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高等學校教學方法概述
教學方法是關於教師怎麼教、指導學生怎麼學的方式,它通常包括教學過程中教師的教法與學生的學法的有機結合。傳統意義上,教師的教法牽製並決定著學生的學法,教師怎麼教,就意味著要求學生怎麼學,所以,學生的學法實際上無自主可言。即便是大學教學,也存在著同樣的情況,即教學方法一味強調教師的教法,教法決定著學法,但卻很少考慮學生的學法。即便講學法,也基本處於對教法的迎合或千篇一律的“大一統”格局,而對真正富於個性的學習及其方法的研究則少而又少。
和中小學階段的教學方法一樣,大學教學的方法也是多種多樣、不拘一格的。不同的學科或專業有不同的性質和特點,不同的教師有不同的教學風格和不同的教法,每個學生也有適合於自己的學習方法。確定教學方法時,既要關注教師的教法,又要充分考慮學科或專業的性質與特點、考慮學生的實際並結合教學條件等方麵的情況,在使教師享有充分的教的自由或自主權的同時,又使學生有探尋學法的意識並給予學生充分的學的自由或自主權、自決權,從而使教與學真正地融為一體、相輔相成。
一、選擇教學方法的基本思路
學科交叉是當代科學技術發展的主要特征。從學科的整體發展與綜合化出發,合理構建教學內容與課程體係,整合、重組課程無疑是構建培養方案時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則。要給學生整體性的知識,注重其他學科知識對本學科的影響及在本學科領域中的應用,更要在精選知識、交叉融合上下工夫,搞好整體優化。切忌將新知識機械地疊加或簡單地照搬相關專業的課程。此外,要讓學生了解本學科的前沿技術與發展動向,拓寬學生的視野。
1.把握學生學習的量與度,為學生的自主學習、個性化發展留下足夠的空間
近些年來的大學教學改革,在課程計劃的調整上,有由從專業理論課程向實踐操作課程傾斜的趨勢,反映了教育思想觀念的轉變和教學改革的追求。但現實的情況又往往是,學生的時間仍被教師的指令性任務所擠占,自主學習的時間所剩無幾,難有餘力去學習或研究自己感興趣的問題。所以,著眼於學生自主學習能力提高的大學教學方法改革,應充分把握學生學習的量與度,為學生的自主學習和個性化發展創造足夠的條件。
2.處理好教與學的關係
在學校教學中,“教”與“學”既相矛盾,又相互依存、互為條件。成功的、好的教學,要靠“教”與“學”的彼此呼應來維係。毫無疑義,“教”是至關重要的、必須高度關注的。但於學生的學習與發展而言,“教”終究隻是外在的條件,“學”才是內在的力量。在一定意義上,“教”的意義與價值必須通過“學”來體現和反映。學生要獲得知識、培養能力、身心得到健康的發展,歸根結底要依靠自己努力地“學”,任何人都無力替而代之。因此,要樹立“以學為本”、“教為主導,教是為了不教”的觀念。要選擇合適的教學方法,就必須在關注並研究教師“教”的同時,更關注並研究學生的“學”。“教”是為了“學”的實踐,“學”是教師指導下的活動。隻有這樣,才不至於使教師的“教”成為牽製甚至強迫著學生“學”的律令或束縛學生思維的桎梏或羈絆,才能實現教學活動中“教”與“學”的真正和諧,使二者既相輔相成、有機統一,又不至於含混不清、權責不明。
3.既要研究教師如何教,更要研究學生如何學
作為專門的教育機構,學校歸根到底是學生學習的機構。學習什麼、用什麼樣的方法學才能達到預期的要求,這是學校教學實踐中最受關注的話題。毋庸置疑,研究教學方法時,要十分重視對教師如何“教”的研究。但著者認為,我們在關心、研究教師如何教的同時,更要關注和研究學生如何學的問題。學生的“學”有賴於教師的“教”,教師的“教”隻有服務於學生的“學”,才能顯現其存在的價值與意義。從我國大學教學改革與研究的基本情況看,基本局限於研究教師如何“教”,而較少關注和研究學生如何“學”的問題。在論及大學教學質量等問題時,總習慣於把目光停留在教師“教”的層麵,忽略對真正作為學習主體的學生的學法的反思與追問。以全麵提升學生綜合素質為導向的大學教育教學改革,要求我們在重視教師如何“教”的同時,更要關注學生的“學”、研究學生如何才能學好的問題。比如,學生的學習狀況如何?怎樣讓學生的主體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怎樣使學生在生動活潑的氛圍中學習?怎樣在各個教學環節中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如何在學習與研究的有機結合中夯實學生的研究基礎?學生最希望學校和教師為他們解決什麼問題或提供哪些幫助?……隻有這樣,我們的教學方法才足以體現其應有的科學性和規律性,才足以使學生的學法不隻是對教師教法的一味迎合或順應,更是真正適合學生實際而富於個性的選擇;才足以使教學活動充滿生機與活力,才能實現師生在教學活動中的共生互學與共同成長。