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青梅竹馬的“大姐”(2 / 3)

條件已經很優厚了,張學良覺得成親前應當見一見那個女孩了,如果對方的條件實在差得太遠,他還是不會答應的。他硬著頭皮來到鄭家屯,相親的時候,見到的那個小女子模樣倒還說得過去,衣著妝扮也沒有鄉村女孩的土氣。這一關算是過了。光會裝裝城裏小姐的樣子,也不過就是個花瓶,張學良就賣弄地寫了一首詩《臨江仙》,詩的內容大抵是嘲諷於鳳至的老爸於文鬥巴結握有東三省軍政大權的張作霖,把一個村姑女兒硬塞給自己。

張學良以為於鳳至看不懂,沒想到她不但看懂了,還回敬了他一首,不僅詩寫得好,那一手雋秀的蠅頭小楷,讓張學良不得不歎服,原來這個女子還是個才女。

據說,於鳳至的詩是這樣寫的:

古鎮親赴為聯姻,難怪滿腹驚魂。千枝百朵處處春,卑亢怎成群?目中無麗人。海誓山盟心輕許,誰知此言偽真?門第懸殊難知音,勸君休孟浪,三思結秦晉。

於鳳至在詩詞裏麵說得很明白:我不是非你不嫁,既然你覺得我們門第之間有懸殊,那麼請三思而行,還是別草率地結婚為好。

奉天城裏那些暗戀張學良的小美女們,基本上都是不學無術的花瓶美女,沒一個有這水平的。張學良真的挑不出什麼茬來了,按照張作霖給他們定下的黃道吉日,1916年8月8日,把於鳳至娶到了張府。

那天是農曆七月初十,星期二。那天的黃曆上寫的是:宜祈福,求子,立約,結婚。

按照張學良自己的說法,在和於鳳至成親之前他們從來沒有見過麵,婚禮上才第一次見到這個女人。大家都覺得他們雖然是父母之命的娃娃親,也還不至於到這個份兒上,依照張學良的性格,即使再懼怕老爸,也不可能和一個沒有見過一次麵的女人成親。民國時代已經很開放了,張學良已經不再是剛從鄉村走出來的觀念陳舊閉塞的小土孩,能成為“京城四少”的張少帥會和一個不知長成啥成色的村姑完婚,誰相信?

不管於鳳至是什麼時候第一次見到的張學良,不知道於鳳至第一眼見到張學良的時候是什麼感覺。那個身量還沒有長夠,還帶著一臉稚氣的小屁孩,是她夢中的如意郎君的形象嗎?她是個有思想的女孩子,成熟得比較早,她未必一下子就愛上了比自己小三歲的這個小男人,而是聽從命運的安排,從見到他的那一刻起,就認定了,這輩子自己就是他的女人了。

婚禮非常隆重,婚禮之前當地的各大媒體就開始造勢,形成了濃厚的輿論氛圍。所以,到了結婚那天,幾乎所有的東北人都知道張大帥的兒子要大婚了,這個婚禮成為東北的大事件。

於鳳至轟轟烈烈地走進了大帥府,和後來趙一荻悄聲默息地住進去,形成了巨大反差。

於鳳至的美麗與趙一荻不是一個類型,她端莊秀麗,落落大方,具有中國古典美。從她青年時代留下的那些照片看,這個女子是溫婉的,著裝永遠那麼得體,表情永遠那麼安靜。她不溫不火,待人接物透著大家貴婦人的風範。即使站在宋美齡身邊拍照,也沒有一絲迎合之意,她溫潤地淺笑著,似乎在說,你陪你的老公蔣介石,我陪我的老公張學良,我們站在這張照片中,我們就是平等的。

結婚那年,張學良十六歲,於鳳至十九歲。

嫁給這個男人,他就是自己的天,但是,她必須給自己留一點空間,留出一點喘息機會。按照她的修養,做張少帥的太太她的知識水平似乎已經夠用了,她並沒有滿足,她一個出生在鄉村,長在小城鎮的土豪家的女兒,走進大帥府感覺自己底氣不足,心裏有危機感,主動提出繼續上學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