的少數問題上,因為解決這些重要的少數問題,你隻需花20%的時間,即可取得80%的成效。所以,創業者首先要確保在做正確的事,然後再尋求以正確的方式做事。

一個陽光明媚的中午,在明尼阿波利斯市區,米勒先生經過一家叫“石邸”的餐廳,想吃頓簡單的午餐。

餐廳就餐的人非常多,趕時間的米勒先生,很慶幸找到了一張吧台旁邊的凳子坐了下來。幾分鍾後,有位年輕人端了滿滿一托盤要送到廚房清洗的髒碟子,匆匆地從他的身邊經過。年輕人用眼角餘光注意到了米勒先生,於是停下來,回頭說道,“先生,有人招呼您了嗎?”

“還沒有,”他說,“我趕時間,隻是想來一份沙拉和兩個麵包圈。”

“我替您拿來,先生。您想喝點什麼?”

“麻煩來杯健怡可樂。”

“對不起,我們隻賣百事可樂,可以嗎?”

“啊,那就不用了,謝謝。”米勒先生麵帶微笑,說道:“請給我一杯水加一片檸檬。”

“好的,先生,馬上就來。”他一溜煙不見了。

過了一會兒,他為米勒先生送來了沙拉、麵包圈和水,留下米勒先生用餐。

又過了一會兒,年輕人突然為米勒先生送來了一聽冰涼的健怡可樂。

米勒先生一陣高興,卻又有疑問:“抱歉,我以為你們不賣健怡可樂。”他問。

“沒錯,先生,我們不賣。”

“那這是從哪兒來的?”

“街角雜貨店,先生。”米勒先生驚訝極了。

“誰付的錢?”他問。

“是我,才2塊錢而已。”

聽到這裏,米勒先生不禁為年輕人專業的服務所折服,他原本想說的是:“你太棒了!”但實際卻說:“少來了,你忙得不可開交,哪有時間去買呢?”

麵帶笑容的年輕人,在米勒先生眼前似乎變得更高更大了。

“不是我買的,先生。我請我的經理去買的!”

米勒先生被這位年輕人高效能的工作作風所感動了,他認為這個店員選用了“正確的方式”做了“正確的事”,於是米勒先生當時就決定:把這家夥挖到自己的公司裏工作,不管多費事!

故事中的年輕人變通地“讓經理替自己去雜貨店買健怡可樂”這一做法就屬於“以正確的方式做事”;他沒有拘泥於傳統的服務理念,而是以顧客的需求為重,努力找方法創造性地滿足了顧客的需求,這是在做“正確的事”。這種創造性思維和做法應為創業者所借鑒。

麥肯錫資深谘詢顧問奧姆威爾·格林紹曾指出:“我們不一定知道正確的道路是什麼,但不要在錯誤的道路上走得太遠。”由此推及到商界:如果我們不知道如何正確做事,那麼,就一定要保證我們在做正確的事,否則我們在創業之路上獲得雙倍損失。如果我們的工作有著明晰的方向,我們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找到最快實現目標的方法,也就是說,要想法設法提高我們的工作效率。效率提高了,成功自然而來。

創業一點通:

每個人每天麵對的事情,按照輕重緩急的程度,可以分為以下四個層次,即重要且緊迫的事,重要但不緊迫的事,緊迫但不重要的事,不緊迫也不重要的事。創立遍及全美的事務公司的亨瑞·杜哈堤說,不論他出多少錢的薪水,都不可能找到一個具有兩種能力的人:第一,有思想;第二,能按照事情的重要程度來做事。他提出這兩點正是時間管理的精髓,即“做正確的事和正確地做事”。

我們可以按照上述的分類,將重要而且緊迫的事情定為A類,將重要但不緊迫的事情定為B類,緊迫但不重要的事情定為C類,既不緊迫又不重要的事情定為D類,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應該先幹重要的事,即A類事情,這一類事情做得越多,我們的工作效率就越高。在工作中,我們需要時刻提醒自己:“此刻,什麼是我利用時間的最佳方式?”在每月事先安排的工作計劃中,應使自己除了能為重點的項目留出額外的時間外,還能使工作有所變化並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