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學習者”是學習意義的主動建構者
事實上,學習是一種主體性的行為,是必須依藉學習者的參與、體悟才能奏效的實踐。教學情境中的學習,是學生自主探究、獨立思考的過程,絕不是由他人灌輸或授予的活動。“所有真正的學習都是主動的,不是被動的,它需要運用頭腦,不僅僅要靠記憶。它是一個發現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學生要承擔主要的角色,而不是教師。”[80]建構主義學習理論認為,學習者並不是空著腦袋進入學習情境的。在日常生活和各種形式的學習中,他們常常會根據自己以往的經驗,依靠自己的認知能力,形成對問題的認識和理解,從而獲得新的學習意義。教學不能無視學習者的已有知識經驗,簡單、強硬地從外部對學習者實施知識的“填灌”,而應當把學習者原有的知識經驗作為新知識的生長點,引導學習者從原有的知識經驗中,生長新的知識經驗。教學不是知識的傳遞,而是知識的處理和轉換;教師不是單純的知識呈現者和傳授者,不是知識權威的象征,而是學生學習的合作夥伴;學習不僅是教師向學生傳遞知識的活動,而且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掌握學習方法、生產知識的活動,是學生在參與中體驗、從體驗中感悟、從感悟中提升的實踐,是學生自主建構知識意義的實踐;學習者是學習活動的主宰者,是學習意義的主動建構者。
三、學生成為“學習者”的基本路向
1.以現代教育理念為指導,強化學生的“學習者”角色意識
現代教育理論越來越關注教育世界中的人,越來越強調和重視人的主體性,越來越注重人文情懷的倡揚。要實現教育的實踐改善,必須堅持以新的教育理念為指導,關注教育世界中的人,改變教學活動中人的主體性沒落的命運,成全學生的學習者角色。首當其衝的是要強化學生的“學習者”角色意識,改善學生的學習方式,還原學生的“學習者”角色。要讓學生真切體會並感受到:教學生活的現實境域內在地要求教師和學生主體的共同“在場”,學習是需要學習者“自我在場”的活動,教學場域中的知識學習,同樣應該而且必須依藉學習者的“在場”;學習者是學習的主人,是於學習活動有著決定性意義的主宰者,而不是隸屬於他者的無“我”存在。可通過提高學生的教育理論素養,讓學生深刻領會“學習”的意蘊,明確學習者在學習中的地位、責任和權利,明確認識學生是學習的主人,是學習活動的責權主體。確保學生的主體地位,使學生成為真正自主的學習者;應讓學生不僅僅把自己局限於“受教育者”的認知定位,不再“忘卻”自己在教學生活中的存在,而是更清醒地意識到作為“學習者”角色的意義和責任,為學生的“學習者”角色回歸提供端正的認識基礎。
2.發展學生的主體性品質,重建學生的“學習者”角色
學習的實踐性內在地要求確立學生在教學中的主體地位,發展學生的主體性品質。學生的主體性是指學生在教師指導下積極、主動地進行學習時表現出來的一種主觀能動性。它一方麵表現在對外部信息的能動選擇上,主要受學習者自身的需要、興趣以及所接受的外部要求的推動和支配,表現為自覺性、選擇性;另一方麵表現在對外部信息的內部加工上,受學習者原有知識經驗、知識結構、情感、意誌、性格等製約,表現為獨立自主性、創造性。我國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突出了教育觀念的轉變:學習是經驗的重新組織和重新理解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學生是自主的學習者。學生來到學校,坐在教室裏,不是被動地接受知識,而是要主動地進行知識的建構。通過自主的知識建構活動,使學生的創造力、潛能、天賦等得以發揮,情操得到陶冶,個性得到發展。[80]自主性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個人對於自己的活動具有支配和控製的權利和能力。[92]主體性的重要表征和現實表現最為關鍵的是自主性,它是個體主體性最核心的規定性。自主性意味著個人的思想和行為並不為不受他控製的外部力量或原因所左右,能夠通過獨立的和理性的反思形成自己的打算和目標,自由地做出選擇;[93]意味著學生享有充分的學習自由,能自主分配學習時間,自由地選擇學習內容、學習方式,自由地查尋學習資料,並用自己的方式解決學習中的種種問題。“學習是學習者自主的、自我控製的活動;教育是學習者就自身生活的種種維度,諸如道德、文化、生態、經濟、技術、政治等做出自己的判斷。”[94]隻有讓學習者真切地認識到:學習是自己的事情,教師或其他人的指導與幫助雖不可少,但最終能學到什麼、學獲多少,決定於學習者本人。在此基礎上,才能形成學生的主體地位意識、目標意識,責任意識和自主發展意識,才能使之積極參與確定對自己有意義的學習目標,主動地製定出符合學習者實際需要的學習進度,協助教師設計出能激勵和助動學習者學習的評價指標;才能使之積極發展各種思考策略和學習策略,在解決問題中學習;才能使學習者在學習過程中有積極情感的投入,學習過程有內在動力的支持,能從學習中獲得積極的情感體驗並對學習過程中的認知活動進行自我監控,並做出相應的調適,能動地規劃自身的學習與發展[93],從而使學習真正成為充滿樂趣的、通向幸福人生的理想途徑而不是異變為讓學習者感受痛苦的重負或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