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培養孩子的責任心,宜早不宜遲
責任心的培養宜早不宜遲。祖輩要從孫輩小時候抓起,著手培養孩子的責任心。
因此,爺爺奶奶要改變一下原來的觀念,放棄對孩子的過分溺愛,引導保護孩子責任心的萌芽,並從日常生活中的點滴小事抓起,啟發和培養孩子的責任心。
10 歲的子默正在讀小學五年級,在同學們和老師眼裏他一直都是一個責任心和組織能力都比較強的好學生,因此他被同學們推選為班長。其實,子默的責任心都是爺爺奶奶精心培養出來的。
子默剛上小學的時候,責任意識比較差,每當教室要進行大掃除的時候他都嫌髒、嫌累,總想著逃避,而疼愛孫子的奶奶也一直都庇護著他,事後跟老師說好話。
後來,這事被子默的爺爺知道了。在後來的大掃除中,爺爺沒再讓奶奶去幫孫子向老師求情。爺爺對子默說:“孩子,生活在班集體中,每個人都有責任為班集體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再說了,大掃除是大家的事情,如果人人都嫌幹活累而不去做,那麼教室該有多髒啊!”
子默想了想,便低下了頭:“爺爺,我錯了,我以後一定會和大家一起掃除。”
從那以後,爺爺奶奶也加強了對孫子責任心的培養,吃完飯後讓他幫著收拾餐桌;寫完作業讓他自己整理書包,自己收拾書桌;鼓勵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活……在爺爺奶奶的教育下,子默的獨立能力和責任心都得到了加強。
責任感的培養是一個長期過程,因此,祖輩要像子默的爺爺奶奶那樣,在孩子小的時候就著手給予引導,通過生活中的小事來增強孩子的責任心。
2. 讓孩子為自己的過失“埋單”
現實生活中,每當孩子有了過失的時候,老人總會搶著為孩子的過失“埋單”,替孩子認錯道歉,幫孩子賠償等。然而,老人的這種做法並不利於培養孩子的責任心,正確的做法是讓孩子為自己的過失負責,這樣才能培養孩子的責任心,讓孩子學會為自己負責。
1920 年的一天,一個11 歲的小男孩正同夥伴們踢足球。他猛地飛起一腳,把球射出場外——球擊碎了一戶人家的窗玻璃。戶主是一位70多歲的老太太,她怒氣衝衝地奔出來問是誰幹的。小男孩老老實實地承認是自己踢足球時不小心打碎的,請老太太寬恕。
可是,老太太怎麼也不肯原諒小男孩,並向他索賠1.25 美金,小男孩委屈地哭了。要知道,當時1.25 美金可不是個小數目,這筆錢在當時能買125隻生蛋的母雞。
小男孩回家後向父親一五一十地說了這件事。父親決定讓小男孩向老太太賠償,可是為了培養他的責任心,父親並沒有出錢為兒子的過失“埋單”, 而是把1.25 美金借給了小男孩,並向他提出一年後要還清的要求。
從此,小男孩邊刻苦讀書,邊抽時間打工掙錢。他體質比較弱,幹不了重活,於是就到餐館洗盆涮碗,天天忙碌到深夜,不知洗了多少堆積如山的盤子和碗,也不知流了多少汗水。經過半年的苦幹,他終於掙足了那筆錢,自豪地交到了父親的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