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是位電機工程師。他已婚並有一個孩子。大學畢業已經5年,並且一直在一家大的電氣公司工作。該公司保證給他盡管不高但足夠用的工資收入和一筆充足的退休金。公司還保證隻要他願意就能夠在該公司工作一生。隻是,他的工資在他退休以前似乎不會增加很多。
有一次A先生參加一個會議,一家剛成立的小公司向A先生發出了邀請。但該公司剛成立,前途未卜。不過,公司會給他更高的工資,如果該公司日後發展不錯,他還將擁有公司的部分股權。
下麵列出了新公司將證實自己賺錢的可能性,假如你給A先生出主意,你認為至少要達到哪種概率他才值得接受這份工作:
1.證明公司能賺錢的可能性為0.1
2.證明公司能賺錢的可能性為0.3
3.證明公司能賺錢的可能性為0.5
4.證明公司能賺錢的可能性為0.7
5.證明公司能賺錢的可能性為0.9
6.無論是什麼可能性,A先生都不應該承擔這項新工作
實驗者要求被試在兩種情境中對以上的可能性進行評估決策。第一種情況是每個被試對各種情境進行單獨作答。第二種情況是被試們被召集到群體中,根據集體討論做出一致決策。結果表明,群體決策一般比個人單獨做出的決定更激進。這種現象被稱為“冒險轉移”(riskshift)。
為什麼群體更容易做出冒險決定呢?心理學家嚐試從多角度進行解釋,而強調責任和文化價值分散是最重要的理論之一。
他們認為群體比個體更容易做出冒險的決定,一方麵是因為決定的責任廣泛落在了每個成員身上,任何成員都不必對一個錯誤決定承擔全部責任。另一方麵,美國文化中具有鼓勵冒險和創新的價值取向。因此,在群體討論中認為冒險具有價值的人比那些認為謹慎具有價值的人往往表現得更為勇敢。群體鼓勵冒險的傾向,也正是來自於這種文化價值傾向的影響。
起初,心理學家以為群體決策隻有冒險轉移。後來發現,群體極化還有另一種現象,即經過討論後做出更加保守的決策,即謹慎轉移(cautiousshift)。相對而言,這種現象發生得要少一些。
課堂感悟
群體極化(GroupPolarization)最早是由JamesStoner於1961年提出的,是指在群體中進行決策時,人們往往會比個人決策時更傾向於冒險或保守,向某一個極端偏斜,從而背離最佳決策。這是因為群體成員具有與其他成員保持行為與信念一致的心理傾向,以獲取群體對他的認可及團體歸屬感;群體成員在對需要決策的事件拿不準時,模仿與順從他人的行為與信念往往是安全的。
為什麼遊行隊伍中容易出現暴力行為?——集合行為
群體內的活動會弱化個人的行為及責任。
——哈佛格言
2012年5月1日,美國紐約慶祝國際勞動節的遊行隊伍突然高喊著“占領華爾街”的口號,湧向商店和銀行,對沿街櫥窗予以砸毀。慶祝遊行很快演變成一場暴亂。
為什麼遊行隊伍中容易出現暴力行為?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去個體化。去個體化是由費思廷格等人提出的。他們認為,個體在群體中會感到自己被淹沒其中,個人意識和評價感喪失,個體的自我認同被群體的行為與目標認同所取代,個體難以意識到自己的價值和行為,自製力變得極低,結果導致個體不自覺地加入到衝動的、情緒化的,有時甚至是破壞性的行動中去,這就是去個體化。去個體化需要滿足兩個外在條件:一是身份的隱匿;二是責任的模糊化。
1969年,心理學家菲利普·津巴多試圖通過實驗發現去個體化是如何產生的,從而解釋為什麼一些平時很老實的人,在一群瘋狂的人當中也會變得瘋狂。實驗是這樣進行的:選取女大學生作為被試,並告知她們要對隔壁一個女大學生進行電擊。這完全是出於科學實驗的需要,不需要她們負任何道義上的責任。通過鏡子被試們可以看到那個被自己電擊的女大學生。實際上這個女大學生是津巴多的助手,她並沒有真正受到電擊。但當被試按下電鈕時,她假裝大喊大叫,流淚求饒,以此使作為被試的女大學生們相信,對方真的非常痛苦。被試分為兩組。第一組被試都穿上了帶頭罩的白大褂,每個人隻露出了兩隻眼睛,因而彼此間誰也不認識。主持人請她們實施電擊時也不叫她們的名字,整個實驗在昏暗中進行。這種情景被津巴多稱為“去個體化的條件”。第二組被試穿著平常的衣服,每個人胸前都掛著寫有名字的工作證。在實驗時,主持人很有禮貌地叫著每個人的名字。房間裏的照明很好,每個人彼此都能看得很清楚,這一情景稱為“個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