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理論意義上說,自學輔導型、問題教學型、探究學習型,是比較適合於在大學教學環境中以學生個體的自主學習為主的教學模式,並且隨著學生自主學習意識的形成和自主學習能力的提高,實現學習與研究結合起來的大學教學更有了切實可行的現實基礎。講授型模式比較適合於以集體學習為主的大學教學。
以集體學習為主的大學教學模式——講授型模式,來自於傳統的課堂教學模式,因其可用於一定規模的學生在短時間內接受係統知識、技能的學習,被認為是最為經濟的教學模式之一。在大學教學環境中,不僅可以利用教學活動中最活躍的人的作用進行“雙主”(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作用)教學,而且能盡可能地突破某些客觀因素的限製。基於鑄就主體人格的大學教學,可以根據教師和學生的各自實際來采取不同的程序、策略和評價方式等。
各種不同的教學模式都有各自不同的特點,教學活動的主題不同,其教學活動的結構程式或方式就可能不同。例如,問題教學模式的主題是“問題”,教學活動圍繞問題而展開,“問題”是教學活動的基點,解決問題是教學活動的結果指向。案例學習模式則以案例為主題,教學活動圍繞案例而展開,教學內容主要是對“案例”的分析、處理。此外,還有基於問題情境的討論學習。
基於問題情境的教學過程,可以讓學生自主、輕鬆地開展討論學習。討論學習模式也可以分為小組討論和集體討論。與傳統課堂教學中的小組討論相比,導學與導研模式下的小組討論,可以由教師提出討論問題,學生分成小組進行自主討論。在討論學習過程中,討論的深入需要教師的指導、幫助和參與。集體討論則是在教學情境中,教師通過問題的解答來“傾聽”學生的發言,並對討論的話題進行正確的引導,最後要對整個討論過程加以總結、概括,並對討論中不同成員的表現分別進行客觀、公正的點評。在討論過程中,教師的指導策略十分重要。一方麵要善於發現和肯定學生意見中的積極因素,進行鼓勵;另一方麵要以學生可以接受的方式指出學生的不當言論,以保證討論的順利進行,從而解決問題或達成一定的共識。討論的主題可由教師或討論小組的組長來提供。
從我國學校教學活動的結構方式或活動程式來看,問題教學、案例教學、授受式教學等不同的教學模式在教學實踐中都存在。透過各種不同的教學活動結構方式或程式,我們不難發現,長期以來,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最具共通性的特點之一就是,較多關注教師“教”的活動而較少關注甚至忽略學生在教學過程中主體能動的“學”。正是這種廣為推崇的“師本中心”教學模式,強調和關注的是教師的主導作用,注重的是外施的、刻意的、可控製的外在於學生的層麵,強調學生在教學中的“適應”與“順從”,強調學生的個人努力,不注重合作學習,忽略教學活動中積極的思想衝突與理性反思,忽略學生求異思維及個性品質的發展,教學過程中學生多處於被動接受的地位。“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模式,使得教學活動在教給學生係統知識、技能的同時,也容易出現“教師控製教學、學生被動順應”、“教師絕對權威、居高臨下,學生唯命是從、‘自我離場’”的教學生態失衡格局。
隨著教育理論研究和教學實踐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大學教學改革越來越引起教育理論研究及實踐工作者們的關注和思考,並使大學教學實踐發生著新的變化。在師生共同構建的教育教學情境中,一方麵由教師組織、引導學生開展學習或研究,采取科學的評價措施;另一方麵讓學生從被動的參與學習過程過渡到主動的自主管理學習過程的狀態,真正將學習者放在學習環境和教學活動的核心地位,從而顯現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對學生的學習或研究實踐的有效指導。
第二節“項目中心”與“問題中心”
學習模式簡介
本書明確了著力於“導”的大學教學思想:注重教學中的指導或引導,進而使教學成為引領學生致力於學習方式改善的實踐;激發學生的主體意識,使學生主動、自覺地學習或從事基本的研究活動;培育學生“做學問”或“搞研究”的學術意識,彰顯大學教學在知識的生產或創新上的特性與功能;引導學生探尋獲取直接知識的基本路徑,形成學習與研究的思維方法並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