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管人:嚴——恩威並舉“法、理、情”(3)(1 / 3)

“當年若是聽到他那種話,我早就氣得不行了。我會開始挑何賽的錯;我愈批評別的車子不好,對方就愈說它好;愈是辯論,對方就愈喜歡我的競爭對手的產品。

“現在回憶起來,真不知道過去是怎麼幹推銷工作的。我一生中花了不少時間在爭辯,我現在卻守口如瓶了。實踐證明,果然有效。”

即使在態度溫和的情況下,要改變別人的主意都不容易,何況采取更激烈的方式呢?十之八九,爭論的結果會使雙方比以前更相信自己是正確的。如果你的勝利使對方的論點被攻擊得千瘡百孔,那又怎麼樣?你會覺得洋洋自得,但他呢?你使他自慚,你傷了他的自尊,他會怨恨你的勝利。你會因此而失去一個好客戶、好朋友或好下屬。

作為領導,要懂得不失理性,以理服人,不要老是直接反對或斥責你的下屬,那樣會收效甚微,即使是他一時聽從你的,但同時肯定也會埋下不服的種子,給你以後的工作帶來不便。

◎ 成事在於公平服人

《呂氏春秋·貴公》中說:“陰陽氣候,甘露時雨,不擇物而變,不私物而降,這才是公的氣象。”劉寶楠解釋說:“治天下必先公正、公平、公開,公則使老百姓高興。公則天下太平,太平來自公。成事在公平,失事在偏私。”

人活一口氣,樹活一張皮。人可以什麼都沒有,但一口氣總是有的。隻要活著,這口氣總在。平時受輕視、被欺壓,投告無門,這口氣拚命忍著、壓著,後來,終於忍不住、壓不住了,如堤水衝決而出,漫過了理智的河岸,這樣就很危險。身為領導,不能有高高在上,而對下麵的人就恣意委屈、愚弄他們。相反,處事要讓他們高興,平和他們的氣勢。做到這一點,沒有別的辦法,隻有一個“公”字。眾人心理平衡、平順,全靠管理者能持之以公,進而天下太平、平安。

世間最可怕的事,就是不公平。成事在於以公平服人,不公平就難以服人。張南軒說:“從政需要公平心。心不公平,好事也會辦成壞事。”讓人覺得公平,首先在於平其人之氣,平其人之情。人心之所以難平。就在於氣的幹擾,就在於情的牽掛。諸葛亮有句名言:“我的心像一杆秤,不為他人所輕重。”諸葛亮一生的功業,全都體現著公平二字。《三國誌》的作者陳壽這樣評論諸葛亮:“為政開誠布公,公正盡忠。對時世有用的人,就是仇人也獎賞;違犯法令、怠慢國家的人,就是親人也要誅殺。認罪後肯悔改的人,從輕處理;死不認錯,還狡辯的人,雖輕重罰。善沒有成績不賞,惡沒有壞果不貶。嚴刑峻法,天下卻沒有人怨恨,這就是他用心公平正直的結果。諸葛亮堪稱治世的良才,能力與管仲、蕭何在伯仲之間。”

馬謖同魏國大將軍張欲在街亭作戰,他由於違反諸葛亮的指揮,被張欲大破蜀軍。諸葛亮於是拿下馬謖,把他殺了。他親自祭奠,並且撫養他的孩子,對待他們像自家人一樣。蔣琬說:“現在天下沒有安定,而你殺了有智有謀之人,難道不可惜嗎?”諸葛亮哭著說:“孫武能夠取勝天下,是因為他用法公正。現在四海分裂,戰爭剛開始,如果廢除了軍法,用什麼討伐敵人呢?”

當初諸葛亮認為馬謖才智權術超過常人,對他非常器重。劉備死前對諸葛亮說:“馬謖言過其實,不能大用。”諸葛亮沒當成一回事,任馬謖為參軍。到現在把他殺了,人們都說,馬謖是丞相平時熟知的人,到他打敗仗,流淚把他殺了,而且撫恤他的後代,真是為政沒有私心啊。

人為萬物之靈,最富情感。人與人之間,既有親疏之別又有朋仇之差。這種差別原本無可厚非,但若引之於法,循私枉法,就難免受眾矢之的了。諸葛亮等人深明大義,理智處事,情怨是情怨,公法是公法。管理者能如此,確實是至高無上。

張釋之在西漢文帝時官任廷尉,典掌刑獄。

有一次,文帝車騎出行至渭橋時,有一人從橋下跑出,驚嚇了皇帝所乘的輿馬。文帝當即命令侍從騎士逮捕此人,交付廷尉治罪。張釋之受理此案,犯人供稱自己是本縣人,行至此地,聞聽皇上駕到,過往人眾禁止通行,便藏於此橋下。時已至久,以為車騎已過,沒想到出來就撞上皇帝的車騎,便匆忙跑開,廷尉依律定罪,奏報皇上:“一人違禁,罰金四兩。”文帝大怒,認為此人驚嚇車馬,幾乎傷了自己,廷尉隻判罰金,這是輕君重民。張釋之則據理力爭:“法律是天子與臣民共同遵守的,依法所定就是罰金,如果重判,則使民不信法。若當即將此人誅殺,也就罷了。既交付廷尉審理,則當依法定罪。廷尉本身是天下公平的象征,廷尉不公,天下執法者就會輕重法令,百姓將手足無措。望陛下慎察。”文帝權衡利弊,誠服稱讚道:“廷尉的判決是對的。”

◎ 原則管理,事半功倍

我們並不能要求管理者是萬能人,更不能片麵地強調管理者對每件事進行具體管理。在管理者走向成功的過程中,樹立原則,不僅可以約束自己,也可以約束他人、激勵他人,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這是管理者提高其管理效率的一種極為必要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