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導學與導研相結合的大學教學的理論基礎(2)(1 / 3)

在學生的學習活動上,建構主義並不否認教師在促進學生學習方麵所負的教學責任,但學習過程不是教師向學生傳遞知識的過程,而是學生自己建構知識的過程,教師在其中隻是起著促進學生自己建構知識的作用。這就意味著,學習是學生自主的、主動的,學習者不是被動的刺激接受者,而要對外部信息做出主動的選擇或加工;知識意義的獲得,是學習者通過新舊知識經驗間反複的、雙向的相互作用過程而建構成的。所以,學習並不是學習者對知識或信息的簡單積累或接受,它同時包含由於新、舊經驗的衝突而引發的觀念轉變或結構重組,學習過程並非簡單的信息輸入、存儲或提取,而是新、舊經驗之間的雙向的相互作用過程。主張采用合作學習和交互式學習方法,教學要增進師生之間和學生之間的合作,使學生看到與自身不同的觀點的基礎。

在如何看待學習者的問題上,建構主義強調,學習者學習新知識時,會根據以往的相關經驗,形成對問題的某種理解或推斷出合乎邏輯的假設。教學不能無視學生的現有經驗,而要把學生現有的經驗作為新知識的生長點,引導學生從原有知識經驗中“生長”出新的知識經驗。教學不是知識的傳遞,更不是徑直地“告訴”或強硬地灌輸,而是對知識的處理和轉換;教師不僅僅是知識的呈現者或傳遞者,更應該是學生學習的引導者。在建構主義學習理論看來:知識不是通過教師傳授獲得的,而是學習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會文化背景下,借助於其他人(包括教師和學習夥伴)的幫助,利用必要的學習資源,通過意義建構的方式獲得的。“情境”、“協作”、“會話”、“意義建構”,是學習環境中的四大要素。建構主義學習理論的核心是:以學生為中心,強調學生對知識的主動探索、主動發現和對所學知識意義的主動建構。

總之,建構主義重視學習活動中學生的主體性和能動性,重視學生在具體情境中進行意義建構,重視師生之間和學生之間的相互協作、對話和反思,從而主張建立一個民主、寬鬆的教學環境等。這些觀點為我們推行導學與導研相結合的大學教學提供了富有價值的理論依據。

建構主義的“學與教”理論強調以學生為中心,要求學生由外部刺激的被動接受者和知識的灌輸對象轉變為信息加工的主體、知識意義的主動建構者;要求教師要由知識的傳授者、灌輸者轉變為學生主動建構意義的幫助者、促進者,應在教學過程中采用全新的教育思想與教學結構(徹底摒棄以教師為中心、強調知識傳授、把學生當做知識灌輸對象的傳統教育思想與教學結構)、全新的教學方法和全新的教學設計。

建構主義“學習環境”理論認為,學習者的知識是在一定情境下,借助於他人的幫助,如人與人之間的協作、交流,利用必要的信息等等,通過意義的建構而獲得的。理想的學習環境應當包括情境、協作、交流和意義建構四個部分:

(1)情境:學習環境中的情境必須有利於學習者對所學內容的意義建構。在教學設計中,創設有利於學習者建構意義的情境是最重要的環節或方麵。

(2)協作:應該貫穿於整個學習活動過程中。教師與學生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的協作,對學習資料的收集與分析、假設的提出與驗證、學習進程的自我反饋和學習結果的評價以及意義的最終建構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交流:是協作過程中最基本的方式或環節。比如學習小組成員之間必須通過交流來商討如何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達到意義建構的目標,怎樣更多地獲得教師或他人的指導和幫助等等。其實,協作學習的過程就是交流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每個學習者的想法都為整個學習群體所共享。交流對於推進每個學習者的學習進程,是至關重要的手段。

(4)意義建構:是教學過程的最終目標。其建構的意義是指事物的性質、規律以及事物之間的內在聯係。在學習過程中幫助學生建構意義就是要幫助學生對當前學習的內容所反映事物的性質、規律以及該事物與其他事物之間的內在聯係達到較深刻的理解。

建構主義提倡在教師指導下的、以學習者為中心的學習。也就是說,既強調學習者的認知主體作用,又不忽視教師的指導作用。教師是意義建構的幫助者、促進者,而不是知識的傳授者與灌輸者。學生是信息加工的主體、意義的主動建構者,而不是外部刺激的被動接受者和被灌輸的對象。學生要成為意義的主動建構者,就必須在學習過程中發揮主體作用:第一,要用探索法、發現法去建構知識的意義;第二,在建構意義過程中要求學生主動去搜集並分析有關的信息和資料,對所學習的問題要提出各種假設並努力加以驗證;第三,要把當前學習內容所反映的事物盡量和自己已經知道的事物相聯係,並對這種聯係加以認真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